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最低工资规定
年贵州最低工资规定如下
9月16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为每月1600元;二类区为每月1500元;三类区为每月1400元,调整后一类地区每月增加350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40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400元,本次调整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每类地区增加350元到400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
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7元/小时,二类区16元/小时,三类区15元/小时。
“我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年6月,具体为一类区1250元/月,二类区1100元/月,三类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3元/小时,二类区12元/小时,三类区11元/小时。”贵州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后,我省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每月的最低工资分别比上年度执行标准增加了350元、400元、400元,增长28%、36.36%、40%。
一二三类地区,标准不一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分地区来执行的,而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具体为:
一类地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清镇市、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钟山区、盘县、西秀区、七星关区、碧江区、万山区、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贵安新区。
二类地区:开阳县、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六枝特区、水城县、平坝县、纳雍县、织金县、金沙县、黔西县、玉屏县、镇远县、施秉县、龙里县、贵定县、福泉市、兴仁县、安龙县。
三类地区:息烽县、修文县、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普定县、关岭县、镇宁县、紫云县、赫章县、大方县、威宁县、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石阡县、思南县、沿河县、松桃县、黄平县、榕江县、台江县、丹寨县、岑巩县、天柱县、黎平县、锦屏县、剑河县、雷山县、三穗县、从江县、麻江县、长顺县、瓮安县、惠水县、罗甸县、荔波县、三都县、独山县、平塘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晴隆县。
十年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4倍
回顾到2004年,贵州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每月400元;二类地区360元;三类地区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4.6元/小时,二类地区4.1元/小时,三类地区3.6元/小时。(从2004年10月1日到2006年9月30日执行的是此标准)。
十年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变化大,月最低工资标准从一类地区每月400元增加到现在的一类地区每月1600元钱,足足增加了4倍,二类地区增加了大约4.2倍,三类地区大约增加了4.4倍。
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每小时4.6元增加到现在的每小时17元钱,增加了3.7倍,二类地区增加了近4倍,三类地区增加了4.2倍。
薪酬少于最低标准可投诉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通常包括三个部分: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据了解,如果用人单位给每位员工每月的薪酬少于当地的这一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以贵阳市为例,根据《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将责令企业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