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策
楼市新政策
13地楼市调控升级到“限卖”
昨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主要从约束房地产企业以及收紧信贷、二手房转让等方面入手,其中特别指出,自即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据悉,这已经是全国第13地把楼市调控从“限购”升级到了“限卖”。
这份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办、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出台的通知着重在金融方面对楼市进行规范。
通知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假按揭、赎楼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房屋交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高估骗贷。
在首付款资金来源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首付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禁加大购房杠杆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审核,防范投资投机信贷风险。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可相应提高借款人首付款比例。
据记者统计,成都是继厦门、福州、青岛、杭州、广州、珠海、惠州、扬州、常州、长乐、启东、保定白沟新城之后第13个出台楼市“限卖”政策的城市。
此前,厦门、福州等地规定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两年方可上市交易。该举措引发了各地的效仿。近日,保定白沟新城也出台了“限卖”规定,非本地户籍家庭在该区限购新建住宅或二手房一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该房产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限卖”正成为当前各地楼市调控的新思路,也成为本轮从3月开始的全国多城市调控的新特点。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会执行这一新调控措施。一定年限限制转让,可以有效地降低投机行为。在过去一年多很多炒房客获利丰厚,“限卖”政策将严厉打击这些短期炒房客。
福州楼市调控新政策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年03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打击投机炒房,强化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年内筹集投放一批公共租赁房源,同时规划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于解决不同层次群众住房需求。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年市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比年增加一倍以上。
三、严格执行榕政办〔〕221号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四、继续执行榕政办〔〕186号文件限购政策,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五、经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六、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七、业主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必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必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
本通知从年3月29日起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3月28日
权威人士解读福州“调控八条措施”
昨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通知》中的8条措施作了解读。
出台背景
去年9月份以来,我市密集出台并实施了三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启动实施商品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实行“限地价、竞配建”土地出让方式,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巡查整规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稳回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环比不涨,并趋于稳定。
进入今年3月份以来,福州房地产市场出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二手房市场热度有所上升,交易呈现活跃态势,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市场投机行为,我市出台了这一《通知》。
新建商品住宅控价
《通知》中为何规定“严格执行榕政办〔〕221号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该负责人解释,这是为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控价工作,实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零增长”的总体控价目标,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上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至5成
记者了解到,此次限购令之前,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 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 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此次《通知》对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缴交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做了进一步完善。规定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另外,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上述负责人解释,这是为保障住房刚性需求,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新增加“限售”内容
《通知》规定,从3月29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之前福州限购政策为限购、限贷,此次新增加了“限售”内容。
有编码的才能过户
为防止部分业主和中介机构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误导市场交易等行为,《通知》明确,业主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必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也就是说,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发现没有二手房的信息编码,是不能交易过户的。”该负责人说。
房产中介违规将顶格处罚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通知》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强调要继续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整规工作,包括集中约谈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严厉查处市场中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直至停止网签,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