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农村社保有什么新政策
都江堰的农村社保是有哪些政策的呢?都江堰的农村社保最新政策又是什么?都江堰农村社保政策这个问题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都江堰养老保险新政策
日正式出台:今后,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工资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市劳动保障局和市社保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我市新的养老保险办法操作细则。
今日上午9∶30—11∶30,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将做客本报,对《实施细则》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答疑,市民届时可拨打党报热线962211提问。
新老办法对比
基础养老金
老办法: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
新办法: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举例】
甲和乙在同年同月退休,在职期间均按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甲的缴费年限为40年,乙的缴费年限为15年,退休时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为1500元/月
老办法:甲和乙的基础养老金=1500元×20%=300元
新办法:甲的基础养老金=(1500+1500×1)÷2×40×1%=600元,乙的基础养老金=(1500+1500×1)÷2×15×1%=225元
【分析】
老办法规定在同一年退休的职工,基础养老金都一样;新办法规定,缴费工资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到的基础养老金将越多(缴费每满一年将增发1%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老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新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举例】
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0000元
4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30000元÷233(40岁相对应的计发月数)=128.75元
5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30000元÷195(50岁相对应的计发月数)=153.85元
6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30000元÷139(60岁相对应的计发月数)=215.83元
【分析】
退休年龄越大,退休时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本例中在个人账户储存额相同的情况下,60岁退休的比40岁退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多87.08元。
过渡性养老金
老办法: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
新办法: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
增发养老金
老办法:增发养老金(合并到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增发养老金比例×本人1995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
新办法:增发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增发养老金合计比例×缴费年限
【举例】
甲和乙退休时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2500元,都能享受增发比例0.1%,在1996年前的缴费年限都为10年。1996年到退休期间,甲又缴纳5年,乙又缴纳10年。
按老办法计算,甲和乙的增发养老金=2500×0.1%×10=25元/月
按新办法计算,甲的增发养老金=2500×0.1%×(10+5)=37.5元/月;乙的增发养老金=2500×0.1%×(10+10)=50元/月
【分析】
在老办法中,增发部分中的缴费年限仅限于1995年12月31日前,而新办法中则乘以全部缴费年限,而且,缴得越久,养老金增发部分越多。
四川省农村社保缴费及领取标准
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该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慧择网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答: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相比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主要有:(1)老农保没有明确的财政补贴标准,只有集体经济适当补助,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集体经济补助也没有了。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确规定,国家财政直接支付基础养老金,省、县两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2)老农保是参照商业保险模式设计的,养老金待遇完全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出资,今后的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逐步递增。
3、新农保试点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2009年试点面达到全省县(市、区)总数的10%左右,参保人数占全省农村居民总人数的10%以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尽早实现全覆盖。
4、参加新农保政府如何给予补贴?
答: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 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补助60%,试点县(市、区)财政补助40%。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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