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农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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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农业补贴政策

一、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

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

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申请补助数额:500-8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四、农业综合开发专项

-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底;

五、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受理部门:发改委

申请补助数额:200万-2亿

申请申报时间:6月;

六、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9月;

七、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200-1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7月;

八、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方式采用“先建后补”

申请申报时间:5月。

九、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十、扶贫项目

受理单位: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农业补贴的建议

农业补贴是“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的农业补贴主要有粮食直补、良种和农机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等,实践证明,这些惠农政策起到了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效果。但是现行补贴政策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补贴的资金总量不足、补贴范围小、补贴结构不尽合理、资金分散降低激励效果等。为充分发挥农业补贴政策的导向和支持作用,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完善补贴结构 增加直补资金量

2005年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为2975亿,而粮食直补、奖励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合计不超过230亿,仅占全部支农资金的7.7%,而用于粮食和棉花流通环节的补贴仍占很大的比重,类似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缺乏透明度,补贴效率低下,农民受益较少。因此,建议完善补贴结构,不断增加直补资金量。

二、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即进一步扩大农民直接补贴规模和范围,使直补的“特惠制”向“普惠制”推进。在直补方式上,既可考虑不与产量挂钩的直接收入补贴,也可以考虑与产量挂钩的直接补贴方式,还可以考虑选择某些对增效增收作用明显的生产环节进行补贴,如机耕机收补贴,推广旱作农业节水灌溉技术补贴等。

向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倾斜

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扶持农业高科技的创新,如设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风险基金、采取贴息的方式引导金融部门或企业投资农业高新技术;建立全球农业高新技术信息网交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以股本投入的方式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资本金支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直接科研资助等。

实施农民科技培训补助

即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骨干农民的科技培训补助。

扩大补贴政策范围

在原有分项补贴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完善诸如禁牧休牧生态补偿机制、农业灾害保险制度、农业和农村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补贴政策、农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等。

制定《农业补贴条例》

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尽快研究制定《农业补贴条例》,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农业补贴政策制度化、法制化,通过法律法规对农业补贴预算予以硬性约束,保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和加强。

农业补贴政策

财政支农

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最早以国营拖拉机站的“机耕定额亏损补贴”形式出现,之后逐渐扩展到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农业生产用电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方面。如1979~1980年,财政用于农用塑料薄膜的补贴就达16亿多元,对当时农业的增产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1980~1992年,政府主要采取放开农产品价格的政策,让农民在市场交换中受益,财政上的农业补贴相对较少。1992年以后,我国对粮、棉等农产品实行较大力度的价格和流通干预政策,目标是控制严重的通货膨胀。在通货膨胀问题消除后,粮食价格不断降低,已失去经济学意义上的保护含义,而棉花则于1999年完全放开了价格,更谈不上保护。入世前后,农业补贴问题备受各方关注,如今对农民采取直接补贴等一系列措施正在安徽等几个省试行。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投入严重不足,资金投入偏重大江大河治理,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比例偏小,农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软肋”。我国国内支持水平在数量、结构、对象和方式等方面,与许多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对农业给予支持保护是世界各国为提高农业国际相对竞争力的通行做法,特别是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等发达国家为本国农业提供了大量的补贴。如2002年5月,美国政府颁布了《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计划在此后10年内要增加农业补贴1900亿美元。世贸组织规则所允许使用的12类“绿箱”措施中,我国只使用了6类,国内政府各部门对农业的投入总量不及美国联邦政府农业预算的1/5,国内支持总量(不含大江大河治理、生态环境等)仅占农业总产值的3.6%,远远低于世贸组织多数成员5%~20%的水平。而且,我国农业投资不稳,结构不尽合理。“一五”~“九五”期间,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最高达17%,最低仅为3.4%;农业基建投资占国家基建总投资的比重最高达18.8%,最低为5.8%。同时,农业投资的结构逐渐向水利和林业倾斜。当前,在中央财政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水利最多,林业和生态建设次之,农业在农、林、水三大行业中所占份额最小。“九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农、林、水的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水利为1049亿元,占63.77%;用于林业为180亿元,占10.94%;用于生态建设为260亿元,占15.81%;用于农业为86.5亿元,仅占5.26%。这与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由此造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且难度不断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步履艰难,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前所未有的三大考验,即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考验、进口农产品冲击的考验和国际经济发展严峻形势的考验。农业发展机遇存在,但需要条件和时间,而冲击即将到来甚至已经凸现。

特点

重点不突出、手段不得力、效果不明显。主要表现在:(1)补贴范围的普遍性: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的多环节、多类别的补贴,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2)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补贴用于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3)补贴方式的隐蔽性:长期以来,财政对农业补贴方式多采取“暗补”的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地给予补贴。这种方式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带有一种补助性质。

体制

(1)目前,我国财政农业支出实行分块管理,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2)政府农业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实际用于粮食流通环节的补贴太高;(3)监督机制不健全,造成资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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