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政策照顾借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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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已成为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优质均衡化发展过程中绕不开的课题,当前,奉贤区正探索以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为支点,撬动社会公共管理创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番禺政策照顾借读生,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年番禺积分入学条件

什么是积分申请入学?

答:非广州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在番禺区居住并在广州地区就业的务工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适龄子女在番禺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用积分申请入学。

积分申请入学是否全年级开放?

答: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

因此,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为子女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答:户籍在广州地区以外(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子女提出申请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1)在番禺区居住并办理有效居(暂)住证;

(2)在广州地区就业;

(3)在广州社会保险系统购买社保;

(4)在番禺区计生部门办理了计生登记手续。

番禺积分入学名额

申请条件

想要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家长:只要其户籍为非穗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且同时具备“在番禺区居住且持有效居(暂)住证满一年以上、在居住地办理了计划生育登记、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这四项必备积分条件的(满足上述条件为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的为“申请人”)

番禺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

报名网址:http://218.20.201.91/pyjf/rygl/register.action

年填报志愿系统开放时间:5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时—5月8日(星期日)下午5:00时

填报办法

(1)以注册账号登录“积分申请入学网上报名平台”,选定申请人后,点击“填报志愿”按钮,系统出现注册账号的监护人所属地选项、及4所志愿学校选择框;

(2)注册账号的监护人根据所填报的申请信息,选择其居住地或就业地之一作为入学申请地,选报该入学申请地辖下的公办学校志愿;

(3)申请人经积分审核、公示确认后的积分结果,是申请学位排序的重要依据。

学位分配按先“省五年优先”后“普通积分”批次、同一批次内按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志愿学校同一批次内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按以下顺序从高至低进行积分排序分配学位:

一是居住证办理年限得分;

二是广州市工作年限得分;

三是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得分。

年分配学位时间安排

1、5月10日,公示第一次分配学位结果,发放第一批预录取通知。

2、5月10—11日,视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开放第二次选报志愿。

请各申请人密切留意网上通知。

3、5月13日,积分学位分配结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番禺区入读公办学校须知(2)

一、申请范围和学分安排办法:

二、积分申请流程

年积分申请免费入读公办学校将于3月上旬开始,通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接受网上报名。

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系统将于3月7日-3月25日开放报名平台。

报名期间,申请人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信息,按照表格填写指引将个人信息填报上传。

需要参加学历证书(或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前置审核的,申请人应在网上输入信息前,持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审核部门提交材料,领取审核受理回执,再在审核系统内上传受理回执号。

(二)审验。

系统将于4月8日结束审验。

网上审验期间,系统将逐步呈现各项积分审核部门的初审结果。

申请人可随时查询并了解积分情况。

如对初审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申诉,要求重审。

需要补充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应按审核部门要求,自行到相关审核部门补充提交材料。

(三)确认。

系统完成初审后,将公示积分结果。

4月9-11日申请人到现场签名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请留意网页公告。

(四)公示。

4月15日,公示积分结果,公示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

(五)填报志愿。

5-6月,积分申请人根据公示的学位分布情况,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按辖区填报拟入读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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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在番禺区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

一、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在地段就近入学(地段生):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所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一年以上。

或适龄儿童与祖辈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与祖辈同户同住3年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

2.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

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二、穗籍非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

1.回户籍地入学:穗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在入学当年5月20日前迁入番禺区户籍的,按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安排入读公办小学;5月21日至8月31日迁入番禺区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穗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其在户籍地无居住条件需申请在番禺入读公办小学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2.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3.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穗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果其父母在我区有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购房并已收楼,按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详见下文“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部分”),排序入读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小学。

逾期不报名的,视作放弃该配套公办小学学位,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若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小区配套小学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

三、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1.政策性照顾入学:符合当年广州市招生工作意见及《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本辖区内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2.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如果其父母在我区有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购房并已收楼,按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详见下文“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部分”),排序入读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小学。

逾期不报名的,视作放弃该配套公办小学学位,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若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小区配套小学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或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3.入读民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4.“积分申请入学”: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效居(暂)住证,并在居住地办理了计划生育登记、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积分申请入学”途径,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或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一年级。

凡被录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注册的,视作放弃学位安排,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读我区公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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