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保政策
年农村社保政策
1、新农保的参保条件和缴费标准?
一、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具体是: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共10个档次
三、所需证件
1、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邮储网点办理参保手续
2、到村委会代办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养老金待遇怎样计算?
月领取标准:月领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总额+银行利息)÷139 + 基础养老金
★注意事项
根据养老金计算公式,我们看到,因为月领养老金和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总额、银行利息、基础养老金等挂钩,所以会影响60周岁达龄后领取养老金标准的几种情况:
①当年未缴费的,政府补贴没了;
②没有按年连续缴费,不仅政府补贴没有,个人缴费总额也少了。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有哪些?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 缴费档次具体是: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共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46~59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满60周岁当年还需缴费。在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时(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允许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部分政府给予相应缴费补贴。
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2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4、养老金激励机制
为引导参保人长期缴费,《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了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将原来规定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1元基础养老金调整为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由于奖励的养老金是按基础养老金的比例来计算,就会随基础养老金的增加而提高奖励养老金,因些,缴费年限越长,奖励的养老金也就会越高。
5、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如何规定?
城乡居民社保缴费采取银行代扣代缴,集中缴费期为5月1日—8月31日(其它时间也可自由缴费),当年截止缴费日期为12月30日,缴费对象必须将保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账号中(可在全区范围内邮储网点办理),由银行实行代扣代缴。若不清楚自己的缴费账号,可到镇人社所咨询。至缴费截止日(12月30日),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中断缴费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和缴费年限养老金。
6、参保信息发生变动时,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缴费档次及缴费账号等信息变动时,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到镇人社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7、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如何办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原来规定政府补贴不能转),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已经按规定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8、养老金领取的条件?
1.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新参保人员缴费直到60周岁当年,至少缴满15年。如果无法缴满15年需要向前中断补缴,补满15年。如果向前补缴至制度实施年份(年)还是无法补满15年的则补缴至年为止,不再向前补缴。
9、养老金领取时间和手续的办理如何规定?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到龄前一个月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保人员在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延迟,从办理完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若参保人员已达60周岁但未按年度缴费,超过60周岁才补缴相应年限保费的,从其办理补缴手续,保费到账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之前的待遇不予补发。
10、养老金激励机制
为引导参保人长期缴费,《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了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将原来规定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1元基础养老金调整为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由于奖励的养老金是按基础养老金的比例来计算,就会随基础养老金的增加而提高奖励养老金,因些,缴费年限越长,奖励的养老金也就会越高。
11、待遇发放说明
一、直接领取待遇的补办
对于原来没有办理参保手续,但符合领取条件的直接领取待遇人员(1951年7月1日之前出生)还可以补办领取手续。需本人提供对应的金融银行存折或卡号。自参保表格送到区农保局审核通过后下个月开始发放基础养老金。
二、缴费到龄人员待遇发放
1、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当月,本人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专用折到邮储网点提出申领,由银行将相关资料送社保局审批,审批通过并自年满60周岁,次月开始计发养老金。
2、对于没有按年缴纳保费人员,自补缴满需要缴纳的年度养保费后,自当年1月开始计发养老金。
12、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贴待遇?
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死亡当月10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费标准随基础养老金的提高而提高。丧葬补助费标准随基础养老金的提高而提高。这个政策从年1月1日起执行。
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丧葬补助费:
①不符合我区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的;
②未享受、停止享受武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③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
(2)申报丧葬补助费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丧葬补助费申领表(附一);
②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③死亡证明;
④当地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
⑤所属村(居)委会出具符合我县殡葬管理规定的证明;
⑥提供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指定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