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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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潍坊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策

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更好地保障城乡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潍坊制定出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互转移对接实施办法。至此,这两种社会保险关系的相互转移对接便有了政策依据。

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也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的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潍坊市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互转,只要参保人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将主动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并进行基金划转,无需参保人自己在两参保地之间跑腿。

年潍坊养老保险: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补缴参保人员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百元

按有关规定,此次还对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了调整,补缴参保人员范围需在年12月31日前,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以下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三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 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年潍坊市退休金调整新政策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养老金待遇计发基数调整是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191号)和潍坊市人社局《关于公布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潍人社〔〕48号)精神。基数从年4月起予以调整,在确定养老金有关待遇计算时以此(4850元/月)为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蔡治清

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未公布?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根据国家及山东省规定的政策进行执行的。虽然4月份,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年1月1日起,为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但是目前山东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相应的青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相关政策也未出台。加上今年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纳入调整范围,因此调整工作变得非常复杂,需要做大量工作。

企业退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满整年的月数,换算成年,保留两位小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60周岁139月)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满整年的月数,换算成年,保留两位小数)×1.3%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青州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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