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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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最新

政策规定,郑州市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即双基数)。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统一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保底、封顶确定。

具体而言,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企业五项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649.35元,平均月缴费基数为4415.58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3246.75元。以此为基数,企业承担的五项社保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19%、失业保险1.2%、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0.2%~2.16%、生育保险1%。职工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3%、医疗保险2%。

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年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在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福了,月缴存总额上限又上调了。昨天,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单位对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单位和职工个人一个月最多可以缴存3180元公积金,比去年多224元。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老百姓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应该缴存多少公积金。

据介绍,对于在非私营单位上班的职工而言,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987元,非私营单位缴存职工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全市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80%(42390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对于在私企上班的职工而言,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年度城镇私有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3495元,城镇私营企业缴存单位职工年度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80%(26796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根据计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180元,比去年多224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0元,比去年多20元。

另据消息,郑州开始对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进行核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务关系,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职工可以拨打12329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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