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异议的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执行异议的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关于执行异议的申请书篇1
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______,系______,人民法院判决______,剥夺了我的`_______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关于执行异议的申请书篇2
申请人:梁 ,男,汉族,20__年7月1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 室,身份证号为 :
申请人:王 ,女,汉族,20__年7月12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 室,身份证号为: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杨烈纲、汤新泉、何素兰和武汉瑞骏商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业经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执行标的为位于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1701室的房产一套, 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产,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居住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杨烈纲与申请人梁党生、王洁借款担保纠纷执行一案并查封申请人的房产,贵院近日告知申请人贵院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申请人对此提出如下异议:
1、贵院所查封的房产是申请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贵院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拟进行拍卖,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作为申人请人的王洁已怀孕5个月,预产期在20__年5月份,如果贵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那也是有违人道的。
2、贵院不对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债务人)汤新泉、何素兰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而对作为担保人的'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也是不合情理的。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
此致!
申请人:
时间:
关于执行异议的申请书篇3
案外异议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______申请执行被执行人______一案。贵院于____年2月9日向异议人送达(_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异议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______所负到期债务60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异议人对上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在贵院送达(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查明我公司已不欠______款,亦没有被执行人______的债权可供执行。故无法直接向申请执行人______履行被执行人______所负到期债务万元。
综上所述,请求撤销(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执行异议的申请书篇4
申请人:__,女,__年__月__日生,汉族,住__ 市__弄__号402室。电话:
系拟强制执行房产的实际所有人。
请求事项
终止执行对__市__区__路__弄__号602室房产的拍卖、执行程序。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从未收到过上述被执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义务的告知。
贵院于20__年3月__日查封了上述被执行房屋,并责令被执行人于20__年3月__日前履行义务。申请人从未收到过上述被执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义务的告知,也无从知晓被执行人是否收到。事实上被执行人__自20__年6月__日已被羁押于__市__看守所,后被移送至__监狱。鉴于被执行人__无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义务,故提请法庭查证当时送达的地址及签收人,以确认被执行人__是否真正收到过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义务的故意。如果草率认定因被执行人__至今未履行此义务而作出强制拍卖其房产的决定,是对被执行人__的极大不公平,也是对申请人合法财产的极大侵害。
二、拟强制拍卖执行的__市__区__路__弄__号602室房产,在申请人与被执行人__离婚前属于共有财产,离婚后应属于申请人个人所有。强制拍卖该房屋将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__区__路__弄__号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双方准备结婚时共同出资买下的婚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且当时因为被执行人工作刚刚起步,买房的大部分资金还是申请人筹集的。证据4所示的动迁协议提到的补偿款,其中 __ 元也是双方共同出资的`。即此房产的增值部分至少有__元这一半的份额确定属于申请人所有。
(证据1:付款单据)
20__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__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纠纷协议离婚,__为了儿子自愿放弃他份额的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权,因房产证被债权人扣押而无法进行过户,但这并不影响该房屋的所有权已实际转让。故__路__弄__号602室房屋目前应属于申请人个人所有。
(证据2:自愿离婚协议书)
至于该房屋是否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申请人认为该房屋并未进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据(__)__刑初字第__号刑事判决书,申请人有理由认定该房屋并未进行抵押。当时辩护人已在当庭请求法庭认定此房屋抵押有效,并折价扣除相应数额不属于非法集资,但法庭并没未确认此房屋抵押有效,还是将该房屋折价款列为非法集资。其二,被执行人__当时主动找该债权人拟将此房屋转让或以抵押的方式归还一部分款项,并将房产证交出,但该债权人并未同意,也没有去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所以此房屋并未进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张被执行人__无权私自将此房屋进行处置是没有根据的。因为(__)__刑初字第__号刑事判决书上认定犯罪的主体是被告单位,即__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个人。至今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在公司负债经营的情况下,其法人无权处置自己的私人房产。
三、执行此房屋拍卖适用的法律依据错误。
1、(__)__执刑字第__号《执行裁定书》所依据的是(__)__刑初字第__号刑事判决书,其判决如下所示:一、被告单位__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__万元。二、……三、追缴在案的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责令退赔尚未退赔的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
(证据3:__市__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__)__刑初字第__号第6、7页)
在第三条中明确写明是将“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而上述被执行房屋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__在1995年左右共同出资买下的婚房,系被执行人__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应被强制拍卖。
(证据4:__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__),拆迁补偿时间为20__年__月__日,而集资行为发生在20__年__月,表明此房屋并非是违法所得购置的房屋,为其合法私有财产)
2、另外,(__)__刑初字第__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单位犯罪,即刑事判决书所列的被告单位:__有限公司,被责令退赔的义务人也应是__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应该提请贵院去查封并清算__公司来追讨损失,强制拍卖__的唯一私有财产并无法律依据。
3、依据人民法院报理论版《刑法第六十四条作出的判决执行问题》一文的观点,认为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的刑事判决其仅表明国家对犯罪有关财物的态度和处理原则,并非是确定一种具体的刑罚,也非对当事人民事权益的具体裁判,该判决不具有执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执行规定》)才未将刑事判决书作为人民法院执行的依据。
《执行规定》第2条第(1)项将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未将具有“责令退赔”内容的刑事判决书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只能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进行救济。
三、位于__市__区__路__弄__号402室的房产根本没有被执行人__的份额。即__区__路__弄__号402室为申请人的个人财产。
20__年此两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时进行拆迁,根据有关拆迁法律规定,被执行人__只能在一处享受拆迁政策,所以他选择了__市__区__路__弄__号602室的房产。__区__路__弄__号402室这一套房屋不管动迁协议上有没有他的名字,补偿的面积都不会发生变化。即根本没有他的份额,况且他并没有在动迁协议上签字。后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__离婚,动迁协议上更没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动迁协议当然以发生更改后的最新协议为合法有效。
(证据5:__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__等),拆迁补偿时间为20__年__月__日,与__路__弄__号602室的拆迁几乎同时进行。且被执行人__未签字,修改处有__市__区__镇人民政府的盖章确认。)
四、拟强制拍卖执行的位于__市__区__路__弄__号602室房屋,是被执行人__的唯一住所。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__早已离婚,被害人所提供的__市__区__路__弄__号402室房屋是申请人的个人财产,与被执行人__没有关系。所以__路__弄__号602室是被执行人__唯一的住所。如果强行继续拍卖程序将至被执行人无处可住,无家可归。尤其是在他出狱后会同时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与社会压力,对已稳定的社会关系将产生巨大影响,,其必会造成不安定不和谐的社会影响。
五、被执行人__还有一个未成年儿子需要抚养。
20__年申请人与__离婚,儿子__时年10岁。当时约定__由申请人抚养,被执行人每月给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认可申请人所述,继续强制处置被执行人所存的唯一财产,也提请法庭考虑此因素,扣除8年共计96000元抚养费以供抚养儿子为盼!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终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及拍卖程序,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市__人民法院执行庭
关于执行异议的申请书篇5
异议申请人:__,男,__年x月x日出生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解除车的扣押,将其直接返还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20__年底,异议申请人获知其个人财产车,在被执行人涉及的强制执行案中被当作执行财产予以扣押。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
异议申请人认为上述扣押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存在明显错误,理由如下:
1、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已表明,其归属于异议申请人所有,而并非被执行人个人财产;
2、异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并不认识,且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或经济纠纷,被执行人对该车辆不享有任何权利。
综上所述,异议申请人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作为该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其合法权益不应受到任何侵犯。申请执行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债权,而不是将该车辆作为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法院予以扣押。由于该扣押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且明显错误,现异议申请人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该车辆的扣押,并要求将其直接返还给异议申请人,以切实维护申请异议人的合法权益。核准为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