315促销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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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促销活动总结范文1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开展消费服务状况调查。
为了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活动主题的精神,全面了解我区各个服务行业消费服务的现状,区消协于2月10日至2月28日对商场超区、餐饮、医疗、物业、电、水、煤气、公交、家政、中介、房地产销售、装饰装修、摄影冲印、家电修理、美容化妆、洗烫业、宾馆等服务行业的消费服务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来自机关单位、商业领域、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消费者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问卷回收率达到95%。从调查情况来看,此次调查结果比较客观可信,本次调查时间短、行业多、范围广、要求严,调查可操作性强,调查人员无法有偏见,调查对象大多是对服务行业比较熟悉的机关和商业企业人员,相对客观公正;其次调查结果基本符合我区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同时对调查结果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各个服务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让他们了解情况,加大监管力度。调查结果还以报告形式上报省消协、区政府,并在他们的网站上刊登。此外,科技工业园区对当地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服务状况、食品消费服务调查活动。
(二)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区消协在“3.15”期间连续召开了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直属联络站工作人员座谈会,会上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听取与会人员对当前消费服务的意见。区消协围绕“消费与民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就如何更好地宣传消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畅谈,各分会也分别召开座谈会宣讲“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探讨如何结合年主题搞好“3.15”纪念活动。区消协在与各分会会长、联络站长进行座谈时,介绍“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及全年消协工作的重点,布置“3.15”期间活动任务,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当前消费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座谈会的召开对宣传贯彻年主题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前后,全区消协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社区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区消协会与其他区局会同,在步行街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7个单位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区工商局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了活动。我们在活动现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暨农村消费服务调查,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此外,各消协分会结合“3.15”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重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个,参加工作人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
三、积极开展区场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消费维权的力度
全区消协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区共开展商场超市监督检查20家次。在“3.15”期间还公布了当前八大消费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增强自身消费维权意识。此外,针对“3.15”前后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情况,全区各级消协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力度,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315促销活动总结范文2
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筹划,大力宣传主题,营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提纲,明确活动主题涵义、指导思想、真正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主要内容、涵义,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商品的使用安全,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宁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农资市场舆论氛围;严把农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商品质量关、进货关,对农资商品实行抽检、备案。截止目前,共备案化肥42个品种,抽样送检化肥27个品种,督促指导2家种子批发企业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12个批次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积极支持引导经营户进行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一账通"制度。各工商所与全县28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对农资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农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各村信息员(联络员)沟通信息,切实快捷地为农民群众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从而保证了农民利益。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自2月份,我局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户152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户,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件;没收过期变质食品、劣质商品1个大类22个品种5公斤。
四、中宁工商开展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
三月十四日,县工商局、教育体育局、消费者协会结合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宁中学会议室开展了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辩论赛包含"消费与诚信"、"消费与责任"、"消费与民生"三个方面的主题内容进行三场辩论赛。通过这次中学生辩论赛,丰富了消费教育知识,认知社会,感恩社会,教育青少年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培养文明修身、加强道德教育、树立理想信念、建立人文法治,提升中学生社会综合素质。也是给中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身和教育的平台,使中学生辩手机智犀利,默契配合,充分展现我县中学生琢学、践实、励志、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辩论赛设置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集体优胜奖、组织奖、中学生辩手优胜奖和纪念奖,辩论赛由专业老师现场打分评奖。通过中学生的精彩激烈辩论,中宁中学最终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中宁一中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组织奖,6名中学生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12名中学生获得纪念奖。比赛中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斌同志作了致辞,县政府副县长黄华作了重要讲话。
参加辩论赛的主要领导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郭松华同志,县人大副主任于占忠同志,县政府副县长黄华同志,县政协副主席庞立忠同志,XX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梁同志。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工商局、消协、中宁中学、中宁一中的主要领导参加了辩论赛。
参加观看大赛的有县工商局的40名执法人员,中宁中学的120名同学、中宁一中的60同学感受了这场精彩生动、富有见解、思想新颖的辩论大赛,充分显现了校园文化、工商文化,助推我县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健康、持续、繁荣发展。
五、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活动
(一)以"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平台,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讲座。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推动全民消费教育为突破点,着力引导消费维权工作从受理投诉、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引导消费方向转变,围绕消费理论、消费观念、消费技能、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全民消费教育工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提高对社会消费的重视程度,加强对消费教育、维权工作的领导和分类指导,开展"关爱消费者"、"情系消费者"等行动,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和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主抓、工商主办、消协牵头、企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国民消费教育网络,将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XX县工商局从3月1日开始,针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群体不同特点,制作了《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图文并茂的课件,指定专人到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讲座。举办消费教育讲座24场次,企业、商场、超市员工、市场管理人员共计x余人聆听了讲座,增强了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我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和供电、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消费与民生——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13个;悬挂横幅80条;张贴标语162条;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接待咨询群众x余人次。宣传咨询活动结束后,将收缴的54余个品种,价值2、45万元的假冒劣质食品、化妆品、农资产品予以了集中销毁。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20件,已调解23件;举报3件,处理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12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有效地宣传、深化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15促销活动总结范文3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x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x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x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x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x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x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x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