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赔偿n+1是什么意思

| 淑娟

裁员赔偿n+1是什么意思

1、N指的是工作的年限。具体是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1指的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裁员补偿工资计算标准

裁员补偿工资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

裁员和辞退的区别

被裁员和被辞退,在法律上的区别:被裁员是用人单位经过合法程序的正常经济性裁员,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被辞退可能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也可能是劳动者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违法辞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后者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裁员一般优先裁哪些人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合同不到期公司遣散员工怎么维权

合同不到期公司遣散员工的维权方式有;

1. 可以向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维权。

2. 劳动者也可以向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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