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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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现在就让我们制定一份计划,好好地规划一下吧。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部门活动计划范文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部门活动计划范文 1

一、学习部的根本任务

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引导新老生正确地度过大学学习生活,建立良好积极的学习氛围,让大家能在象牙塔里充分学习,充实自己。

二、学习部的日常工作

1、若新生需要上晚自习,则学习部将组织学习部成员对大一的晚自习考勤。

2、每天安排学生会成员对大一至大三的各班级进行不定性抽查考勤,及时进行记录,汇报。

3、所有节假日的前一天和返校的那一天,学习部将组织学生会成员对所有班级进行考勤,确保学生能及时返校。

4、每星期的考勤通报(此事需与辅导员商量,考虑是否有必要)

5、每两个星期开次学习部内部例会。

6、每次学习部活动的策划、准备、总结。

7、积极配合各部的各项活动。

8、期中期末四六级等考试重要信息的传达及重要考试资料的共享。

三、下学年的活动计划

1、积极迎接新生。

2、本着对学生会、对学习部负责的原则,认真招新,选择最优秀的人才。

3、大一各班举行“新老生交流会”活动,让新生尽快熟悉大学的学习与生活。活动的具体安排将由学习部内部讨论实施。

4、定期给所有班级的考勤班长和学习委员开会,了解学习状况和出勤情况。

5、举行学习部的活动,这些活动将认真讨论后确定,但一定会对学生负责,力争把此次活动做的成功并希望能延续下去。

6、考勤工作,此工作将贯穿整个学年,一定做到公正认真负责。

7、各种考试前后争取能多为同学们服务。

四、新学期新展望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学习部的工作能得到大家的肯定,日常工作和部门活动比上一学年更上一层楼!

部门活动计划范文 2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总结我县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署夏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重点开展二女户结扎专项行动。这次夏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的成效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今年能否如期迈进二类管理地区。因此,这次夏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将是对村(居)“两委”换届后新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一次集中检验,请同志们务必高度重视。下面,我先谈两点意见,然后,请叶书记作重要讲话。

一、找准差距,明晰思路,进一步夯实全县人口与计生工作基础

半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今年必须跨上二类地区行列这一目标,切实加强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加大日常管理工作力度,狠抓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人口控制能力。据半年报统计,全县半年来出生人口5039人,其中一孩出生3643人,二孩出生1345人,三孩以上出生51人,出生率为6.28‰;完成节育手术5064例,其中落实结扎1305例(含二女结扎270例),上环3536例,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223例,计划生育率88.43%,较好地控制了政策外的人口出生。目前,全县无政策外多孩生育的镇有11个,其中:一类镇6个,分别是*、*、*、*、*、*;二类镇5个,分别是*、*、*、*、*。无政策外生育的村(居)委会131个,其中*镇6个、*镇5个、*镇11个、*镇5个、*镇6个、*镇5个、*镇11个、*镇3个、*镇3个、*镇6个、*镇7个、*镇8个、*镇7个、*镇5个、上义镇5个、*镇12个、*镇11个、*镇3个、*镇5个、*镇3个。

我县上半年人口与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的人口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人口控制能力较差。目前,我县政策外的人口出生虽然得到了较好控制,但是政策外多孩出生的控制力度仍不足。报表统计显示,上半年我县人口出生率与去年同期对比上升了0.37个千分点,但政策生育率却下降了1.41个百分点,政策外二孩出生占二孩出生高达35.68%,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66个百分点,其中9个镇的政策外二孩出生率均高于平均线,2个一类镇已有政策外多孩出生;无政策外出生的村按照县下达的指标(一类镇的村占60%、二类镇的村占45%、三类镇的村30%以上)检查,8个镇已达不到要求。出生孩次结构不合理,一二孩出生比严重偏低,说明二孩出生漏报还较严重。如果我们再不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到年终就有可能完成不了人口控制指标的危险。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不落实。最近市计生局对我县4个三类镇进行了检查,从检查反馈情况,除*、*2个镇没有发现漏报出生外,*、*2个镇均存在出生漏报,抽查的2个村共漏报出生6人,其中一孩政策内出生2人,政策内二孩出生1人,政策外二孩出生1人,政策外多孩出生2人。同时,在计生管理与服务方面,4个镇仍然存在查环查孕工作不扎实、水份大,节育及时率不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村服务室管理不规范,记录不齐全,计生电脑数据库信息逻辑性不强、缺项多等问题。

(三)管理力度不够。一是节育手术库存量较大,及时率低。按照生一孩上环,生二孩以上(包含生二孩)应结扎的要求,全县仍有手术库存3284例,占育龄妇女的比重为2.1%,直接影响了节育措施及时率的提高。尤其是二女户结扎手术库存量大,全县上半年应落实二女户结扎753例,目前仅完成270例,占任务的36%,其中有1个镇二女户结扎手术库存数就占了全镇手术库存数的33.66%。由于二女户结扎库存量大,直接影响了其它四术任务的完成。二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差。全县应征收社会抚养费584人,目前已建立档案开展征收的只有326人,已征金额256万元,占应征金额不到10%。三是查环查孕工作不落实,普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四是政策外怀孕落实率低。上半年的政策外怀孕落实率只有27.67%,7个镇政策外怀孕落实率仍在20%以下。

(四)出生性别比偏高。上半年全县婴儿出生性别比为111.2,与正常水平103至108对比,仍高出3个百分点,其中5个镇的出生性别比高于全县平均线。

(五)部门配合有待加强。4月上旬,县纪委牵头,组织县委办、县府办、人事、公安、卫生、计生等单位25人组成5个工作组,对全县20个镇和18个县直单位的*年度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镇、各有关部门普遍存在六个问题:一是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文件贯彻执行不到位;二是出生人口统计不实,纯二女结扎水份较大;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差;四是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管理不严;五是卫生院对小孩出生查证、验证、反馈不到位;六是创建“两无”活动效果不理想。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各镇、村及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清醒头脑,认真查找差距,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

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迅速掀起夏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高潮

按照人口与计生年度考核时间计算,时间已过半,但四术库存量仍较大,冲上二类管理地区的压力相当大。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从5月8日起开展夏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突出开展二女户结扎专项行动,实行人、财、物三集中,工作时间一边倒,奋战25天,为我县计生工作迈上二类县管理行列扫除主要障碍。为此,要求在集中服务活动期间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镇、各单位要把抓好夏季集中服务活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行动要迅速,部署要到位。各镇党委书记、镇长要坐镇指挥,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的,要向县主要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要把集中服务活动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镇班子成员和镇、村干部身上,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防止走过场,采取强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各村(居)委会要加强领导,充分利用人际关系,积极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切实把夏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在群众中树立新班子的形象和威信。

(二)突破难点。4月下旬,县委办、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紫金县*年开展二女户结扎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紫委办〔*〕23号),县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在夏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中,开展一次二女户结扎专项活动。这次专项活动要求各镇、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规定》(紫发〔*〕9号),摸清二女户对象,落实到人,检查到人,把责任与“面子、票子、位子"挂钩起来。各镇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对这次专项活动要负总责,达不到目标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扣发补助资金,限期完成任务;限期内任务仍不能完成的,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要在县电视上说明原因。为确保这次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拨出专项资金,对完成任务80%以上的镇,每完成l例二女户结扎给予镇1000元奖励。各镇、各单位也要筹集资金,对完成任务的镇、村干部给予补助或奖励。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除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外,要派出一名副职带队组成工作组进驻挂钩村,在人力、财力方面给所挂钩村予以大力支持,确保挂钩村完成二女户结扎任务。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组不能收队。专项活动结束后,由县纪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到各镇进行检查,发现统计不实,弄虚作假的,除双倍扣罚补助资金外,对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予以处理。

(三)抓住重点。各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人口计划目标,针对目前我县人口控制能力还很差,政策外出生还较严重的现象,在完成好3284例手术库存,尤其是二女户结扎的同时,要扎实抓好查环查孕工作,在查环查孕中发现的政策外怀孕对象,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四)密切配合。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要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挂钩分工,协助挂钩村抓好计生工作;要改变过去出钱不出力的做法,扎实帮助挂钩村完成任务,积极支持所挂钩村的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硬件设施完善,提高村级计生工作管理水平。同时,着力解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问题。一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基础台帐,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摸底登记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对那些关停并转企业的下岗职工,与主管部门存在劳动关系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与主管部门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其所在村(居)委会管理,避免下岗职工计生管理上的脱节、断档。二要做好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清理工作。对计划外生育的国家干部、职工一律从严处理,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单位坚决兑现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三要做好查环查孕工作。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计划生育基础台帐名单,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好本单位所有重点管理对象按时参加查环查孕。计生部门要做好登记清理工作,对没有参检的,以催办件形式通知各单位主要领导,限期督促参检;对拒不落实查环查孕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的,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五)加强宣传。这次集中服务活动,县、镇广播电视台(站)要组织人力,做好集中服务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各镇、村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抓好集中服务活动的宣传,尤其要加大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同时,各镇要加大宣传经费的投入,要对县、乡道两旁的宣传标牌进行一次更新改造。目前,有个别镇、村几乎看不到人口与计生宣传标语,部分原来竖起的宣传标牌遭受严重破坏,也无人过问。为此,请各镇要多想办法,力争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一状况。

(六)确保质量。医疗卫生部门和计生服务部门,要严把术前检查、术中安全、术后护理关,确保每一例手术的安全、有效,做到优质服务。要严防假手术、假的证件、假证明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各镇主要领导和计生部门,要把好手术数字关,防止假数字再次出现。县每次集中服务活动都,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但每次集中服务活动都发现有的镇上报数字不实,有水份。这次集中服务活动,各镇、村每落实一例“四术”对象,镇驻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计育专干要在“四术”存根栏分别签名负责,严把质量关,杜绝弄虚作假。这里再次重申,这次集中服务活动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县委、县政府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部门活动计划范文 3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主要目的是通报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关情况,进一步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努力提高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科学化水平。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市人口计生委作了大量准备工作,既到各县区进行了督查调研,又深入各进行了沟通衔接,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刚才,市人口委演示汇报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果,市人口委主任同志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15个责任单位也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总体来看,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各单位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此市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下面,围绕进一步做好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我强调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围绕“为什么要统筹”,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做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认识它的重要意义所在,我们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就要弄清楚“为什么要统筹”的问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新形势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创新,其重要意义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认识,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计划生育工作比较薄弱的地区来说,我觉得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基本国策之所系。人口问题是我们国家发展中的最大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就将计划生育列为基本国策,到现在没有变,在落实基本国策的过程中,经历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阶段后,现在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时期。从全省的情况看,20xx年11月25日起施行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生育二孩的间隔要求,完善了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这些生育政策的适度调整是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政策与需求的适当调节,并不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宽。20xx年4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总结和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央明确提出“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所有这些都表明,在新的形势下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其基本点就是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

二是提高工作水平之所在。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少生、优生、优教和致富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全市经济发展比较滞后,计生工作整体投入不足,原来的工作基础非常薄弱,加之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不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并不乐观,去年全省考核倒数第二,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市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说明计划外出生没有控制住,重点特色工作效果不明显;人口形势更加复杂,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相互交织,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位徘徊,缺乏力度大、见效快的治理措施和方法;流动人口规模日益扩大,情况更加复杂,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部分计划生育奖励制度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不能紧密配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利益导向政策的应有效果;各县区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非常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有效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其切入点就是要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也就是说除了计生部门要全力做好工作外,还需要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三是切实保障民生之所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到户籍、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救助、生产、分配等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了利益导向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各成员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认真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机制和优先优惠政策,解决了计划生育户在生产生活中的许多实际困难,使计划生育户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从人民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来看,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到位,一方面是我们的优先优惠政策还不全面、不完善,另一方面是我们已经出台的政策执行还不到位。如何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更加优先优惠的政策,做到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其立足点就是要在统筹协调上做文章,只有各成员单位把政策制定好、落实好,才能达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预期目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才能获得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

总之,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然选择,希望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所承担的任务抓起来,把所制定的政策落实好,切实发挥好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二、围绕“统筹中做什么”,解决好部门责任问题,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其核心思想就是通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来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那么,到底怎么样才能做到统筹呢?我想至少有以下几点应该做到:一是在组织领导上要统筹加强。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高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不降低、工作措施不放松、工作力量不减弱。二是在惠民政策上要统筹制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统筹制定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使各项惠民政策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真正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有一种自豪感、实惠感、安全感,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三是在综合治理上要统筹协调。不论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整体素质,还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都需要各单位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好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四是在目标任务上要统筹落实。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迫切要求我们的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综合治理转变。适应这“两个转变”的工作要求,省上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确定和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更加复杂、更加细致,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目标任务做到统筹落实,就会影响到全年整体工作的考核成绩。

结合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各成员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率先制定和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当前,全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在抓工作的过程中,要自觉地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到自身工作之中,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特别是出台惠民政策时,要与人口计生部门会商、会签或征求意见,最大限度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政策出台后要千方百计地予以落实,不能开“空头发票”。在制定优先优惠政策方面,卫生、民政、教育、人社、工商、住建、扶贫、水务、妇联、团委等部门还有文章可做,希望人口计生部门和这些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力争在优先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方面有进一步的突破。

二是建立部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也是各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重要体现,更是政府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迫切需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有信息通报任务的单位,必须向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报送信息统筹安排、督办日常工作。信息报送主要涉及到卫生、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建设、教育、商务、房管等部门。信息报送要求信息准确、项目齐全、报送及时,必须做到一月一报送,以便及时反映部门信息动态,方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落实跟踪管理服务。比如卫生部门人口出生实名登记信息报送要准确、完整,特别是身份证号码、产妇户籍地、现居住地等信息不能缺任何一项;公安部门要按月报送公民户籍变动信息和外来人口信息;住建部门要按月报送建筑工地就业人员及随行家属信息;人社部门要按月报送劳务输出输入信息;民政部门要按月报送婚姻登记信息和子女收养信息;工商部门要按月报送外来人员经营信息等。对于这些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定专人予以落实。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部门要按行业管理范围划分流动人口管理职责,流动人口在哪个行业内就业或者居住,其计划生育工作就由哪个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公安、工商、建设、人社、卫生、商务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时,要求基层办事单位和用人单位严格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建立台账。对当年怀孕生育的,要查验生育服务证,并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通报个案名单。要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对违法怀孕、违法生育的,按国家相关法规对其进行查处。要遵循“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扎实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加强城镇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对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要搞好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检查等免费技术服务。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应负的责任,宣传本地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服务程序等。

四是关注打击“两非”案件。所谓“两非”就是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两非”行为直接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不平衡,影响人类的自身发展和社会和谐。“六普”资料显示,全市20xx年零岁组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18.35,最高的通渭县131.28,形势非常严峻。截至目前,全市打击“两非”活动进展不尽如人意,可以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市政府决定,6月下旬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监察、公安、法院、卫生、药监、人口等部门参加,在全市进行一次打击“两非”专项督查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和配合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活动,人口计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案件和人员,卫生部门和卫生监督所要对私人诊所和所有卫生医疗机构比超设备加强监管和检查,明确责任,如果发现有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一律吊销从业执照,这是一条铁的纪律。对“两非”行为较严重、且查处不力的地方,要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五是做好部门人口计生工作。最近,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市人口委《关于加强城镇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对照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婚姻管理,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奖励、处罚政策。要推行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据调查分析,国家工作人员的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明显低于农村,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要落实属地管理,市直部门要自觉接受安定区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主动联系和汇报,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围绕“统筹中怎么做”,解决好组织领导问题,增强工作的协调性

一要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各自负责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定期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人口计生部门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今年,市政府对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新增内容就是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的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按照县区层面工作落实情况与本级出台政策落实措施情况2∶3的比例计入总分,年终按综合排名兑现奖惩,请各参会人员向主要领导汇报清楚,认真抓好工作安排和落实。原来只是考核县区、乡镇,现在对成员单位也要进行考核排名。各部门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关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督查范围,进行有效的督查、指导和评估,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注重研究新情况,着力破解新难题,使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各自系统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生产保障能力和发展能力。

部门活动计划范文 4

第xx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下面就将我院20xx年第xx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三、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2、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健康;

3、关注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

四、工作要求

1、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

2、要充分发挥宣传单、电视、条幅、宣传板、宣传栏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传播噪声对听力健康影响的知识;

3、要采用举办专题讲座,组派小分队进学校、入社区等做法并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听力检测、咨询等便民服务活动有效结合;

4、要重视针对青少年、老年人聚集的娱乐场所、学校、老年大学等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减少噪声、健康用耳知识的普及教育;

5、要继续做好听力残疾的康复工作。

五、活动总结工作

部门活动计划范文 5

为了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市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考核指标中有关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促进国民生育观点的不断转变。

随着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加强,奖励扶助政策的不断深入落实,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呈平衡的发展态势。近年来,全县人口出生率保持在上控指标11.8‰之下,独生子女领证率、农村双女户结扎率

等计生重点指标逐年上升,针对目前全县计生工作形势,结合新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单位要抓住时机,充分利用报纸、广播、板面、文艺活动等形式对党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尤其是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方面的宣传要加大力度,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同时,要继续发扬计划生育工作的优良传统,采取机关干部下社区,乡干部包村、党员干部包户的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使计生政策尤其是奖扶政策家喻户晓,通过更加深入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更新生育观念,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继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确保计生奖扶政策落实到位。

利益导向机制是国家在新时期下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有关条款的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晚婚、晚育、婚假、产假、护理、子女入托等优待,并按标准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各乡镇在落实农村计生户奖励金外,还应在扶贫、移民搬迁、技术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宅基地审批、集体收益分配、中考加分、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待。目前,我县落实计生奖扶政策情况总体良好,但乡镇间存在不平衡,一些乡镇在落实计生奖扶政策方面相对滞后。比如:在移民搬迁、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到位之处,甚至还有个别村在集体收益分配方面按人份发放,这无形中助长了超生行为,与计生政策相互矛盾,利益导向出现偏差,不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为此,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具体要求是:

1、扶贫部门要落实移民搬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增加补贴的有关规定,并制订出台农村贫困独生子女家庭在项目、资金、技术予以扶持的政策。

2、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惠的办法。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要制订出台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技术服务、提供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劳动部门要制订出台在劳务输出或招工时,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4、卫生部门要落实: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合,孕妇正常住院分娩补贴的规定,并制订出台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对独生子女家庭个人筹资部分予以资助的政策。

5、国土管理部门要制订出台农村计生家庭优先批给宅基地的政策。

6、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办法,并制订出台农村独生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给予寄宿和生活补助和“阳光助学工程”中,贫困农村独生子女优生资助的政策。

7、各乡镇要制订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以户计发的应当高出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总之,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根据自身职能,制订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优惠措施,并付诸实施,确保正确的利益导向,确实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奖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奖扶政策落实的考核力度。

部门活动计划范文 6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五进农户”活动,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的条件,提高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得慰藉,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要对农村的资金、投资、科技信息投放等,凡是能落实到农户的都要体现出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

1、县农业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承包地,在承包到户和招标等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享有优先经营权;退耕还林项目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

2、县畜牧部门:优先鼓励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畜禽,繁育良种,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并无偿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计划生育家庭免费举办8-10期养殖技术培训班。

3、县水利部门:(1)免收承包鱼塘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水利费用,其它用水项目的水利收费按政策予以优惠。(2)在兴办小企业需要申办取水许可证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办理。

4、县教育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实行优先,根据家庭贫困状况适当减免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同等分数优先录取。

5、县劳动保障部门:对进城务工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职业培训,提供用工信息等方面给予优待、优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进城务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劳务输出时减收中介费50%。

6、县农机部门:对参加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联合收割机手培训、修理工培训的计划生育家庭,减少应收培训费用的30%;对办理驾驶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计划生育家庭减少应收规费的30%。

7、县工商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给予优先注册登记。

8、县民政部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养老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优先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

9、县保险部门:积极发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险问题,对参加养老保险的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保费补贴。

10、扶贫开发部门:按照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扶贫信贷资金,优先用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积极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特色产业,开辟增收渠道,切实做到扶贫到户;对低收入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要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防止返贫。

11、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在开展青年志愿者送温暖活动等各项帮扶活动中,要重点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倾斜。同时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提供对妇女的“小额贷款”项目,资助她们发展经济。

12、县卫生部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就医时应优惠照顾,检查费用减免10%,住院费用减免20%。

13、县电业部门:电业部门保证计划生育家庭的用电,用电量大的计划生育家庭私营企业,应优先给予电力保障。

14、县土地部门:计划生育家庭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时土地部门应优先给予安排。

15、县城建部门:计划生育家庭需要建筑时,城建部门应优先给予安排,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减免20%的费用。

(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进农户,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宽裕。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以上。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优待。

2、符合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次性奖励的政策不变,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

3、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参合费补贴。

(三)婚育新风进农户,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及婚育新风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氛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建设农村社会主义新型人口文化。由文化、文艺部门联合编排一批婚育新风文艺节目,定期在各乡镇、村进行巡回演出;由人口计生部门编印婚育新风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全县的计划生育家庭。

在政府的主导下,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群众把时代精神与地域文化、乡土文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化活动的阵地建设,2006年在全县50%以上的村建立农村人口文化大院,使其成为农民群众文娱活动、学习知识、接受先进思想、更新观念的场所。

(四)实行生殖保健服务进农户,促进农村育龄群众身心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深入千家万户,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做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村,随访服务上门。融合卫生资源,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不断提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建立孕产期保健制度,实行优生关口前移,开展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五)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到农户,促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继续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农村计划生育,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逐步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行风评议,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使其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深入开展

(一)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有利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尽快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完善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制度,方便群众,注重实效,调动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继续推进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属地化管理、便民化服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人事制度改革。在乡级,保持计划生育机构队伍的稳定,对管理服务人员定编、定岗、定责。在村级,按照“初聘年龄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要求,公开选聘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完善“县管、乡聘、村用”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立一支职业化、心系群众、为民服务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三)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切实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经费保障。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着力抓好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依托《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县级人口数据库,规范引导信息的生成、传递、处理、反馈工作流程,引导基层定期为育龄群众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随访等服务,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阵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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