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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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条例

梅州市财政部门一直加大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大力改善民生。全市各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养老保险新政策,大力创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示范镇。市县两级财政按照每月基础养老金补助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年累计投入3亿多元用于配套基础养老金,确保了参保群众按时足额领取待遇。

同时,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建设,构建了县、镇、村三级经办服务平台,把服务延伸到农村基层,进一步方便群众。截至年,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160.3万人,52.7万60周岁以上居民全部领取养老待遇,实现100%全覆盖,群众每月可领取养老待遇最高165元、最低55元,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 “惠民蛋糕”。

梅州市养老金计算方式

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温馨提示:

1、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2、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3、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4、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5、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梅州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地址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

电话:0753-2271133

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仲元东路53号

电话:0753-2196702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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