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事迹材料七篇

| 吴泽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1)

张世峰,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54岁的张世峰也了确了自己的一桩心愿。

已经从事21年儿童福利相关工作的他,早在1999年从事流浪儿童救助工作时就认识到监护权转移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

而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亲生父母伤害的事件频发,如何提前预防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如何让法律条文中撤销监护权的条款真正进入司法实践,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张世峰最为关注的问题。

在张世峰和众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努力下,经过几十次讨论修改,上百个单位参与调研,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共同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从63个字的原则性法律到6000余字的司法意见,他让司法能实践,让法槌敢落下,让孩子有明天。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2)

尽管进入基层政法战线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刘雅萍同志以对法官职业的无限热爱,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时刻铭记守护天平的责任和使命,用法理明辨是非,用真情服务群众,秉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办案效果上下功夫,在审结的案件中做到案结事了。2016年,原告江某某夫妇设有卫生间的主卧因楼上卫生管管道堵塞渗水被淹,墙面、家具、地板均遭到腐蚀破坏,遂将楼上7户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渗水被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刘雅萍受理这一案件中,原、被告对于堵塞的“元凶”——小孩的一条裤子均没有异议,但对于这条裤子的归属,楼上7户业主都予以否认,江某某认为,由于无法查清具体侵权人,要求鉴定损失并由楼上7名住户共同赔偿。

办案法官刘雅萍考虑到鉴定费用较高、鉴定时间较长,诉讼成本过高以及原、被告之间的邻里关系,认为调解解决本案更有利于保护原、被告双方利益。尽管当事人数较多,意见分歧较大,调解难度大,但刘雅萍还是不厌其烦地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尽量劝和促调,在她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大部分楼上业主接受了法官的意见,之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被告反复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除二楼住户确定没有居住不承担责任外,其他住户均向江某进行了赔偿,原告江某最终撤回了对所有被告的起诉,一起因下水道堵塞引起邻里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

2017年春节前夕,刘雅萍调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告调解付款后一天,被告找到法官刘雅萍,申请解冻其名下的账号。经详细了解缘由后,刘雅萍法官发现,已有二十几名农民工在被告处要求被告支付工资,为了让农民工早一点拿到自己的辛苦钱,避免矛盾升级,尽管已临近下班时间,但刘雅萍还是积极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在银行的协助下,于当天晚上7点解冻被告账号,使二十几名农民工在当天晚上拿到了自己的工资。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3)

李竹奎,1990年,大学毕业的李竹奎放弃了在市区单位工作,投身乡镇第一线,在杨庄、麻川、麻武等6个乡镇度过了人生中最为珍贵的25年,期间他将人大工作具体化、细致化、规范化,进村入户走访,有效搜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撰写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大力推进水利建设、梯田改造、危房修葺、修桥修路等惠民工程,同时,坚持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使得宪法、法律在基层深入人心,保障各种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李竹奎很少坐在办公室里,田间地头才是他开展工作的地方。他“办法多、点子多、工作方法有一套”,李竹奎深知乡镇人大的作用,一头连着党委政府,另一头连着群众百姓,依法治国,根基在基层,他带领当地乡镇人大代表,行走在黄土高原,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监督,广泛收集民意,架起了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连心桥”。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4)

张耀元,在和林格尔县,人们一提起张耀元,都夸赞道:“张老古道热肠,一身正气,好人呀!”大家之所以信赖、尊敬他,决不仅仅是因为他从事了40多年的公安工作,更重要的是因为他退休之后,仍然像一支燃烧的蜡烛,将光亮洒向青少年成长大道,把余热奉献给美好的下一代。张老先后带领城关镇“五老”义务网吧监督员的27名成员,对全镇的12家经营性网吧进行监督、走访1250余次。

每逢节假日,特别是2015年的“五一”假期,“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连续三天共出动109人次,查看电脑670台,检查上网人数1169人次。他从中央党校、内蒙古国学研究会联系到《弟子规》、《儿童教育宝典》等书籍46550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城乡中小学和幼儿园,基本达到人手一册;他借助城关镇“魅力名镇助学行动”平台,联系9名民营企业家救助贫困学生39名,筹集资金8万多元,帮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张老放眼未来,情系下一代,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默默地奉献着,他所在的城关镇关工委先后被自治区、市关工委授予“五好关工委”荣誉称号,自己多次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基层的昭君道等4个关工委被呼市关工委评为先进集体。有人问:“张老,你到底准备为下一代忙到什么时候?”他说,“等我老的走不动那一天才是我真正退休的时候!”这就是张耀元本色:今虽离岗未退休,再当平凡孺子牛,白发堪比夕阳红,余热生辉写春秋。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5)

储晓松,男,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储晓松是六安市场监管战线上的一名年轻的老兵,今年不到40岁的他已在监管执法稽查一线工作了满满20年。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与“查案办案、学法用法”朝夕相处,20年来始终秉持着“执法为民、业精于勤”的信念追求,谱写着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

“钻”的精神 厚积薄发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他就被分配到业务水平要求较高的执法稽查岗位工作。第一次跟随同事参加一线检查时,因为业务不熟而遭遇的窘况,让他备受打击。从那一天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干一行不钻一行,就不可能做精、做好、做强”。尽快从“小跟班”变身为“业务骨干”成为了他当时最大的梦想。

从此,他卯足马力,白天跟随前辈去现场检查执法,他跑的最多;晚上在单位宿舍里自学法条,他不敢懈怠;还有一叠叠卷宗材料,他一遍遍研读;他还经常与大家一起探讨问题,开展案例研究,为拓展执法领域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随后的执法工作生涯中,他主办了230余宗行政执法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多次走上了执法稽查授课讲台,逐步成为安徽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国家质检总局执法打假师资成员、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骨干人才库成员,并先后获得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安徽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法”字当先 严明果敢

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面对的是各类市场经营者,关乎的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于违法经营者,他“法”字当先,秉公执法,每遇大案要案,总是第一时间带队赶到办案地点,通过连续蹲点、摸排等方式,深入掌握案情、固定证据;遇到执法阻力,他也总是能够冷静面对、稳妥处置。

就如去年,在查处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冲锋衣(棉服)案件时,违法经营者故意煽动现场工人堵通道、拉电闸,阻止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采取强制措施。面对这种复杂情形,他迅速反应,一方面联系当地基层政府帮助协调,同时将涉案物品予以就地查封,快速送检,确保第一时间取得检验结果。随后带头坚守现场连续两个昼夜,确保涉案物品得以全部完好保存,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对某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在调取其违法生产加工不合格沥青混凝土关键电子证据时,该经营者情绪激动,强行抢夺他手中的存储设备,导致其手部受伤,面对这样的危险,他也依然没有畏难退缩,最终通过耐心沟通,让企业心甘情愿把储存证据的设备交技术机构提取数据。

20年的执法经历中,他践行着“查办案件要敢于较真、用证据说话”的理念,成功查处了一系列产品质量、计量、强制性认证、商标侵权等保安全、促民生的行政违法案件,所办理的建材类质量案件也多次被省质监局评为“典型案件”。

晓以“情”“理” 追求长效

市场监管执法从来不是目的,是手段、是督促,帮助经营者步入正轨,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也是监管执法中的应有之“理”。储晓松深知这个道理,每一次办案完结之后,他不惧执法对象的一些不解和怨恨,总是不忘与当事人主动进行深入交流,耐心帮助他们分析出现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原因,并对《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解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企业理清思路、走上正路。“不能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真正让经营者树立起守法经营的理念,才能从源头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安心、用的放心。”这些话语都常常在同事们的耳畔回响。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储晓松是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战线上的有心人,从踏上这个岗位的那一天起,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张力满满的弓,担当、毅力和不懈追求,推动着他奔向“为民执法”的初心目标,也促使着他在平凡的岗位上熠熠发光。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6)

李文诰,临朐县城关街道朱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封村“法治带头人”。2011年5月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以来,他始终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朱封村党组织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干事创业好班子、潍坊市乡村治理过硬党支部、潍坊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一、成立专班搞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在李文诰的带领下,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立足本村实际,从各方面切实加强朱封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规范村务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管理规范,有力地维护了朱封村的安全稳定。全村形成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制教育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普法建阵地,打造朱封特色法治品牌。

村两委在原有文化广场和公园的基础上,投资20余万元,倾力打造富有朱封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在广场入口设置法治文化广场主要标志,在广场及四周设置有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栏,将现有的文化长廊升级改造为法治文化长廊。广场以宪法为主题,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展示宪法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学习宪法相关知识。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意在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功能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将公平、正义、权力、和谐等法治理念传播给群众,使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娱乐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从而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理念。

三、创新“三步工作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群众中的重要作用,朱封村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村庄的长治久安。村民之间有了纠纷,首先由村调解委员会出面进行调解。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大多是些老党员、老干部,他们德高望重,善于做群众工作,所以,一般纠纷都能在第一步解决。第二步,由法律顾问出面调解。第一步解决不了的纠纷,由村法律顾问出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调解,一般都能达成调解协议。对一些很棘手的纠纷,走第三步,启动法律程序,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为倡树文明正气,李文诰提出把孝德文化、家庭美德进行信息量化并纳入村民档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创选的依据;以“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为重点,开展“最美家庭”创评活动,与朱封小学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助推美丽庭院的开展,创新开展“住正房、晾被窝、晒孝心”及“好媳妇、好婆婆”等评比活动,努力营造“爱老为德,敬老为荣,尊老为善,助老为乐”的淳厚民风。全村夫妻和谐,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蔚然成风,形成了“户户争创星级户,人人争登四德榜”的良好氛围。全村呈现出村民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井然,人心向善向美,各业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篇7)

崔好林,潍坊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青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市劳动模范,高柳镇商会会长,高柳镇前后寨村党支部书记,潍坊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好林所在的前后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提升自身素质起好头

自成为法治带头人以来,崔好林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努力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自已,增强自身能力水平,并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尽到一名法治带头人的职责。

服务地方发展铺好路

崔好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挥商会资源优势,推动镇商会企业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发展,在企业和专业法律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解决劳务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等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方法,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生产环境。

强化普法力量带好队

在任村书记期间,带领全村党员、退休教师、社会乡贤和志愿者组成前后寨村法治宣传服务队。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崔好林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家庭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用专业解答为老百姓排疑解惑,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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