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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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天津居民基本医保相关政策

一、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注: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在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了9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3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60元。

二、年度居民医保的报销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二)门诊特定病医疗费报销

(三)门诊医疗费报销

三、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一是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在职学生;在本市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是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下简称《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港澳居民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湾居民通行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的未就业人员。

四、哪些困难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高档筹资标准的医保待遇?

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或遗孀;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中的五类人员(指重残、单亲、失独、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按照成年居民高档筹资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并享受高档医保待遇。

五、各类群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渠道有哪些?

学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村所属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机构的人员,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优抚对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重度残疾、离休干部配偶或遗孀等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老干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或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

取得《天津市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通行证》和《台湾居民通行证》等有效证明的未就业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六、办理参保缴费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符合参加居民医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可在申报缴费期内,继续申请下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七、因退学、辍学等原因离校的学生儿童如何参保?

对因退学、辍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或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可在9月1日至12月31日到所属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未满十八周岁的继续以学生身份办理参保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按照成年居民身份办理参保登记。

年天津市医保报销政策:起付标准为500元

根据该意见,本市将实行医疗机构间分级诊疗,医保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转诊转院,起付线连续计算。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扩大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品规。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基本医保予以支付。

今后,扩大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并调整门诊报销起付线。参保城乡居民到实行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年度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最高支付标准3000元,报销比例50%。

深入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在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报销最高可达80%。

重度残疾、低保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各类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不缴费,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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