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购房契税政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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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南宁购房契税新政策

南宁已执行契税营业税新政

2月22日,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新政实施。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新政实施3天以来,全市房产交易活跃,共办理房产交易1393户(次),共有1026户(次)享受新政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增量房883户、存量房143户。

据悉,新调整的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南宁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个人购买房屋契税政策的调整有两个亮点。第一个亮点是范围扩大至第二套住房。对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出台减免契税的优惠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或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分别减按1%或2%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二个亮点是放宽面积取消户型限制。旧政策规定能够享受契税优惠减免的,除了必须是家庭唯一住房外,还要符合普通住房的标准,即144平米以下。对于超出标准的,即使是第一套住房,都是按3%征收契税。新政对于购买的家庭第一套、第二套住房,没有要求必须是普通住房,只以是否超过90平方米为界线来适用不同的优惠税率。而且对于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没有规定的面积上限,也没有设置户型限制,即各类住房皆可。对于有条件的家庭来说,购买大户型的第一套房,或在购买第二套房时选择真正意义上的改善性住房,都可以大幅度享受契税优惠。

此次政策调整,促进房产交易的活跃。新政实施3天以来,全市共办理房产交易1393户(次),共有1026户(次)享受新政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增量房883户、存量房143户。另外,此次政策调整适当加大了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力度。对个人转让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由差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免征营业税。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营业税。

据了解,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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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下发两天后,南宁开始执行。据南宁地税局介绍,政策实施以来,共有7.85万户(次)购房者享受到契税减免优惠,占买房人群比例的68%,平均每套减免近万元税款。另外,今年5月至10月,南宁有1.31万卖房这享受增值税减免,占二手房交易的98%,每套平均减免达2.96万元。

今年4月,市民唐先生在兴宁购买了一套160㎡洋房,“之所以迟迟没有买第二套房,是因为担心契税会交很多。”按照调整前的算法,唐先生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如面积超过90㎡,需要按照总价征收3%的契税,而调整后契税减半。唐先生这套洋房单价8100元,调整前需缴纳近3.9万元,而调整后只需2.6万元,前后省下1.3万元。

与唐先生一样,市民黄女士在购买首套住房时也享受到了契税减免的实惠。黄女士在五象购买了一套125㎡的大户型,总价约为150万,新政实施前,按照3%税率缴纳契税,约5万元,新政实施后按照1.5%缴纳税款,约3万元。新政实施后省下了2万元。

“尽管新的税收政策已经执行了9个月,但是每天仍有许多市民来电或现场询问。”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因此,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已经实施的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南宁市地税局通过媒体、网络、办税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展开宣传。推出“税智星”纳税助手,方便纳税人24小时在线咨询关于广西区内房产出租、房产交易等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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