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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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位于乡(镇)村组亩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为长期转让。

三、转让价格

转让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相关非耕地(四荒地)使用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人民币(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

五、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于年月日将转让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后取得新的承包关系。

4、乙方获得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转租、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等权利。

5、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当保证其家庭成员不得干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和其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转让总价款的20﹪。

2、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除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加倍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签章):鉴证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

耕地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商定,甲方愿意将自己位于

承包耕地亩租给乙方种树,具体就承租该耕地的相关事宜制定如下合同:

一、土地承包期为年,在承包期内,乙方挖完该耕地上的树苗,明确告知甲方不在种树,本合同自行终止,但甲方树未挖完,甲方必须将地继续租给乙方。

二、耕地承包费为每年每亩元(亩每年共计元。)承包费按年一付,年月前,乙方付给甲方。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承包费用。

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

五、乙方在卖树或移植树时所带土球,甲方不得干涉或收取任何费用。

六、承包期间,国家对土地的相关补贴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征得土地补偿款归甲方,苗子补偿款归乙方,合同自征完土地自行解除。

七、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甲方违约,应返还乙方全部租金,并偿还乙方包括在该耕地上的投资成本,预计产生的效益在内的全部损失。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同时乙方应对该耕地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八、本合同连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耕地合同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地段责任田租赁给乙方种植水稻、蔬菜、黄烟杆等农作物,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此订立耕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承包耕地范围:

承包地段:_________,面积:_________按照种植后实量面积计算_________亩。

二、承包期限: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及缴款方式:承包租金按每年每亩人民币350元计算,承包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承包租金必须在种完青苗后种植的产益收成前缴清,超过期限未缴清,甲方收回承包地和种植的产益。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经营种植水稻、蔬菜、黄烟杆等农作物,不得从事非农业项目,不得破坏原有田块及水利设施等行为,若政府征地,青苗赔偿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享有生产经营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一切成本费用及税收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享自由转保权。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违约金每亩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耕地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合作事宜。

1、 甲方为乙方耕地进行精细化管理和技术支持,在甲方的托管中产量高于当地平均产量。(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减产不在甲方责任范围)

2、 乙方将耕地 亩托管给甲方管理,甲方收取乙方每亩 元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和工时服务费。

3、 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耕地、播种、除草、病虫害防治等项目,为确保稳产、增收所有农业生产资料必须是甲方指定的产品或甲方直接提供的产品,以防误用伪劣产品影响作物产量。

4、 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中不包含农田灌溉,因天气因素多变农田灌溉费用不便核算,农田灌溉时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联络灌溉服务队,对于灌溉的标准和质量有乙方自己验收。

5、 甲方的服务过程中乙方可以全程跟踪查看,如庄稼生长过程中因天气因素出现冻害、倒伏等现象但最终没有影响产量甲方服务视为正常。

6、 作物成熟收割时如乙方对产量有疑问,甲乙双方可以测产,按产量构成要素亩穗数、穗粒数、千粒重进行计算。

7、 庄稼生长过程中如出现被盗、被人为毁坏、家畜践踏等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乙方田地如因排水不畅通,导致庄稼被水淹没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因为排水设施的建设不是甲方能力所能解决的问题。

9、 庄稼成熟之后由乙方自己组织收割,甲方不负责收割,但甲方可以为乙方免费联络收割服务队伍,尽量不误农时、提高效率。

10、 乙方将耕地提供给甲方后托管服务费每季作物支付一次不能拖欠。

11、 甲方为乙方土地托管服务期限不得低于1年。

12、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执行终止于 年 月 日。

1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村委保存。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耕地合同篇5

甲方:太平西村后一组、后二组

乙方:夏邑县格林兰有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耕地亩,甲方同意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耕地位置:太平西小北门以北,广场至刘花园南北路以东,太平东老北门南北路以西。

三、承包期限:20__年(从20__年6月1日——20__年6月1日)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500公斤小麦时价结算。

四、承包金给付办法:耕地丈量后,按照实有面积承包金,从20__年公历6月1日开始,一次性预付清全年的承包金,每年一付(先付租金后生产)。

五、耕地丈量后,甲方耕地内的树木,应自动清除,路边和沟边的树木,有村委会合理做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一次性付清树木转让金。

六、自然规律生死自然,如有意外在公墓没有建好前,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安葬。乙方有权扣除甲方每座坟头所占的耕地面积。

七、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乙方也不得私自破坏耕地原貌,更不能挖坑取土。

八、乙方生产用工同等条件下甲方工人优先。给付报酬合理,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理取闹。

九、此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付违约金40万元。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证明人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

乙方:夏邑县格林兰有机种植专业合作社

20__年6月1日

耕地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土地________________亩、每亩承包费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将收取土地承包押金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五、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耕地合同篇7

甲方(转出方):

乙方(转入方):

为了落实《关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提高土地综合效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本流转合同,保证共同恪守。

一、标的:甲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地。

二、流转形式:甲方采用承包方式将本村土地流转给乙方承包经营。

三、流转承包土地概况:甲方将本村耕地亩流转给乙方承包经营,该地段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四、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计年。

五、承包费兑付方式和时间: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元承包。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年的月日至月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全年承包款。

六、财政补贴部分:经双方商定,此合同履行期间,由国家财政下拨给农户的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及良种补贴归甲方村民享受;因土地流转上级下拨的流转费、农业补助、项目补助等由乙方享受。特殊政策规定的除外。

七、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如乙方不按时缴纳承包费,本合同自行终止。

八、如发生不可抗力,合同自行终止。

九、流转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耕地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租赁)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总面积约______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________元/亩,于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租赁费为________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________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________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________省及________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_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________%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________%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