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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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幼儿园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汉阳墨水湖北路红光村雅丽二区小精灵幼儿园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附属设施的归属

幼儿园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转让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元, 乙方在20__年6月29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四仟元,剩余壹仟元乙方确认甲方在协议生效前没有产生的费用,在20__年8月1号前付给甲方,关于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经营权债权债务的承担

自20__年6月29起,乙方负责经营幼儿园,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幼儿园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员工

幼儿园原有员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留用的之外,由甲方负责安置。

第六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幼儿园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日期:

股权转让协议电子版篇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住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住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风险提示一: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比较复杂、周期性长的过程,签定好股权转让合同后,还要进行股权的转移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而且后续还要变更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等。所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不仅要在文字上明确、内容上完整,而且要切实保证能够履行。在协议中应将权利义务细化,涵盖法定的程序及个性化的约定,并落实到某一方身上真正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在履行主体上发生争议,导致权责不分。

一、股权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X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的价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X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X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三、合同生效条件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四、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X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风险提示

二: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的问题,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需要双方当事人按照上面所述的要点适当履行股权才能算得上实际转让。

有些人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一经签署就万事大吉了,受让方自然就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其实在整个股权转让过程中,除了转让款能否顺利收取的风险外,对于受让方的股东身份能否顺利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经工商登记,新老股东的交替方能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社会公示性能对抗

第三方。如果这些手续没有办好,受让方除了无法顺畅的行使起股东权利外,也给出让方将股权一女二嫁创造机会。

考虑到上述风险,股权转让双方,特别是受让方一定要警惕交易中的风险,事前加以防范。在合同明确约定出让方在期限内协助办理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档案的变更事项,确保受让方能完全行使股东权利。

五、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X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

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

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风险提示

三: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未过于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负债应包括出让股东故意隐瞒的对外负债和或有负债。或有负债包括受让前,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的潜在赔偿,或因过去侵犯商标或专利权、劣质产品对客户造成伤害等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这些均不是股权出让方故意不揭示或自己也不清楚的负债。

因此,在负债风险分担的约定中,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本项约定向出让方追偿。

因此,还需要完善违约救济,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X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X,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____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

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目标公司存档______份,其余______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甲方(盖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乙方(盖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

股权转让协议电子版篇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__年7月18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争议的仲裁案。

申请人选定了仲裁员,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了仲裁员与因双方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于__年9月1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会秘书处原定于__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__年11月10日开庭。__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开庭,因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经研究决定,如期举行开庭。申请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庭,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后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深圳分会秘书处于__年11月20日,将该材料转给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__年12月16日之前,对申请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请求提交答辩意见及其他材料。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辩状、反请求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在申请人修改仲裁请求后,被申请人也未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针对该修改请求部分提交答辩意见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决书。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以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11月8日合资成立了__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申请人占51%股份。__年12月1日,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申请人自愿将自己在合资公司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全部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与本案有关的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请人,下同)将其所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即被申请人,下同)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按以下规定的方式付清给甲方。

A、乙方应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100万元给甲方;

b、乙方应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250万元;

c、乙方应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00万元;

d、乙方应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50万元;

e、乙方应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关合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

三、甲方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20天内甲方人员撤出合资公司。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二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双方所订协议第五条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偿付尚欠股权价款人民币84万元;

2、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94.68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如下:

__年12月1日,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在__市召开,经双方协商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申请人决定将其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于__年12月9日经__省__县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依照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被申请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约支付了应付价款。到__年6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支付110万元,按照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款C项的规定,该次被申请人应付款为150万元,故该次被申请人少付应付款40万元。到__年9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按协议第一条第二款D项应付款50万元未付。__年10月被申请人付款20万元至__市D公司(系申请人认可的收款单位)。对__年12月份到期应付款被申请人未能依约给付。被申请人又分别于__年4月付款11万元,__年1月付款5万元,另还付款20万元至__市D公司,尚欠款84万元一直没有给付。按照协议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权价款应偿付日2‰的违约金,即94.68万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审后,申请人变更了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偿付尚欠股权价款104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应依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于__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但至__年1月止,被申请人仅付转让款396万元,尚欠104万元未付。申请人于__年6月12日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__市D公司,故原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给付股价款数额仅为84万元。1997年11月3日,__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请人为其下属公司),称其于__年6月28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委托__市F公司偿还__市D公司欠款40万元,到__年6月份止仅还欠款20万元,下余欠款20万元至今未还。被申请人此间并未代申请人付__市D公司20万元欠款。故特将原仲裁请求做了修改,偿付尚欠股价款为104万元。

1、协议书规定__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申请人,实际履行130万元,该次少付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7月1日至__年9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8万元。

2、协议书规定__年9月30日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万元,延期付款金额为7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0月1日至__年12月30日,以1‰计,违约金数额为6.3万元。

3、协议书规定__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万元,逾期付款金额为1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月1日到__年3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0.8万元。

4、__年4月,被申请人付款11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9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1996年4月1日到__年12月31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29.43万元。

5、__年1月,被申请人付款5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4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月到__年10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31.2万元。

以上五部分总计,被申请人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数额为79.53万元。

二、仲裁庭意见

1、关于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转让股权问题

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12月1日在__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在合资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以合资双方中被申请人为主会同申请人办理报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再履行转让股权付款。本案的股权转让虽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续,但仲裁庭考虑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合资双方自愿达成的,体现合资双方的真实意愿;且经查,合资公司__年度的工商登记资料中已经没有申请人,证明转让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已经办妥。该协议书内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该协议书未报批,主要责任也在被申请人。因此,该股权转让应继续履行下去。

至于申请人增加请求的人民币20万元,申请人所提证据不足于证明被申请人未付申请人人民币20万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资公司函提到:“根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你公司应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币150万元给我公司下属申请人”,并请合资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__年11月3日,__市D公司经营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资公司还其欠款人民币40万元,到__年6月份止,合资公司仅还欠款人民币20万元,下余欠款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本案的股权转让是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转让,E公司与申请人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或委托E公司代为收取股权转让价款。E公司确曾通知合资公司将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G公司承认收到人民币20万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币20万元未收。但申请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中却说,其中有人民币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__市D公司,被申请人并未向该公司代付此笔款。经查,申请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有此约定。仲裁庭对此无法认定。因此,仅认定被申请人应偿付申请人应付而未付的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4万元。

3、关于违约金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第4条约定,被申请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1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逾期违约金。申请人在庭后提交的补充材料中修改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明确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79.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仲裁庭认为,按申请人修改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仍显然过高,应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较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五、从实际支付日起计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33.87万元。

三、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1、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股权价款84万元人民币。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2、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3.87万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0%,申请人承担10%。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股权转让协议电子版篇4

转让方:________(甲方)住所: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乙方)住所: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广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份共________元出资额,以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申请办理股东变更或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备案的,应提交《股份转让协议》;

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人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本合同如需公证或鉴证,应在条款中定明;

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文字有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

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电子版篇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与乙方于?___年____月____日就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___年____月____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

1.目标公司存在的全部债务、诉讼、罚款、索赔、责任等由甲方承担;

2.甲方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目标公司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和威胁;

3.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

4.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

5.目标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

6.目标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

7.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目标公司或乙方需要承担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责任;若责任已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则乙方或目标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目标公司营运期间,目标公司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目标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目标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目标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目标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目标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目标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目标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目标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可以向目标公司所在地起诉。

甲方: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电子版篇6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本着平等、合理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全体股东同意,甲方将其在_____有限公司的700万元股权中的200万元股权,依法有偿转让给乙方,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甲方依法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其在_____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承担,乙方遵守和执行公司章程。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双方各持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电子版篇7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

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董事任命

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轻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1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1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路___号______楼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大街___号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附则

12.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目标公司全部资产清单(略)________

附件2

目标公司全部债务清单(略)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电子版篇8

转让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第一条:股权转让

1、公司股东之间就股权转让份额达成一致:

2、转让股权价款数额的约定:________。

3、转让股权价款的交付时间:________。

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条:债务的承担

1、对公司已登记在册债务的处理:

2、对合资公司未登记在册债务的处理:

3、对本合同签定后及成交日后产生的债务的处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

1、在册资产的界定: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公司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准。

2、未在册资产的界定:________。

第四条:成交前的工作

1、转让方的工作:________。

2、受让方的工作:________。

3、转让方保证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成交________日止,保证公司正常运作。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责任保持公司的资产和声誉不受损害。

4、公司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本股权转让协议书。

第五条:股权转让成交日

自审批机构批准或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________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选定一日期、地点,正式核点有关文件和财产,在核定完成后,以该日为股权正式转移日,成交后公司股权自该日起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保证

1、转让方保证协议各项准确无误;

2、转让方保证转让股权未曾设定抵押、质押或有其他权利暇疵;

3、转让方保证如有过失全额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4、转让方如发现任何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协议不能履行或构成误导,转让方有责任书面通知受让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索取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协议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通讯、诉讼或其他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并可用传真发出,但必须在尽快时间内将其正本邮寄给收件人(使用本协议中的地址或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的传真号码及地址)。

第九条:协议效力及其他

1、如任何一方并无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内条款,则并不影响该条款被履行的权利,如本协议内条款确实被某一方违反,而他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该视作同时放弃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2、本协议或其部分被终止,并不影响转让方和受让方于协议终止前的权利,也不影响因协议终止而产生的权利。

3、本协议已包含了转让方和受让方对确定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议,并替代了以前各方之间可能已有的'任何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承诺、协议或默契、信函、草签的任何文件等。

4、转让方和受让方均有责任签署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及采取的合理行动,以确保转让股权得以有效地按本协议条款规定得以履行。

5、除经各方同意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他方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解释、实施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但当中国已颁发且能公开获得法律并未有对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别事宜有所规定时,应参照一般国际惯例处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把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转让方: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

签章:________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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