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人员个人事迹
积极围绕强基础、创特色、严管理、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司法所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所工作人员个人事迹1
龙岩乡地处偏远山区,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北部,东邻贵州从江县,西依我县明伦镇,南连东兴镇,北接驯乐乡,山高谷深,道路崎岖,面积407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1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3.万余人。居住着壮、汉、苗、瑶、水、仫佬等6个民族,是环江人口复杂、地域较大、各种矛盾纠纷较多的乡镇。龙岩司法所这几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乡、村、屯三级调解网络,积极、认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几年来,龙岩司法所在县局和乡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由司法所牵头,成立了龙岩乡司法调解中心、龙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对全乡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负责协调、处理全乡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在全乡13个行政、216个屯建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建立、健全乡、村、屯三级调解网络。二是结合农村“两委” 换届选举和农村基层体制改革之机,对全乡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全面调整,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三是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多年来,龙岩司法所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乡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尤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两个《规定》下发以来,他们经常组织调解员们进行学习,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近几年来,全乡各种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为97%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屯,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乡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发生,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该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龙岩乡司法所坚持每两月组织各村调解工作领导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做好各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化解。对排查出或已发生的纠纷案情复杂且涉及人数较多的,及时介入调解纠纷。如如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晚,龙岩中学学生下晚自习回家,板仁屯初中一年级四个学生刚走出校门不到200米,就被甲棒屯几个已辍学在家的学生和社会青年用木棍追打,三个受轻微伤,一个受重伤,当时派出所没有人在家,接到报案后,他和乡府领导一道,及时组织人员,送伤员去医院治疗,护送其他学生回家,并追找凶手,直到凌晨一点多钟才回家休息。第二天一早,板仁屯群众群情激愤,纷纷到学校门口守候,一见到甲棒屯的学生,就想报复,事态激剧恶化。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他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同时和乡府干部、中学教师兵分两路,分别做板仁屯群众和甲棒屯群众的思想工作,把两边及时疏散,并深入两屯作进一步的思想工作,动员受伤学生家长要冷静、理智,以免事态扩大,要求甲棒屯有关家长先拿出第一笔资金四仟伍佰元给重伤者治疗,至于事后对凶手的处理,则交由派出所根据有关法律作相应的处罚,不能影响其他学生的正常上课,双方才逐渐平息下来,避免了一场即将爆发的群体性流血事件。
2003年7月,东兴至龙岩公路扩建,甲棒屯二十多人仍按照往常到上盘屯壮头“石帽坡”公路边炸石出卖,上盘屯群众立即出面干涉,引起局部械斗。接到报警后,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土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制止、疏导,控制事态发展,随后还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顺利地解决此事,赢得群众的赞许。随着改革和经济调整的不断深入,农村因土地、山林等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也不断增多。有的因为人均拥有自然资源不同,有的是因为权属主体意识增强,有的是权属证书不具体,有的是大集体时期遗留下来的后遗症,有的是农村宗族势力抬头,各种不同的原因,引发各种复杂的纠纷,该司法所始终站在处纠的第一线,爬山涉水,田间地头,无处不留司法所干警的身影,通过反复解释、动员、宣传、调解、处理,一一化解矛盾。这四年来,该司法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08人次,提供法律咨询64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6起,出庭代理38起,指导人民调解386起,调解民间纠纷127起,由于预防民间纠纷激化工作做得好,几年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出现激化事件,也没有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地维护龙岩的社会稳定。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通过工作实践,该所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保证,加强调解队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是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做好民间纠纷调解,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但更深刻地认识到: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调解工作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一是该所干警常年坚持到学校作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利用中小学生身边的案例解释法律,产生良好的效果。如2004年6月,龙岩乡良兴小学五年级一位女同学,在下课期间,受同班互相追逐的男同学吴更、韦小松等冲撞而受伤,由于没有投保,双方家长与学校为医疗费争论不休。该所干警利用到该校讲座之机,召集三方,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依法调解,顺利解决此事,学校和家长都比较满意,纷纷表示:“还是司法好!”二是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在每年法制宣传月活动中,都由分管政法的乡党委副书记领头,由司法所具体负责,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横挂大幅横额,张贴标语,开展法律咨询,利用墙报、版板、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针对“三大纠纷”的调解程序,土地承包法、婚姻登记条例、交通法及实施细则等,简明地在街头列举、公示,使群众一目了然,方便了人民群众,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矛盾纠纷、劳资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司法所工作人员个人事迹2
半年来,在区司法局、小山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个人优势,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1、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武装自己,指导个人的工作实践,敢于创新工作方法。
2、为了加强司法所与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联系,提高工作效率,主办了司法所建设、社区工作信息、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依法治街社区依法治理、法律咨询、司法所上站学习等十几个栏目。加强了对社区工作的指导,也给社区干部一个交流工作经验,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最突出的作用在于方便了干部群众的法律咨询,规范了司法所服务行为。凡是境内干部居民向司法所咨询法律问题,小山司法所都会给一份较规范的法律咨询意见书。
3、改进了司法所上站学习的形式。司法所上站的地点由办事处改为居委会,支持和主讲由司法所长改为社区工作人员,方式由开会授课式改为工作经验介绍、讨论的方式。司法所只是侧面指导。这样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的主动性。
二、规范了司法所对社区人民调委会工作的指导
司法所利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机会,专门对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新当选的居委会干部对人民调委会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方法有了新的认识。上半年,司法所组织了两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指导社区调委会化解纠纷13件,直接参与社区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1起。规范了街道人民调委会的工作记录。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
小山司法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治宣传月活动,有利配合了全街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五个社区先后举办《居民上访要依法进行》的专题法制讲座。发放《依法文明信访读本》600多册。
四、认真组织了“两劳回归人员”排查摸底工作
北京奥运会前夕,小山司法所组织开展了“两劳回归人员”基本情况大排查。对全街21名“两劳回归人员”的家庭情况、就业情况、现实表现重新排查、重新统计。司法所广泛宣传了南厂西里社区妥善安置帮教释放人员周嘉伟的先进事迹,推动了全街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服务街道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同司法所的同志一道为街道办事处代理民事诉讼3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书17份,起草修改经济合同2份。参与接待上访群众7起,入户走访居民群众63户次,给信访者讲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认真细致地做群众工作。与上访户签订信访代理合同,并逐项落实,也得到领导肯定,社区居民群众的理解。
总之,半年来为街道做了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但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后,一定要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依先进的同志为榜样,力争把工作干得更好。
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二)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区司法局、桥南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自觉服从组织各项安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就必须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理清了工作思路,鼓足了干事劲头。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的要求,我利用空闲时间学习了《村民自治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为自己胜任本职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业务,认真工作。
一年来,在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我服从安排,认真对待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过去的一年中,共参与处理了20多起的矛盾纠纷调处,其中达成书面协议的有10起。
(二)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年已进入“”普法的第二年,可辖区群众由于居住地偏远,法制观念普遍比较淡薄,法律宣传工作任重道远。针对这一实际,司法所定期通过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讲法律课、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要冲动,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我共参与了普法宣传10余次,并积极参与了法律进学校、进村组活动,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
(三)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中的两项重点内容,这部分人的情绪是否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我能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两项工作,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并定期对其进行调查回访,加强教育管理,做好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监管对象不再重新犯罪。
(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是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制度。一年来,我共接待司法所群众来访40余次,并且参与了司法所承办的3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五)做好日常报表上报工作。从年起,基层司法各项业务报表均通过网络进行上报,我能按照区司法局要求,每月根据本所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三、严于律己,团结友爱。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能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坚决不做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工作中能够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及时与领导沟通。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回顾一年来,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有待改进。随着司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上级要求,以群众的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夯实的作风要求自己,争取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
司法所工作人员个人事迹3
自强路地区位于陇海线以北,西至北关正街,东到大明宫御道广场,北与未央区龙道北路接壤,辖区面积2.62平方公里,人口4.4万人,1.5万余户,属典型的棚户区,区域经济、市政设施相对滞后,人口较为复杂。近几年来,司法所在新城区司法局和自强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始终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紧扣街道工作中心,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的全面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地区居民,服务经济发展,为创建“平安新城”,构建和谐社区新自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被新城区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所”、“最佳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二次被新城区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一级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两次在全区进行经验交流。
一、加强领导,建立高素质司法队伍
司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保障。认识到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保障,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成立“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领导小组,以及自强路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构。并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创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细则》,做到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加大投入。几年来,先后投入资金6万余元为司法所添置各种办公设施,使司法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干警队伍、基础设施、工作制度、司法业务、执法服务“六规范”;人员落实,选调从事司法工作时间长、业务熟练,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组成坚强有力的司法工作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努力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途径,制定不同阶段规划,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
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认真组织驻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辅导和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聘请新城区法院行政庭庭长以案讲法,提高大家对司法行政的认识。
二是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组织驻地公安派出所、交警八大队民警,在地区八所中、小学校进行巡回法律知识讲座,普及《妇女儿童保护法》、《交通法》,以实例讲法,寓教寓乐,深受中小学生喜爱;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交通法规,爱护公共设施,地区自立中学坚持每季度普法宣传周活动,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大大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制环境。
三是加强企业依法治理,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贯彻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切入点,大胆开展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年,与新城区法院在西安凯达五金批发市场举办“速裁法庭进市场和法律进市场”大型宣传活动,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并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受教育经营者300余人。
四是抓点带面,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小社区大社会”,社区居民文化层次不同,素质高低不同,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创新活动载体,因人施教,特别是针对暂住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成立由公检法司干部、国家公正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社区义务法律服务队伍,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组织“148”法律志愿者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配合“和谐春风映自强”活动开展法律宣传,向居民发放法律书籍,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上下功夫,注重教育效果。
三、落实帮教,扎实开展刑释解教工作
释解人员是社会的失足人员,是某种程度上犯罪违法的人员,帮教工作意义重大。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抓落实:1、在登记在册的基础上,对释解人员进行贴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帮助就业、办理低保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2、定期入户走访,通过思想教育,观察访问,做到延伸服务;3、通过邻居、亲属、朋友、原单位,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做到疏而不漏;4、落实“一帮一”措施,对一些较轻违法释解人员,施行司法干警、社区干部“一帮一”的辅助监督帮教,对较重点的违法释解人员,以公安派出所民警为主,进行“五位一体”的“一帮一”重点帮教;5、组织释解人员参加司法机关举办的“现身说法”大会,加深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
目前,辖区共有帮教工作志愿者130多人,建档率达100%,帮教率98%,通过各种渠道,安排释解人员就业11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1人,医疗救助1人。
司法所工作人员个人事迹4
镇地处南岸港口,是县经济强镇,总人口28.2万。近几年来,司法所在这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地方,积极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创新三者关系,做到队伍建设走在前、化解矛盾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安置帮教做在前,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积极围绕强基础、创特色、严管理、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实在在地创造工作业绩,赢得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一、队伍建设走在前。司法所成立于1992年5月,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市最早建立的司法所之一,年7月成立党支部,现有在编国家公务员5人,专职调解员1人,其中5人具有大专学历。为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能担负起保一方稳定的基层政法组织,全所干警同心协力,步调一致: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着力培养干警“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观念,形成人人自危,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的重视、支持,解决办公用房5间,设有所长室、办公室、接待室、法律服务、档案室、调解庭等,拥有面包车1辆、电脑3台、打字机3台、传真机等办公设施配套齐全。
二、化解矛盾冲在前。社情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司法所把建设第一道防线作为首要任务,把多化解一件纠纷、给社会带来多一份安宁作为第一信号。各项工作始终围着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转,始终围着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凝点问题转,主动把工作重心向前移,建立三级组织网络,实施“流动调解”积极开展“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努力为政府领导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尽心尽责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真正充当起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年至今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19起,成功化解315件,成功率达98.7%,其中防止矛盾激化206起,调处非正常死亡60件64人。
年4月2日,镇居民陈某陪同患感冒的妻子到当地一家私人诊所杨某就诊,因自己咽喉不适也顺便让杨某诊治,结果发生医疗事故,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救治,陈某仍无法回天,于5月29日不治身亡。(转载自第一范文网为索要医疗费、赔偿费,陈某家属磨破了嘴皮,“折腾”了两个来月,均无功而返,为此,陈某家属召集家族亲朋百余人,扬言要抬尸进诊所,个体医杨某得知后也不甘示弱,召集200多人守候。一场民转刑群众事件一触即发。司法所得知情报后所长林敏一边向镇主要领导汇报,一边立即组织力量赶往事发现场,武装待发的陈某家属在司法所干警的劝导下,同意接受由司法所主持调解,随后5天司法所组织人员调查了解医疗纠纷情况,召开案情分析会,拟定调解方案。由于医患双方对责任和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陈某家属要求赔偿各种费用133.2万元,而个体医杨某则认为是意外事故,对陈某的医疗过程无存在过错,只愿意作一定补偿,连续多次调解无果。陈某家属情绪失控,60多人哭骂着闯进调解现场,要求自行了断,危急时刻干警们刚刚控制事态,陈某的另一帮家属带着几十人破门而入,在杨某住处设立灵堂、抬进花圈,调解再度蒙上一层阴影。干警们不顾疲倦,第六次召集双方代表进行协商,经过连续28小时通宵达旦的劝解、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个体诊所医生杨某支付陈某赔偿金58.7万元,一起重大的群体性纠纷终于画上了休止符。
三、普法教育干在前。为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拓展“四五”普法向纵深发展,司法所坚持普治并举,以治促普,认真负责地做到“四个到位”、“三个落实”,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教育任务(同时镇政府也被温州市评为“四五”普法教育先进镇)。“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步骤,年终有总结,确确实实把普法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二是组织到位。针对普法教育的对象不同,司法所在工作中把乡镇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和村居民、青少年与外来人员、企业管理者与员工;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创新机制,干部学法推行“按时制”、青少年学法推行“课时制”、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推行“分教制”、企业管理人员推行“介入制”。三是宣传到位。做到创新载体,努力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宣传窗、网站、电视专题、司法信息简报、公益广告等形成了“普法大合唱”的局面。
四是实施到位。主动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认真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镇工作规划,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来全镇普法普及率达94.5%,共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讲座共97场次、知识竞赛25场、文艺演出11场、专题演讲会7场、法律征文活动19次,法律咨询57次,印发各种普法资料20万多册。
四、安置帮教做在前。是的地域广,归正人员流动性大,人与户分离现象特点,做好安置帮教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此,司法所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政府帮教、社会帮教、亲情帮教和特色帮教活动。一方面,积极发挥办事处司法助理员和村居干部的作用,制定归正人员帮教组织网络,掌握其动态,开展二帮一帮教工作,实行一人一册,及时建立帮教档案;另一方面,为了减少重新犯罪,让那些归正人员有业就,有饭吃,司法所创新工作机制,成立了镇归正人员帮教协会,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力量参与帮教,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镇共对261名归正人员落实了帮教,帮教安置率分别达到100%和92%。
几年来,司法所以“团结、奉献、求实、创新”为所训,以服务促发展,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新形象。连续五年获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光荣属于过去,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召唤和激励镇司法所不断迈开铿锵有力的步伐,为实现新的更高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司法所工作人员个人事迹5
区乡司法所长,现年50周岁。他虽年过半百,但仍以旺盛的体魄和活力,坚持奋斗在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线,被人们誉为乡党委政府的“参谋”,农村疑难矛盾纠纷的“克星”,农村矛盾纠纷隐患预防机制创新的“行家”。
性格刚直,恪尽职守,办事公道,是个善管会理老百姓乱事、难事的人。他从事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2019年来,始终把消除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稳妥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疑难纠纷,有效地防止了农村矛盾纠纷的激化。他在多年的实践中学习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工作方式、方法得当,处理问题积极稳妥,对当事人体贴关心,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他担任乡司法所长8年来,先后解决处理各类疑难案件140多起,平息群众集体上访30多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9%。
20年2月,ddd村刘某在集贸市场租用的房屋内从事经销摩托生意时,不慎失火,除造成刘某本人13万元重大经济损失外,还烧毁了租用的郭某三间房屋。当时刘某一家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刘某一度想服毒自杀,一死了之。而此时,房主郭某又将刘某失火时抢出的6辆二轮摩托车和3辆三轮摩托车扣留,从而双方在房屋损失赔偿上发生纠纷。先前,海丰村和东村的村干部以及双方亲属都主动介入做了大量说和工作,但终因双方要求差距太大而未达成一致。得知后,立即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并与相关部门组成调解庭,进行深入调解。通过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终于达成了由刘某赔偿郭某2.8万元经济损失的协议。这时已倾家荡产的刘某无力赔偿,于是便主动为刘某提供了7万元的贷款担保。刘某感激地说:“多亏了都所长,是他给了我今后经营的援助,鼓起了我继续生活的勇气,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他。”
20年12月,dd村邓某以买断三义、牟桥和小坨三村校产股权为由,私自拆除由永合、三义、大王、丁家、牟桥和小坨六村共有产权的dd学校院墙3米,撬开其中3间教室的门锁,将全家强行搬进居住。此事引起了永合、大王、丁家另外三村群众的强烈不满,60多名群众聚集乡政府,纷纷要求有个说法。接到报案后,组织调解中心人员,联合乡规划办和乡教委负责人组成个案调解组介入处理。经调查,1995年为解决永合联小校舍困难问题,经永合、三义、大王、丁家、牟桥和小坨六村协商,集资筹建了原永合联小东南方六间教室。20年该校学生合并到中心小学,该校舍一直闲置。此问题系由三义、牟桥和小坨村的主要负责人擅作主张,将本村房屋共有权出卖给急于买房的邓某而引发的严重侵权事件。在调查了解情况的同时,调解组对三义等三个侵权村负责人和邓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了其侵权违法的症结,然后又将六村主要负责人和邓长松召集到乡调解庭进行了开庭审理调解,在庭审中三个侵权村负责人和邓某都作了深刻的反省,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并达成了由邓某出资1.2万元买下六村共有的六间房屋和院墙,所得房款由永合村先预留出3000元抵顶21年房屋土地使用费后,再由六村按原出资比例折价分配的调解协议,从而平息了一场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
20年7月29日下午3时许,乡老鸦村村民史庆山在孙公学盐场结晶池拉塑苫时不幸被雷击中,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史庆山家属情绪非常激动,聚集100多人冲到出事盐场讨要说法,还砸坏了盐场部分物品进行。得知后,及时赶到盐场制止了史庆山家属方的违法行为,并将他们选出的代表和盐场方负责人召集到乡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中,当事双方对死亡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方式分歧很大,史庆山家属方要按工亡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最少赔偿56.9万元,场方则要按一般意外伤害事件,最多赔偿5万元。针对差距巨大的赔偿意见和面临的奥运安全严峻形势,和乡领导急在心里,意识到如果问题处理不当,很可能引发群体上访事件。于是,他们不分昼夜靠上工作,吃住在调解现场。经过九天细致入微的调解说服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盐场方一次性赔偿史庆山家属方死亡赔偿费21万元,分两期付清。
刚刚处理完史庆山死亡赔偿事件,8月6日下午,郭局村村民刘春贵、刘春岭兄弟两个家庭的独生子13岁的刘延辉、11岁的刘延杰在村外游玩时,到本村村民朱卫昌等四人开发台田的渗碱沟内洗澡时,不幸溺水死亡。在主持调解下,历经3天时间,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解纷争,就两少年溺水死亡赔偿事件,达成了由郭局村村委会和朱卫昌等四人赔偿两少年家庭每人4万元的死亡赔偿协议。
连续10多天昼夜艰辛工作把累得精疲力尽,喉咙沙哑的说不出话来,乡主要领导心疼地说:“老都真是一员好将,有他守在稳定工作一线,我们一百个放心……”
20年春,为了使村专职调解员有效融入村级事务管理,有利于从源头和关键环节上预防、发现和化解农村矛盾,在的倡导下,乡对村专职调解员的原有职责进行了强化和拓展,集调解、治安、信访、农村合同监管等七项职责于一体,从农村工作的各个环节确立村推乡聘调解员的地位。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实行了上岗聘用竞争化、工作责任承包化、工资报酬统筹化、管理考核制度化、机制运行规范化和村级事务管理契约化的规范化全面改革,综合归纳为人民调解“七职六化”改革,引起了省、市、区党政和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注,并在全市推广。
20年5月,在的倡导下,乡在全区率先成立了第一个以乡司法所为主体的乡级“农村合同监管中心”。 对全乡35个行政村的3400多份集体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同时对农村集体新发包的项目的发包和合同签订等有关程序和手续全部收到乡合同监管中心协助村委会办理。使之做到了项目发包程序完备、阳光透明。自全乡实行农村合同监管两年来,全乡各村共召开农村集体项目发包的意向研讨会和村民代表或村民表决大会170多场次,村民或村民代表直接或以各种合法方式参与农村集体项目发包方案表决人数达5400多人次,直接到乡农村合同监管中心投标大厅参与招标投标的达1260人次。中合村中合水库渗碱沟北一块仅136亩的荒碱地发包,就有56名投标人到场参加了竞标。由每亩10元底标一下投到61元,高出底标6倍,还了村干部清白,人民群众收到了最大利益,都无不为之拍手称好。
主持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农村合同监管中心工作以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为全乡的社会稳定工作起到了“灭火机”、“稳压器”和“防火墙”的重要作用。
面对2019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感慨万千,当人们问他累不累,怨不怨时,他从容地说:“能为乡党、委政府分忧,能为人民群众办点实事,能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满意,我就知足了……”
这些年的辛劳也征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年12月,乡被山东省综治委授予“‘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荣誉称号;20年5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荣誉称号;9月,乡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20年2月,乡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市十佳司法所”;20年3月,乡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荣记三等功。他本人也于2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年被市综治委授予“20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获20年度“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