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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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房屋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饭店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饭店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宁乡县白马桥乡白马南路25号门面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范围:1-2楼餐厅和住宿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所有经营用品、使用的空调、办公设备、库存货物全部归乙方,并保证其完好性、可靠性。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8万元。

四、房屋租金:1-2楼共3480元/月,半年一交。一年范围内不加价,以后根据左右邻空门面价格调整,租期暂定为5年。5年期满,如乙方愿继续租用,则优先乙方使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并尽量提供方便。

2、乙方接手前,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自己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接手后,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接手经营后,由于经营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于房屋出租所产生的房产税等,由甲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严格尊守各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由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任何法律上的纠纷,甲方不负责任。

5、乙方经营期间,如遇特殊原因需将门面、饭店转让,甲方应予理解和支持。

六、如遇政策性拆迁,1-2楼房屋所产生的拆迁费用归甲方所有。由经营、装修所产生的拆迁赔偿,归乙方所有。

七、水、电各负其责。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如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违约金两万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转让合同协议篇2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绵阳市石塘镇御南街10-1号10-2号(原为:星期天江湖菜)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星期天江湖菜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里面所有物品等、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不动产与动产的划分是限于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

三、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押金、及房租(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

日)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该店面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六、若政府下令拆迁该店铺、政府赔偿与本店铺装修装饰有关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注明:上述第二条、所包括的设备、物品等应由甲方出示明细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日期:日期: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协议篇3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绵阳市石塘镇御南街10-1号10-2号(原为:星期天江湖菜)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星期天江湖菜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里面所有物品等、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不动产与动产的划分是限于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

三、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押金、及房租(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

日)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该店面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六、若政府下令拆迁该店铺、政府赔偿与本店铺装修装饰有关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注明:上述第二条、所包括的设备、物品等应由甲方出示明细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日期:日期: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协议篇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绵阳市石塘镇御南街10-1号10-2号(原为:星期天江湖菜)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星期天江湖菜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里面所有物品等、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不动产与动产的划分是限于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

三、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押金、及房租(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

日)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该店面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六、若政府下令拆迁该店铺、政府赔偿与本店铺装修装饰有关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注明:上述第二条、所包括的设备、物品等应由甲方出示明细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日期:日期: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协议篇5

甲方(出让方)乙方(承接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

合同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现于长风街体育路口西北角营业中的火锅店转让给乙方,饭店名字,经双方协商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不包含(三个月房租)房租为

至转让即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从年月日开始接手,从接手即日起饭店所生发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转让即日起甲方负责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房费)

今年房租到期乙方和房东协商费用,甲方不参与。

以上几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由责任方承担,违约金为拾万元整。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饭店转让合同协议篇6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绵阳市石塘镇御南街10-1号10-2号(原为:星期天江湖菜)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星期天江湖菜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里面所有物品等、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不动产与动产的划分是限于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

三、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押金、及房租(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

日)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该店面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六、若政府下令拆迁该店铺、政府赔偿与本店铺装修装饰有关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注明:上述第二条、所包括的设备、物品等应由甲方出示明细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日期:日期: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协议篇7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______饭店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______饭店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______饭店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______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______饭店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______饭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____饭店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______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袁大头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____饭店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____饭店整体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______饭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____饭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______饭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饭店转让合同协议篇8

甲方(房屋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饭店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饭店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宁乡县白马桥乡白马南路25号门面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范围:1-2楼餐厅和住宿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所有经营用品、使用的空调、办公设备、库存货物全部归乙方,并保证其完好性、可靠性。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8万元。

四、房屋租金:1-2楼共3480元/月,半年一交。一年范围内不加价,以后根据左右邻空门面价格调整,租期暂定为5年。5年期满,如乙方愿继续租用,则优先乙方使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并尽量提供方便。

2、乙方接手前,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自己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接手后,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接手经营后,由于经营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于房屋出租所产生的房产税等,由甲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严格尊守各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由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任何法律上的纠纷,甲方不负责任。

5、乙方经营期间,如遇特殊原因需将门面、饭店转让,甲方应予理解和支持。

六、如遇政策性拆迁,1-2楼房屋所产生的拆迁费用归甲方所有。由经营、装修所产生的拆迁赔偿,归乙方所有。

七、水、电各负其责。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如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违约金两万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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