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考加分政策知识要点
武汉中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获奖的2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4、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
5、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注:
1、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可获得相应加分录取;
2、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年武汉中考报名政策出炉
情况1:
具有武汉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也就是这类学生自己不用操心什么。)
情况2:
具有武汉市学籍,但是学籍和户籍不在一个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先随学籍所在学校集中报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完成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籍所在区教育局中教科和招考办同意后,于4月20-28日持户口本、学籍证明及《中考跨区报名办理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办理跨区手续。
情况3:
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且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户口簿及《武汉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汉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先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中教科确认学籍信息,再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重要提示
稳妥起见,建议大家保存好报名的以下信息:
学生姓名,学籍号,身份证件号,性别,籍贯,民族,联系电话,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班级,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现住址,邮政编码,是否进城务工子女,学籍辅号(市编学号),家庭成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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