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车节能补贴政策

| 小龙

深圳汽车节能补贴政策如下

中国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公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年1月1日起,将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通知在三个方面对新能源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

1.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

2.在保持-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

3.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

通知同时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

除此之外,还建立了惩罚机制。今年金龙汽车骗补事件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出现了这么大个篓子,势必会有被放大加粗划上重点好好整治。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不仅会被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其中涉嫌犯罪的还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除了企业会被处罚,企业所在的地区也将承担连带责任,也将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等处理处罚等。

此次政策的调整,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监管机制,文明城市的建设是环环相扣,牢不可破,不知还会不会有人顶风作案?

以下为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一)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一是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增加相应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按照车型类别增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提高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续驶里程要求,适时将新能源客车续驶里程测试方法由40km/h等速法调整为工况法;逐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六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七是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二)在保持-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三)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每年初,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企业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推广工作牵头部门;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重点抽查后,将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核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向财政部出具核查报告。财政部根据核查报告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二、落实推广应用主体责任

(一)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办法;应对自身生产和销售环节加强管理与控制,会同销售企业对上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负责;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方案,运用产品信息管理系统等,加强对其各级销售商销售信息的管理,销售企业应严格核对每一笔销售信息,确保逐级上报的产品推广信息和消费者信息真实、准确、可查。生产企业应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新出厂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车辆,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对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车辆,在信息采集和管理上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二)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明确本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调整完善地方支持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更新更换力度,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财政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的监管,按各自职责对车辆上牌、车辆运营、补贴申报、数据审核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应加强验车环节管理,确保车辆交付使用时整车及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致;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把关不严的责任人予以追究,加大对骗补等失信企业处罚。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推广情况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三是建立健全地方监管平台。有关省(区、市)应建立地方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及时汇总整理企业报送数据,对接国家监管平台,加强对本地区车辆的监督管理。四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限行限购政策。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目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品牌车辆及零部件、外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

(三)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对新能源车辆(私人购买乘用车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推广应用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核查、抽查。

三、建立惩罚机制

(一)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予以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同时,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对不配合推广信息核查,以及相关部门核查抽查认定虚假销售、产品配置和技术状态与《公告》《目录》不一致、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车辆获得补贴后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或产品《公告》等处罚措施。对在应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二)对协助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核查工作组织不力、存在企业骗补行为的地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等处理处罚。

本通知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134号)执行。

深圳新能源汽车补贴下降

深圳财委和深圳发改委7月26日印发《深圳市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和去年补贴政策相比,基本大幅下降。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则提高了。

年的补贴政策显示,多项车型补贴下降,充电桩补贴提高。具体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下降,纯电动客车、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发生变化,但具体多是补贴下降,燃料电池汽车补贴保持不变。

补贴额度下降的,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续航公里在100~150公里之间的,每辆补贴标准从去年的2.5万元下降到今年的1万元,150~250公里之间的从4.5万元降到1.8万元,大于或等于250公里的从6万元降到2.2万元。

补贴标准变化的,以纯电动客车补贴为例,今年按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车辆长度给予补助,按此标准,每辆客车补贴也比去年下降了。比方车身大于10米的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今年补贴最高,但设定了补贴上限是每辆15万元,而去年补贴最高可达50万元。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则保持不变,按乘用车20万元/辆,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进行补贴。

此外,在去年的补贴政策中,设有一次性充电补贴和纯电动出租车营运(购车环节)补贴,比如对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但今年并没有这两种补贴。

充电桩方面,补贴比去年高一倍。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去年是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去年是150元/千瓦。

年与年补贴比较(部分)

纯电动乘用车

●100公里≤R<150公里(R为标准工况续驶里程)从2.5万元/辆降为1万元/辆

●150≤R<250公里从4.5万元/辆降为1.8万元/辆

●R≥250公里从6万元/辆降为2.2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R≥50公里从3.15万元/辆降为1.2万元/辆

公共交通大力推进电动化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对深圳辖区范围内的新能源车辆和充电设施,给予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动力电池回收补贴,以及经市政府审定的其他推广应用政策。

深圳逐步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分行业推广应用政策,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碳账户积分减排激励政策。

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自年起,深圳的公交逐步更新为纯电动汽车。截至目前,深圳已累计推广纯电动公交车14695辆,纯电动化率达90%。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除保留少部分非纯电动公交车作为应急运力外,今年9月实现公交100%纯电动,届时纯电动公交车数目约16000辆。按照年政策要求,将逐步提高新能源物流车、环卫车、港口场内拖车等使用比例。

按照政策,和去年相比,这次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港口场内拖车、环卫车行业的新能源车应用推广补贴政策结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委、市城管局另行制定,据悉,相关政策在年12月底前完成。

而且,深圳将扩大新能源分时租赁车、网约车应用规模,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放奖励机制,推动分时租赁车、网约车于年底前全部实现纯电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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