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简单合作协议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幸福村部分土地经营权转让共同种植、经营农作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形式
甲乙双方采取股份制经营形式,其中:
甲方占总股权51%
乙方占总股权49%
乙方投入人民币:作为双方合作风险抵押金。
二、合作经营期限
以幸福村民与甲方约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间为准。
三、费用、利润结算
1.在协议履行中,所发生的土地租赁费、人工费、油料费、维修费、专家费、利息等经营费用均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2.成品粮以外的附料(玉米杆、轴)所产生的收入一同计入净利润,作为经营利润的组成部分。
3.每个经营年度末,结算经营净利润,按照甲、乙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摊。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议履行期间投资资金的融资。
2.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的田间种植技术指导。
3.甲方负责对土地种植期间农资的供应和协调。
4.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成品粮的回收。
5.甲方负责乙方承包地上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费用列支、田间管理等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所在村村民落实土地承包工作,并协调村民与甲方办理土地承包手续及每年的承包价格。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保障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期内甲方电价格合理、用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3.协助甲方进行田间种植技术的管理,进行农资新技术的开发、宣传和应用。
4.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监督所属村民,不得重复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给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因土地转让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若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与所属村民共同进行赔偿。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5.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田间管理,对非自然因素造成的缺苗、苗株被破坏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6.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秋收期间管理工作,对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秋粮被盗的情况,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7.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田间种植管理情况,以及费用支出情况。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根据甲方的损失情况经乙方于所属农户协商减免当年的承包金。
(二)在协议履行期内,若乙方所属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村民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继续在合同期内转让土地经营权。
六、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协议及其所属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须支付相应经济损失的违约金给甲方,并退还之前所支付的全部土地承包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不予退还甲方的承包金,并且解除此协议。
七、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电话:
甲方负责人:
乙方:幸福村分社
乙方电话:
乙方负责人:
种植简单合作协议篇2
甲方:身份证:
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身份证:
联系电话: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内容概况:
1、种植地点:。
2、认购种植面积:单元(一个单元为100亩,最多认购3个单元)。
3、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种植品种:。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土地及苗木。
2、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
三、收益分成及结算方式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70%归甲方所有;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30%归乙方所有。
2、结算方式: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每年月日至月日内,对上年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按甲乙双方所订立的比例结算一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种植土地及苗木。苗木规格为2年树龄,50公分高,多枝的嫁接苗,必须符合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中嫁接苗要求,苗木质保期为甲方保证苗木自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存活个月,若在质保期间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向乙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种植过程的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负责财务人员的安排,以便双方及时了解本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
2、由于本项目采用有机种植,因此苗木在栽植、养护及管理等过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关化肥及农药。
3、若苗木质保期过后,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
4、严格按照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栽植、养护及管理等,按时按质完成每个工序,发现病情及时通报甲方。
5、乙方种植苗木时,每棵苗木的种植树穴规格为70cm-10cm-60cm.
6、乙方在每亩土地种植苗木数量上限为100棵,若需要增加种植数量则需要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出售苗木或苗木果实,若乙方私自出售苗木及苗木果实一次,按当次出售总价的作为罚款支付给甲方。
8、乙方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合作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土地的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设施,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10、合作期满后,甲方在本项目选择新的合作伙伴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下一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则本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及资产一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按元/亩计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资料,可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月日
种植简单合作协议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发挥土地效力,扩大再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经济效益,现经村委会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本村东北面山岭一个土名土狗岭,面积476,发包给乙方种速枫桉,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名和范围,土名为土狗岭,东以原留塘废水沟为界,南以大路为界,西以第一生产队耕地为界,北以留塘废水沟为界。
二、资金投入和其它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没有一切责任。
三、承包期限共14年,即从20____年9月29日起至20____年1月31日止。
四、承包期间乙方承包的林地每年承包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总承包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七年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20____年元月31日至20____年元月31日)第二期租金在20____年元月31日前支付七年租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20____年元月31日至20____年元31日)。
承包金额和支付办法:和六年七月一日至20____年十月一日,每年每亩包金为陆拾元,四年总包金为陆万贰仟叁佰元,从20____年七月一日起至20____年七月一日止共十年,每年每亩承包金为陆拾五元整,十年总包金壹拾贰玫仟元整。从20____年七月一日至20____年七月一是止共拾陆年,每年每亩包金为柒拾元,十六年总包金为贰拾玖万壹仟贰佰元整。
承包金的支付办法:九六年七月一日至20____年七月一日即头四年的包金陆万贰仟肆佰元一次性提前在签订合同前如数缴交给甲方,以后自20____年七月一日起每年的包金就在当年年底交清。如逾期不交者,超过三个月的,按每次当年承包金额加罚百分之十,苦味乙方超过六个月不交承包金的,甲方除有权追回所次承包金外,还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把承包地收回。
五、承包期间乙方只有种植管理权及作物经营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得用任何借口变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租让者必须双方协商,否则视同违约责任。
六、在承包期间如受到坏人破坏和盗窃、洪抢、刁难乙方财物的,甲方有责任会同乙方共同处理,直至投送上级政法部门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七、承包期间,如遇上国家征用土地的,所得的征用费除土地征用费外,其余作物补偿费,则按当时的价格计算计偿给乙方,该项补偿费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必须减免由于国家征地起的日期、面积及相应的承包金金氏上予以减免。
八、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在双方履行过程中,就双方的利益出发,可经双方协商再另行签订附加协议条款。所签订的附加协议条款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协商拟定,双方要按条款规定执行,如有一方违约者,要负责赔偿受损失方的全部经济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五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种植简单合作协议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守信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葡萄园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甲方协助乙方葡萄园销售工作,乙方负责种植人工、技术、种苗、肥料等日常管理,乙方销售记录和管理资金,销售完后、进行核算共同分配提成,每年葡萄园产出的葡萄收入,乙方每亩每年除去______生产成本后利润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其土地面积约____亩,位置见附图。
二、合作年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日。前两年甲方不参与分成。由乙方自负盈亏由甲方免费出地使用。
三、乙方可在葡萄园内养殖家禽、珍禽和蔬菜种植等(可就地销售),每亩控制在______只左右,并保证环境卫生,养殖家禽、珍禽全部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管理费用。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的的规范管理制度。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土地整理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
六、如因葡萄园区内项目得到国家政策性补助的由乙方受益。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修改或解除协议,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本协议未经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甲方要终止协议提前一年通知乙方或者重新续签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种植简单合作协议篇5
第一部分:运作模式
“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
第二部分:加盟项目
1、巨菌草种植及回购;
2、巨菌草干品销售;
3、巨菌草粗加工
4、区域内允许发展其它种植户
第三部分:乙方加盟资格
1、具备种植1000亩以上样板示范田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合作社和个人;
2、具有专用农机设备和固定办公场所;
3、具有田间管理经验人员3人以上;
4、具备学习能力和积极接受种植技术服务能力,带动和发展周遍合作社或农户种植;
第四部分:区域直营种植基地体系
1.以所属地区为单位划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独家代理;
2、乙方负责带动和发展当地区域巨菌草种植;
3、在授权区域内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和要求,为购苗客户提供技术培训、田间管理指导、巨菌草收购等一条龙服务;
4、乙方不得跨区开展业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甲方授权方可进行。
第五部分:区域招商自治权
1、乙方区域招商享有自治权,可以发展区域内加盟。乙方对外发布招商政策或营运政策等,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申甲方备案后,方可进行实施。
2、乙方应加强对本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带动当地种植户和周遍农民走向科技兴农,科技致富之路。
第六部分:双方隶属关系
1、甲乙双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的实体。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对乙方其劳动用工关系及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区域独家垄断型,乙方业务上要服从甲方的统一布置和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接受甲方每月的督察和指导。
第七部分:甲方对乙方的支持
一、技术支持
1、免费培训。为乙方免费培训田间管理技术人员,辅导乙方掌握巨菌草种植田间管理关键技术;免费配送巨菌草种植资料并负责培训相关技术。
2、现场支持:育苗、大田移栽,两个重要环节,甲方将根据乙方需求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食宿费需乙方承担。在巨菌草的栽种育种生长期间,甲方将安排技术人员不定期现场巡视指导。
3.全程技术辅导:合同期内甲方提供全程技术辅导和专家咨询。包括:种植技术、施肥、用药指导。
4、定期督检:甲方定期每月采取电话跟进、巡视支持、现场解决问题等方式,对乙方进行督检;
5、建立追溯体系:对乙方区域内发展的种植地,甲方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配送”,一条龙产业化服务;
二、经营支持
1、甲方负责统一供应种苗,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和升级;
3、甲方负责回购。回购原则及质量标准,详见第八部分巨菌草回收质量标准;
4、甲方负责乙方营运培训、种植技术培训;
注:以上经营支持,仅限在合同期间内允许乙方分享使用,合同结束当日甲方收回乙方停止使用。
第八部分、产品配送
一、种苗价格:
1、全国统一优惠价:0.2元/棵,每亩需3200棵左右。
2、收购标准:按照国标牧草和甲乙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3、种苗需提前按照种植亩数预定。合同签字后,公司免费提供种苗,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种植、施肥、浇水,待秋收后甲方以每亩2500元支付乙方在种植期间所发生的与种植有关的费用,需合作销售时,分配方案另起协议。
4、种植生长及收割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到十一月之间,根据当地气候和生长状况确定。
二、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田间管理标准,进行种植、管理、施肥、用药、采收。
2、种苗销售由甲方统一销售,。严禁乙方擅自销售巨菌草和巨菌草种苗。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全部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违约处罚甲方按种植亩数X当地牧草市场价格进行处罚。
3、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未提前告知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回收合同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在收获期内没能按时收购巨菌草,甲方应承担乙方种植期间以及逾期所照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部分:目标任务
第一年任务:首批种植1000亩;
第二年任务:种植10000亩;
第十一部分:合作区域及期限
授权乙方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西辛庄村为独家种苗基地。
2、合作期限:十年。
3、本合同期到期前二个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作的优先权。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
1、合同签字后不得随意变更。如违约合同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违约处理方式: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3、在药材种植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不属双方责任。不可抗拒因素: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在3日内尽快将发生的时间通知另一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4月1日日期:年4月1日
种植简单合作协议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
以发展高档中药材为目的,形成规模种植打造我市较大规模中药材种植基地,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提供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会仙村内可种植药材的场地,供甲乙双方合作种植中药材使用。
2、乙方希望在中药材行情变动较大的市场情况下,能建立较为稳定的价格及销售渠道;
3、甲乙双方将共同出资,种植药材需要的所有费用。
4、药材种植盈亏甲乙双方均分。
三、合同的签订、终止和违约责任
1、签订合同,甲乙双方应先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
2、甲乙方应提交的文件或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
3、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4.1、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如自然灾害等;
4.2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3由于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4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合同违约责任;如上述原因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仍应履行。
4.5除上述原因外,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同如无以上原因、为长期有效。
四、其他
1、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种植简单合作协议篇7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保证公司和农户种植中药材的合法利益,维护企业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合作的内容
特订立种植____________中药材。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中药材品种的种植信息与品种的选择,提供中药材种植所需用的种子,种植技术,负责中药材产品的市场销售工作。
2、保证优质种源的供应,如因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出苗率低,技术指导失误引起死苗,产量低,药品质量差的情况,由甲方负责相应的损失;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甲方负责销售乙方生产的中药材全部产品,执行市场定价,保证在合作项目中双方所得利益的最大化。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由乙方负责提供中药材种植所需的用地,肥料,农药及人工。并负责相应的田间管理,日常看护,产品的采收等工作。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种植面积与原定种植用地的位置;必须依照甲方的要求,执行相应的田间管理技术操作。如因不按照要求,造成死苗,产量低,药品质量差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产品的采收。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对合作项目收获的产品进行销售;一经发现,由乙方按实际出售价格的双倍收益,对甲方进行赔偿。
五、利润分配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所生产的产品收益,由甲乙双方按销售额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六、违约责任
1、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根据种植规划,在中药材种植,培育种苗期间,在不影响中药材种植的情况下,可在选定地块进行其他农作物的种植,其投入与收益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与拥有。
2、甲乙双方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未经合作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将按照实际投入进行双倍赔偿;农作物与种植生长期内的中药材无偿交付给未违约方,直至本种植周期结束,未违约方享有其全部收益。
3、协议执行期间,如有变更,可共同协商,签订附加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自持有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