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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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社保政策如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由一个机构征收,具体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既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但无论由税务机关征收还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都必须是一个机构征收;同时三项社会保险费也要集中统一征收,在征收后,实行分帐管理。

12月5日,收听收看全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暨综合治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郑州市随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郑州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务副市长王跃华出席会议。

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就下一步工作,王跃华要求,一要坚决贯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政府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的重要意义,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精心组织,坚决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要迅速落实。距明年1月1日全面移交不足30天,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社保费征收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加强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要协调联动。社会保险费移交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督促和引导人社、地税等部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移交任务。四要优化服务。社会保险费征收涉及千家万户根本利益,相关部门要科学筹划,制定应急预案,实现社保费征收平稳、有序过渡。五要履职尽责。人社部门和地税机关要承担好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

拓展阅读:郑州社保参保指南

一、郑州社保参保条件

单位参保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郑州市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

2、郑州市内企事业单位

个人参保

在我市(含五区)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养老、医疗的新增手续。

个人参保注意事项

1、每年1月1日至5月20日到人事代理机构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如未申报,按保底缴费基数确定

2、请在参保后每月5号之前将当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邮政银行代扣存折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在职人员每年6月1日至20日,退休人员每年12月1至31日;缴费地点:市内光大银行。

二、郑州社保参保材料

个人参保

1、本人提供原始人事档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3、户口本原件

三、郑州社保参保流程

单位参保

1、居民到户口所在地所属社区申请参保

2、社区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出确认表粘贴照片,居民核对信息无误并签名确认

3、居民到郑州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卡费、相关社保费(如需换取发票请持银行回单至市社保中心财务二科开具)

4、社区负责收集资料、办理社保卡并发卡。

个人参保

1、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

2、本人持档案代理合同及填写的《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变更申报表》(一式三联)、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户口本原件,经业务经办工作人员审核后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需在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代扣代缴储蓄存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郑州市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20%。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郑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5.6%

3、业务经办工作人员加盖业务印签、日期章和私人签章。将《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变更申报表》第三联返还本人留存

4、社保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输机、核对

5、签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协议,次月起从邮政银行存折上按月划扣;办理医疗保险新增后,当月到市内光大银行各网点窗口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

四、郑州社保办理时限及费用

单位参保

办理时限:

申报资料齐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费用:

免费

个人参保

5-20日受理,申报资料齐全时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单位参保

郑州市社保局郑东新区分局

地址:众旺路与正光路交叉口西北角

个人参保

1、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西13号-20号窗口

2、中原区分局

9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