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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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西安小学入学政策

基本原则:

公办学校(政府办学校、事业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以单校划片为主,探索多校划片,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落实。

根据辖区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走读半径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因素为每一所中小学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划分学区班额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控制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有效消除大班额,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新生入学规定: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本市新生入学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西安小学就读且具有西安户籍,需回西安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2)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即:跨区入学

凡符合西安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附件2),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

2.外地户口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1)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户籍并在西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西安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其他补充:

(1)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

(2)高校和其它国有事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

(3)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4)西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相关规定执行。

(5)西咸新区户籍学生,经报请省教育厅同意,仍按年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6)非中国国籍学生,在西安就读义务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西安小学入学具体流程

一、报名流程

【报名条件】

1.年满六周岁,具有西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学。对于六周岁入学确有困难的地区,由区县教育局报区县政府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可适当推迟入学年龄。

2.非西安户籍,但是在西安居住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

▎外来务工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分别是:

1、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

2、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报名流程】

小学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入学流程

【生源摸底调查】

本区县户籍:小学新生依据公安局户籍登记,区县教育局统一登记造册

非本区县户籍: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家长向居住地区县提出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组织登记造册。

【学区生源划分】

各区县教育局在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学区,并根据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适当调整学区划分。区县在学区划分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划分结果,同时将各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学生名单送达各学校。

【通知书发放】

各区县根据生源摸底情况,于6月10日前将印制的《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各学校学区内的生源人数(即承担的义务教育学位人数),发放到各学校。各学校对照生源名单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送达本校学区内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此项工作于6月30日前结束。

【新生入学】

1、新生入学登记工作于7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区县和学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新生持《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公办学校接收所有新生,均享受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等政策。

三、热门问题解答

▎孩子要去附近小学报名上学,只拿户口簿可以么?

不可以。根据西安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

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父母亲,需占产权全部份额,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户口及产权证所在处。

▎家里有好几处住房的话,怎么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我家住房地址变了,要怎样办理上学手续啊?

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未办理转学,仍在原学校就读的按借读处理;如住房变更后,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验证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学校先登记,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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