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20篇

| 福萍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有哪些?大家或多或少都会用到过事迹材料吧,事迹材料不是单纯为其单位和个人评功摆好,而是为了鲜明地体现和积极宣扬一种特定时代所需要的精神。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关于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20篇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

郑华武(1979—2004),男,1979年7月1日出生,湖南耒阳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

2004年8月11日晚外出执勤期间,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被失控车辆撞击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2

阿布都•赛买提(1978—2004),男,1978年5月1日出生,新疆和田人,维吾尔族,生前系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布吉派出所民警。

2004年6月1日凌晨在追踪犯罪嫌疑人时遭受袭击,搏斗过程中身中多刀而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3

许晓宾(1985—2005),男,1985年6月出生,福建漳州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汕头市公安消防支队龙湖中队战士。

2005年8月7日在参与扑救一化工材料门市部火灾过程中,为转移受困群众中毒晕倒,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4

王继贤(1981—2006),男,1981年2月20日出生,广东潮安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四会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民警。

2006年8月4日上午在抗洪抢救过程中,为解救受困群众被倾泻的山泥掩埋而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5

陈世豪(1971—2007),男,1971年9月29日出生,广东番禺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便衣侦查大队民警。

2007年7月5日晚参与抓捕一名抢夺案犯时,搏斗过程中遭遇意外受伤,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6

车科健(1982—2007),男,1982年10月11日出生,广东高州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山阁派出所民警。

2007年3月30日外出查处非法爆竹生产窝点时,遭遇意外受伤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7

杜续伟(1981—2007),男,1981年11月出生,河南兰考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梅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大埔中队战士。

2007年4月25日晚在赶赴火灾现场途中遭遇意外,为保护战友安全致自身受伤,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8

欧灿强(1976—2007),男,1976年1月23日出生,广东清远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清远市公安局源潭派出所民警。

2007年2月7日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被当地村民围攻殴打受伤,经救治无效不幸殉职。后被评定为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9

刘国华(1971—2008),男,1971年11月11日出生,广东平远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平远县公安局中行派出所副所长。

2008年4月22日中午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为制止歹徒持刀行凶而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0

杜宇华(1978—2010),男,1978年6月8日出生,广东紫金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惠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2010年7月25日在抓捕制毒团伙成员时中枪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记个人一等功。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1

黄伟江(1976—2010),男,1976年6月26日出生,广东普宁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惠来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

2010年7月5日晚外出执勤盘查可疑人员时,突遭对方枪击中弹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记个人一等功。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2

黎伟标(1980—2021),男,1980年10月31日出生,广东东莞人,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石碣派出所三级警长。

2021年5月7日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与持刀歹徒搏斗英勇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并被追授一级英模称号。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3

吴涌(1968一2020)

辽宁省沈阳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生前任硚口区分局汉正街利济派出所一级警长。

在抗击新冠疫情战斗中,吴涌同志连续60个昼夜奋战在抗疫一线,2020年3月22日,该同志因高负荷连续奋战,牺牲在工作岗位。吴涌同志牺牲后,被追授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4月2日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同年12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4

于俊才:(1962.5.8—1996.2.28)男,汉族,肇州县永乐镇人,中共党员,中专文化,1962年5月8日出生,1987年7月从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大同公安分局工作,先后任大同派出所外勤民警、刑警队侦查员、中队长等职。

于俊才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多次立功受奖,曾被授予全市公安系统破大案抓逃犯先进个人,连续6年被大同区委、大同公安局评为优秀团员、优秀侦查员、先进工作者。在9年的公安工作中,他直接或间接参加查处破获的治安案件近200起,刑事案件200余起,其中重特大刑事案件8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50余人,为国家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1996年2月28日,于俊才同志在抓捕重大持刀拦路、入室抢劫犯罪嫌疑人时,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身负重伤。在击毙凶犯的同时,也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献出了年仅34岁的生命。1997年5月15日,于俊才同志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5

张达新:(1963.1.25—2005.3.13)男,汉族,一级警司,大专学历,1963年1月25日出生。1980年11月应征入伍,1983年10月复员,分配到大庆石化总厂公安处卧里屯交警中队工作,1987年8月转干,1996年6月录警,先后担任外勤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

在22年的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工作中,他始终勤勤恳恳、踏实工作,多次被评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工作先进个人标兵、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大练兵业务能手等。2005年3月13日15时40分,张达新同志在哈大高速公路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一辆捷达轿车因超车突然冲进设有警戒标志的事故现场。面对危险,他一把将身边的一位民工猛力推向一旁,而自己却被撞飞出去,当场牺牲。2006年10月14日,张达新同志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2007年9月,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个人二等功。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6

王克文:(1965.10.28—2015.8.28)男,汉族,大专文化,二级警督,1965年10月28日出生。199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肇源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社区民警。

2015年8月27日晚,王克文同志带领两名协警在肇新路距县城4公里处,执行“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任务。2015年8月28日0时13分,当他们正对一辆超载大货车进行检查处理时,另一辆随后而至的超载失控货车突然撞向他们。为了保护身前的一名协警,王克文同志奋力将其推至一旁,自己却被撞倒在地,不幸以身殉职,年仅50岁。王克文同志牺牲后,2015年9月黑龙江省公安厅追记其个人一等功,2016年1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其为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7

苏延军:(1973.10.18-2012.10.3)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三级警督,1973年10月18日出生。1996年8月1日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林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探长、红旗派出所所长、林甸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延军同志从警16年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10年被医院确诊为肺腺癌,在接受化疗期间,他仍坚守工作岗位,与民警并肩奋战,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2012年10月3日,苏延军同志因病情恶化,不幸逝世,年仅39岁。苏延军同志牺牲后,2014年5月13日公安部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8

崔星田:(1958.9.9—1996.2.13)男,辽宁省锦州市人,汉族,中专文化。1958年9月9日出生,1975年7月在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消防队参加工作,1979年7月考入石化总厂职工大学,1981年7月毕业后调入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先后担任治安科、预审科、经侦科民警,1994年6月任龙凤分局新泉派出所副所长。

崔星田同志为人正直、坦诚,敢于坚持原则,工作不怕困苦。在父母患病,爱人经常值夜班、孩子小,且患有严重的脑血管畸形病,需要照顾的情况下,他克服困难,坚持出差办案,忘我工作。在经侦科工作的几年中,他先后办理各类经济案件2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担任派出所副所长后,积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辖区稳定做出了贡献。1996年2月13日,崔星田同志外出办案刚刚回所,接到有歹徒欲行凶杀人的报案后,他一边听案情介绍,一边与民警赶往现场。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用口径击中头部,壮烈牺牲。1997年11月1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19

周磊抓捕暴力拒捕嫌疑人过程中因公牺牲。

为制伏暴力拒捕的犯罪嫌疑人,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刑警大队大要案中队中队长周磊果断出手,将嫌疑人压在身下,迅速上铐,在激烈搏斗过程中,周磊突然昏迷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牺牲,年仅44岁。

周磊入警以来,一直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廉洁奉公,取得了不凡的工作业绩。2002年荣立个人嘉奖一次,2016年被评为全市公安禁毒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公安民警烈士英模简短事迹精选篇20

把忠诚镌刻在雪域高原

因持续高强度工作突患急性重症胰腺炎,在与病魔顽强抗争23天后,8月9日21时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八廓古城公安局八廓派出所群艺馆便民警务站副站长刘长军因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3岁。

1989年2月,20岁出头的刘长军随哥哥从老家河南来到西藏,通过考试正式成为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吉崩岗派出所民警。随后,在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及娘热路派出所、团结新村派出所、扎细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一干就是32年。

长期在基层一线摸爬滚打,刘长军患上各类高原性疾病,尤其是高血压、高血脂让他苦不堪言,头晕头痛经常使他彻夜难眠。

32年里,刘长军把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献给了他最热爱的公安事业。“刘警官非常喜欢跟我们一起吃糌粑喝酥油茶,我们有事情都很喜欢找他。”团结新村社区居民白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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