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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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农合报销政策

一、新农村医疗保险的购买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及城镇居民只需带户口簿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或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整户参保即可,其保障期限为一年。另外,其收费标准全国各地稍有差别。

二、关于新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

在其经历了萌芽、初创、发展与鼎盛、恢复和发展阶段后,到2002年10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参保者生病治疗费用可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

关于报销的比例和报销的范围,以上海市宝山区为例。

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如下:

(1)在村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不低于80%;

(2)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比例不低于70%;

(3)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0%;

(4)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

(5)各镇设置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不低于5000元。

报销的问题,参保者一定要注意,手续齐全才能顺利报销。之前的合作医疗报销手续相对繁琐,

要求参保者出院后,将带有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

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才可。但随着不断的改进,现在已经实现了即时报销。

参保者住院时在医院特定的医保窗口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先自行垫付费用,然后再拿着相关单据去一专门的窗口报销即可。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

由其兄弟、姐妹代 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

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 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 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 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

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对申请 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

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 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

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

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总之,随着国家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会越来越广,以便更好的为农民服务。

农村合作医疗三大高比例报销类型

一、大病补偿

以前在农村农民朋友们最担心的是粮食收成和看病难问题,小病还有能力负担,但是大病那就只有听天由命了。但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出现解了许多农村家庭的燃眉之急。现在农村医疗保险是有大病补偿的项目的。

即进行分段报销:前提条件是参加了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全年累计或者一次性要报销的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那么将按照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如果是重病在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肿瘤门诊放疗、尿毒症门诊血透、化疗这些项目报销上限是1.1元。

二、住院补偿

住院补偿为很多老年人带来了福音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以前看病挂号费药费已经负担很重了,住院治疗更是雪上加霜。但是现在好了,住院有补偿让许多老年人的健康得到保障。报销比例也实行分级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由于医院的等级不同,有些费用还是有所差距的,所以分级补偿大家还是多些理解吧。

报销范围:

药费和其他辅助检查,常见的医疗项目比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化验、ct、核磁共振等检查费上限是200元。做手术的费用超过1000元的按照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门诊补偿

同样的门诊的补偿也是减轻了许多农民朋友对看病的心理负担,解下这个负担农民朋友们不再因为自认为能忍的痛自己随便吃点药就对付了事,日积月累下来,小病成大病,因小失大实在是不划算的做法。现在门诊补偿也实行分级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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