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购政策2023年
天津限购政策2023年公布
9月1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以此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自2023年9月2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通知明确,优化区域限购措施,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将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市内六区,居民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仍然执行本市住房限购套数及资格政策。
完善住房信贷政策,在天津市非住房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购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按照不实施限购措施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延长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
天津限购的市内六区是哪6个
天津限购市内六区指的是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
天津最新限购政策带来了哪些影响
9月1日,天津非市内六区放开限购。记者发现,次日当地二手房降价出售的数量突然从前一日的2783套,暴增至5858套,直接翻番。
天津限购区域和非限购区域哪个会更火爆
“一旦划定了限购区域和非限购区域,那么市场就会更加分化,限购的区域会更火爆,非限购的区域去库存会更困难。参考其他城市的经验,天津市未来的趋势大体也是如此。”
天津个人住房相关内容
天津调整公积金政策: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00万元
通知明确,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发生断缴。职工或配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于公积金贷款金额,通知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0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同时,天津还将按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方式调整为:月还款额不超过职工月收入(职工与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为职工及配偶月收入之和,下同)的60%。
根据通知,月还款额是指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还款额和个人信用报告中其他贷款月还款额之和。职工月收入是指月工资总额与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
职工购买天津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天津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天津市缴存职工贷款政策。
上述政策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贷款受理日期在2023年8月25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2023年8月25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