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网约车新规
辽宁网约车新规如下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据了解,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地方网约车细则让众多网约车失去合法资格
交通部发布的《暂行办法》仅对网约车车辆和司机作出了相对宏观的规范。其中,车辆方面,《暂行办法》要求以下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后,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司机方面,《暂行办法》要求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后,由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纷纷发布了网约车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车辆和司机作出了更明确的规范,其中对车牌、司机户籍以及对车身、排量的要求无疑提高了网约车的门槛,据此前媒体的统计,北京、上海等地众多网约车司机都不符合资格。
私家车合法化条件
新规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纳入监管
网约车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年5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网约车”入选十大新词。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年11月11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网约车”这一新兴的出行方式自此进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