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同》中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甲方将《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丙方,由乙方直接将货值___万元的玉米交付丙方,并向丙方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名称为:___。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玉米购销合同》中的债务转让给丙方,由丙方承担___万元货款之债。
三、保证和承诺:
1、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本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该债权,双方不再就该债权债务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2、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丙方受让此债权后,应同时接受因此债权而产生的相应义务。
四、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受害方作出全面赔偿。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务协议篇2
甲方(债权出让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_______________拖欠甲方欠款共计6.5万元人民币未还(借条为证,甲方保管)。
二.乙方是该笔借款担保人。现因债务到期,债务人未还欠款,甲方向乙方追债,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向甲方还款3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针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的债权共计6.5万元人民币部分(3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同意受让,债务人_______________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3万元人民币给乙方,乙方有权利向债务人__________追讨欠债3万元人民币。
新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协议篇3
债务受让方(甲方):
地址:
债权人(乙方):
地址:
债务转移方(丙方):
地址: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法人与个人的债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债务转移
1、三方共同协商后决定将丙方所欠乙方的债务转由甲方承担。
2、甲方同意受让丙方所欠乙方项下的债务。
3、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丙方与乙方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第二条 债务转移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1、丙方拖欠乙方共计人民币贰佰万圆。
2、丙方于20__年12月4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长治高新区分理处还款拾万圆整。
3、丙方将支付给乙方的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圆的付款义务转移给甲方,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直接付款给乙方。
第三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务转移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移的债务系合法、有效。
2、甲方承诺并保证
(1)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已经获得其家庭成员的知晓并同意。
(3)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代表:(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债务协议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
二、上述第一条中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予以抵偿。
三、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享有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四、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
五、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___万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的债权。
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规定。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务协议篇5
甲方:厦门厦工机械服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省机械工公司修理厂装载机技术维修部
为了处理甲、乙双方之间因工程机械产品及配件的买卖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处理方案。双方当事人应依诚信实用的原则,严格履行要协议。
一、甲方双方间的债权、债务情况:
1.截止__年6月15日,乙方累计拖欠甲方货款共计人民币436,350.69元。(大写:肆拾叁万陆仟叁佰伍拾元陆角玖分)。
2.截止__年6月15日,乙方累计发生应支付甲方资金占用费人民币245,114.71元(大写:贰拾肆万伍仟壹佰壹拾肆元柒角壹分)
二、债权债务履行:议第二条中所述的资金占用费。
三、若乙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本金累计达两期以上的(含两期),或者各期少支付的分期款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的,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清偿所有未支付的货款本金和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中约定的资金占用费。
四、若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每迟延履行一日,按未支付欠款的金额的万分之四计算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全部欠款。
五、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欠款,除向甲方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以外,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等。
六、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完毕后,双方均承诺不再以之前整机及配件的买卖中所产生的问题为理由来追究相互间的民事责任。
七、遇有特殊情部分需变更本协议内容时,应经双方方当事人书面确认,否则,变更无效。
八、协议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在本协议的履行中如产生纠纷,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叁从今天开始 ,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债务协议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丙方租赁。现三方就甲方概括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予乙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1、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况转让予乙方,丙方同意甲方之转让行为。
2、本协议签订后,有关合同履行的所有甲方义务和权利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和享有,甲方不再是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过程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除本协议约定的代付义务外,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实体权利。
3、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因保管、使用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灭失的,应自行向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前述责任。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在退租时向丙方交付机械设备,丙方接收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若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丙方之要求的,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保障丙方租赁款的回收,乙方概括受让合同权利义务后,对发生的租赁费用乙方应按计量阶段分期向甲方交报《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委托甲方代付租赁款,由甲方向丙方直接支付租赁款;《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即视为乙方委托甲方付款之凭证,乙方无需另行出具委托书,乙方不交报《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的,甲方有权拒绝代付租赁款。三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计算甲方代付租赁款金额:由甲方根据机械费用在整个工程造价中所占合理的成本比例予以确定。若甲方代付租赁款可能超过前述金额的,甲方有权拒绝代付,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责任,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
5、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中,承租单位必须为甲方。
6、因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租赁款或因其未能完整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甲方为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款中予以扣除。
7、本协议内容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三方对协议所有条款有清楚认知并充分理解其内容,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有足够了解,不存在任何误解、欺诈、胁迫的情形。
8、履行本协议引发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义务履行结束则自然失效。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债务协议篇7
甲方(债权转让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债务人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
第一条转让债权标的
甲方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 》,该合同项下的债权由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详见附件一、转让债权标的原始文件);
甲方自愿将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等从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前述全部权利。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相关事项安排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转让债权标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相关事项安排(以其他资产置换,如有):
受让人只负责管理和追偿,受让人对转让的债权不承担代偿。
第三条转让债权通知及相关变更事项安排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债权转让通知书,书面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或通过邮寄方式通知给债务人和担保人。债务人和担保人拒绝签收书面通知或者邮件的,通过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形式进行通知。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机关)办理债权人变更登记,将债权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如转让债权进入诉讼或者执行程序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办理原告或者执行申请人变更登记,将原告或者执行申请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
如不能完成债权人(原告、执行申请人)变更,转让债权标的对外名义上仍由甲方享有,但转让债权标的实际权利应由乙方享有。甲方行使债权及从权利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应当归乙方所有,甲方取得收益后日内全额交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截留收益。
第四条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转移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等从权利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行使。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本协议生效前,转让债权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并对转让债权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本协议生效后,也不会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本协议生效前,向乙方移交与转让标的有关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原件(包括借款协议、担保协议、担保物的他项权利证书等),且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的日内,应积极、认真地配合乙方办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担保物的他项权利人等),迟延履行或拒不履行的,承担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乙方保证其用于置换的资产产权清晰,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与第三方无任何争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隐瞒事实真相,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全额赔偿。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约定隐瞒或者截留债权收益的,甲方除应当将所隐瞒或者截留的收益全额交付给乙方外,还应当按照所隐瞒或者截留的收益金额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要求开始协商)后六十(60)天内,双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照本协议尾部约定的地址和电话通知和送达。
第十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签署时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债务协议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形。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受让债权资金来源合法,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以原价款受让上述债权,并积极努力签订正式协议,待正式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付清上述款项;
(4)履行意向书期限内的保密义务,不得就债权转让事宜向他人泄露。
第二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待双方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