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医保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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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惠州50岁养老保险新政策

年元旦起,惠州市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将按省尺度同一调解为2408元,个别工商户、机动就业职员和非本市户籍职工也将按此尺度缴费。至此,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急后实验的惠州企业职工养老费基“双轨制”征象正式遏制,来岁起将规复法定尺度。

年广东惠州养老保险新政策:

今朝,广东惠州构造、全额拨款奇迹单元(条约制职工、姑且工)、差额拨款奇迹单元、国有企业、集团企业的单元缴费基数,本市户籍职工上下限别离为13404元、2075元,非本市户籍职工上下限别离为13404元、1130元;个别工商户、机动就业职员岂论是否惠州户籍,缴费费基上下限均别离为13404元、1130元;农村下层干部缴费费基上下限别离为13404元、2075元。

早在年6月,广东省人社厅、省财务厅、省处所税务局就已连系下发《关于发布年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上限和下限的关照》,明晰年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为2408元。

因思量到企业在年头接订单时已作出了本钱预算,经省人社厅赞成,惠州应承企业在本年12月31日前完成过渡,仍按现行尺度执行。从年1月1日起,惠州市企业职工无论户籍,以及个别工商户、机动就业职员,都将按全省尺度同一调解为2408元。

据相识,惠州市人社局接下来将连系多个部分加大宣传,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参保缴费,和谐各部分事恋职员做好打点和处事事变,并对企业参保缴费环境举行动律搜查。

缴费基本标准十档,参保人可自选

《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具有惠州市户籍,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以常住人口户口簿为参保的基本依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捐助,基金收益及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参保人缴费基本标准设为一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参保人原则上应按年缴费,也可选择按月或半年缴费,但一年内只能选择同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按年缴费的于当年3月31日前、按半年缴费的分别于当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按月缴费的于当月20日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基础养老金补贴由各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

困难群体补贴方面,残疾城乡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

丧葬补贴方面,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死亡,遗体处理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700元,丧葬补助费标准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办法》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标准在48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的,财政缴费补助在原来基础上增加30元。参保人缴费满15年后,计发待遇时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

此外,惠州将建立基础养老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惠州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当提高。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参保人满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等条件的,将按月计发养老金。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本人不愿意继续缴费的,只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计发基础养老金。

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于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由本人或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生存证明,逾期没有提供的,从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或基础养老金。经证实生存者,予以补发。

养老保险制度将完成衔接

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方面,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老年津贴、养老金合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70元。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统一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参保人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原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老年津贴、基本养老金合并建立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基本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70元。全市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参保人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惠州市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和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基本养老金”标准。同时符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和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放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退伍军人返乡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期间未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其军龄视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限。

服役期间参加了军人养老保险,退伍返乡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需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核发待遇的,其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年惠州市新农合医疗报销范围

1.广东大病医保保障对象

主要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广东省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潮州等积极探索建立起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同步提升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

2.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的制度。参保人不需要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3.享受大病医保条件

①广东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②参保人患大病符合规定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报销范围及流程

(一)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与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达到封顶线后可使用家庭其他成员报销资格。

(2)门诊观察。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封顶线每人每日30元,累计每人每年1000元。乡镇卫生院门诊观察费用不列入共享范围。

(3)门诊大病。参合农民患有门诊大病,经个人提出申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核认定,并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二)住院补偿政策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6)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药饮片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德州市市级、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起付线降低200元,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7)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种重大疾病在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70%。

(8)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除《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形项目外,统一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执行分段原则,参合人员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报销比例20%;低于16周岁、高于60周岁(含60周岁)的,报销比例30%。

(9)参合孕产妇住院自然分娩、剖宫产统一实行定额补偿,自然分娩补偿500元,剖宫产补偿1000元。

(10)参合人员在同一参合周期、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首次扣除起付线,再次住院起扣除起付线的50%。

参合农民每人每年门诊、住院累计报销封顶线20万元。

大病医保报销标准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年,全省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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