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学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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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天津小学入学政策

今天,天津市教委网站发布《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办校继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入学儿童: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报名时间: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区教育局制定。

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体现教育过程的公平。

公办学校招生简章张贴时间: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

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范围,规范收费,不得采用统一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民办学校要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区教育局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学校招生事项应上报区教育局。

本市户籍如何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人户分离”如何入学: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1.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3.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区教育局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年天津小学入学的相关信息

一、关于天津中小学统一安装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问题!

针对广大家长、师生关心的天津市幼儿园、中小学是否安装新风系统或者空气净化器问题,徐广宇进行了回应。

此前,开发区管委会表态:开发区将在幼儿园、中小学陆续安装空气净化系统,此项工作将于今年从幼儿园开始陆续实施,该项目已被纳入年开发区民生实事之一。

北京市教委也表示:已部署中小学、幼儿园安装空气净化设备试点工作

徐广宇表示:天津市教委非常关注重视雾霾问题,也已经对北京市的情况进行了考察和沟通。目前,天津正在加快有关论证,请专家对学校新风系统问题、学校类型、学校新旧程度、操作可行性进行论证和征求意见。并且梳理有关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同时表示,一旦论证结果表明安装净化器的必要性,市教委也将会把空气净化器或新风系统纳入学校建设标准中。天津个别区已经在个别学校对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进行了试点。

二、幼儿园:新建、改扩建100所幼儿园

实施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计划。新建改扩建、提升改造和接收配套幼儿园100所。

扶持15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其进行资金补贴。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发展。

规范中心城区城镇配套项目建设,规定,以后新建小区必须有相应的幼儿园配套。年,天津中心城区新建小区新增、接受、开办共31所幼儿园。

三、中小学:天津“幼升小”、“小升初”政策不变!

年,天津“幼升小”、“小升初”政策不变!坚定不移地推行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

推进第三轮义务教育现代化标准建设,力争200所学校通过达标验收。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发展学校联盟,办好百姓身边的好学校。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注意:

小学入学,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本市户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上小学,家长们可以拿着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二是非本市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上小学,要按照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家长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居住证、户口簿、在津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津务工就业证明还有孩子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区里进行登记申请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三是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可以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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