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创业政策
潍坊创业政策如下
9月1日—4日,第22届鲁台会如期相约潍坊,作为鲁台会主办城市,为鼓励台湾大学生来潍创业就业,助推两岸经济合作,市人社局、财政局、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高校毕业生来潍创业就业的通知》(潍人社[]39号),专门针对45岁以下台湾(港澳及外籍)青年来潍创业就业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从支持多种形式创业、加快创业平台建设等14个方面给予扶持,吸引台湾同胞投资潍坊、布局潍坊。
支持建设海峡两岸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
支持台湾高校毕业生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来潍坊创办企业,鼓励和支持在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研发设计、高新技术、生物科技、节能环保、农业开发等行业领域创业。各县市区在资金扶持、创业场所、创业辅导、住房和证照办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各具特色的海峡两岸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形成集聚示范效应。累计引进 12家以上台湾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高校毕业生35人以上的,且持续经营满 1 年以上的创业平台,纳入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选奖补范围,优先予以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处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平台的,奖补标准提高到200万元。
另外,对累计引进 20家以上台湾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高校毕业生60人以上,且持续经营满 1 年以上的,推荐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获评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的,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市级再按照省级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
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向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补贴额度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者提高到2万元。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由台湾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额度由每个岗位2000元提高到2500元。
符合条件入驻市级创业平台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缴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台湾高校毕业生在指定的创业平台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5000元的租金补贴。
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各县市区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贴息;台湾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允许其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再给予贴息。
最高可获50万元“购房券” 购买自有住房
在潍坊市自主创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属创新型、成长性,且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发放10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5万元“购房券”,最高50万元。
另外,到中心城区自主创业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台湾高校毕业生,租赁普通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给予每月300元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鼓励支持台湾高校毕业生来潍坊就业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事实或就业要求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在常住地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创业就业政策均享制度,就业失业登记的台湾高校毕业生,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建立企业用人和台湾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需求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开展引才引智政策推介和招聘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吸纳台湾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台湾高校毕业生来潍坊创业的,享受潍坊市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扶持政策,可参加 “潍坊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十大创业之星”活动评选。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两岸高校毕业生创业代表交流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高校毕业生人才申报国家__、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激发台湾高校毕业生创新活力。
另外,为方便台湾高校毕业生来潍创业就业,各有关县市区在海峡两岸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为台湾高校毕业生来潍坊创业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和平台,在项目对接、办公场所、资金扶持、税收减免、贷款融资及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并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就学、住房补贴、社保医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