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升初政策
河南年小升初入学政策
1.特长生比例降到5%
小升初时,一些热点初中会招部分特长生。学点体育或艺术“特长”,走特长生之路,也是部分家长给孩子择校的一个渠道。
按照要求,年,各区(县)和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要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
河南各学校的艺体计划是按初中招生计划的8%来设置的,希望我们准备的河南年小升初入学政策能让大家对小升初相关信息多一份了解!
2.公办学校划片范围须公开
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入学制度,学生按照划定服务范围报到入学。
各省辖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新建小区等因素,做好生源预测,客观公正科学地划定各校的招生范围。对学校入学范围进行调整的,应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提前广泛告知,设定必要的过渡时限。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地招生入学政策和工作方案,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利用公告、网络等形式,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大班额比例要进一步下降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全省大班额比例有所下降。今年,各地要继续抓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增加学位,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入学需求。同时,对热点学校学生合理疏散,使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进一步下降。各地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前做好生源预测,控制班额,引导学生合理流动,治理择校。
我省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和收费。按照政策规定确需跨区域、跨片区就读的,由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位。学校不得以学生跨区域就读为由收取择校费。
4.严禁以成绩划分实验班特长班
按照要求,各地要严控特殊招生比例。各区(县)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此外,各地要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实验班和特长班,也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特长方面测试。严禁学生入校后以文化课考试成绩分实验班和特长班。如有违规,取消实验班、特长班,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5.试行多校划片为“学区房”降温
随着全省教育制度改革不断加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扩大探索试行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同时,根据各地情况,积极稳妥地业内人士表示,多校划片就是一个小区对应多个小学初中,让买了学区房的家庭也不确定到底能上哪个学校。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为学区房降温,把就近入学落到实处。
6.民办学校招生6月中旬后进行
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招生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要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规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上在6月中旬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制定。
年郑州市区民办小升初政策出炉
继续实行“三统一”
年郑州市市区小升初民办学校招生,将坚持“行业自律、诚信招生、自愿报名、自主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落实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有效路径。
据了解,与去年一样,小升初民办学校招生采取小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自主录取新生。
与去年一样,年,郑州市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评价工作,将继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设计综合素质评价的阶段性评价的评价工具。在评价上,郑州市区小升初民办学校依旧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时间节点,统一评价流程、完善评价结果使用,统一录取模式”等措施,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落实“评价即育人”的指导思想,发挥招生评价对小学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导向功能。
阶段性评价工具还是五个维度
今年,郑州市区民办学校的阶段性评价依然侧重于“品德发展水平、科学素养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五个维度。
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评价与课程、课堂一起被称为教育内涵发展、品质提升、本质展现的三大建设。评价既是一个育人的环节,又是一个育人的过程,所以必须确立“评价即育人”的理念。评价是一种文化建设,是一种价值追求。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主动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理念之一。
这三条“硬杠杠”不能碰
今年,郑州市教育局要求,郑州市区各民办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共同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评价工作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有利于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郑州市教育局专门为民办学校招生定了三条“规矩”:
1.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招生环节的任何工作。
2.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和其它社会机构举办、或同意或默许社会培训机构和其它社会机构举办以学校校名冠名的以小学毕业生为对象的学科竞赛、各类培训班、“衔接班”、提高班、体验班等等。
3.严禁在小学阶段举办各类学科竞赛,严禁各区举办面向辖区内小学生的各类学科竞赛。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和学校均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凡有违上述要求者,在年民办学校评先表优和年检中,对相关学校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