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员工劳务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的;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四)劳务合同期限未满,除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甲、乙双方若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十天通知另一方。
(六)本合同依法或者依约定解除的,除本合同已做规定的外,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其他补偿。
(一)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学历、履历、资格、健康、有否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证明或有其他严重虚假陈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劳务工作岗位和工作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如属于因乙方工作能力突出或不足而被升级或降级的,同时相应对劳务报酬等相关事项进行升级或降级调整,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安排。
(三)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完成的劳务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如乙方完成劳务工作情况成绩显著,甲方予以奖励或升级。如发现乙方在履行本劳务工作未能达标者,甲方有权降级并调整乙方的劳务报酬,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依法或依合同规定解除等情形出现,且双方未延续订立劳务合同的,乙方应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扣发未发的劳务报酬。因乙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对于新旧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从新原则。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知识产权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解除合同。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四条乙方同意甲方工作需要,主要担任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工作职责如下:
服从药店规章制度和药店领导的管理,工作上对经理负责。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半。
第七条甲方每月3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按制度根据乙方的工作奖惩情况进行浮动。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九条甲方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一条下列情况可双方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和解除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4、由于不可抗拒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在合同法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一般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产。
4、对与药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员、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工种或岗位调换。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严格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或处分仍然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发生劳资纠纷时,乙方不经合法程序,擅自采取不合理罢工、上访怠工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乙方如需要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经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确认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主管机关备案壹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方盖章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什么员工劳务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动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名担任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什么员工劳务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__年06月01日至20__
年10月31日时止。
二、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瓦工师傅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劳务使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应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因甲方或劳务使用单位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时,乙方应服从甲方或劳务使用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三、劳动条件
1.乙方同意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苏宏图桥隧道维修3标。
2.劳务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给乙方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时间
乙方每天应按照甲方及劳务使用单位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五、劳动报酬
乙方在劳务使用单位工作期间月工资6000元。(其中包含养老、医疗等保险,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劳务使用单位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及劳务使用单位财物,保守甲方及劳务使用单位机密,维护甲方及劳务使用单位利益,服从甲方及劳务使用单位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或劳务使用单位可根据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终止合同。
七、合同的终止、解除:
1、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告终止。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4、合同签订时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的,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八、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补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劳务使用单位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什么员工劳务合同篇4
乐味多厨房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发包方)乐味多餐饮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跟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经营需要,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厨房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签署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经营的主要内容
1、承包方式
乙方组织厨师团队负责甲方后厨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厨房工作的员工全部由乙方指派。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经营报酬。
2、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厨房的期限暂定为一年
承包经营期限为会计年度即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3、承包经营报酬的约定
(1)乙方承包甲方后厨月费用为人民币¥62000元(大写:陆万贰仠元整)
(2)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厨房人员实际出勤花名册,(但甲方不参与其工资的发放)。每月21号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厨房承包费用,乙方自行分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与甲方无关,个税扣敫可由甲方会计人员代扣(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内,甲方为乙方厨师队伍免费提供员工宿舍(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和膳食(按甲方员工餐住标准执行)
二、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成果按以下方式考核:
(一)、收入指标考核
1、乙方承诺按月完成甲方核定的每月营业额任务指标¥30万元(叁拾元整)
2、乙方应与甲方前厅人员做到友好沟通,有效沟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标。如乙方完成指标,甲方应拿出指标超额(以万元为单位)部分的1%作为后厨人员的奖励。如乙方未完成指标(不足整万按整计算万)则乙方同样作出1%的罚金。
(二)、菜品成本率考核
1、核定菜品成本率:42%-46%,即毛利率54%-58%。
2、当月实际菜品成本率超过核定菜品成本率的上限或低于核定菜品成本率的下限,每超过或低于1个百分点扣发月承包报酬总额的1%,但扣款比例最多不超过2%。不足1%的部分,按上述比例计算。
3、乙方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实际菜品成本率超过核定菜品成本率指标2%以上,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再处以月承包报酬标准全额2%以上的处罚。
(三)、甲方对乙方的管理要求
1、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结构及编制
(1)乙方派驻的厨房团队的员工总数为13人,其中:厨师长1人,炉火3人,其他岗位员工9人。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定员情况报甲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若乙方需调整定编定岗及派驻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派驻的厨房团队的员工人数,应能满足甲方经营变化的需要限乐味多三、四楼场地,(如需场地扩张,费用另作商议)。乙方派驻的人员需要调换或减少时,必须保证菜品质量及出菜速度,不能影响到酒店的正常经营,甲方有知情权,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派驻员工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厨房及员工管理
乙方承包厨房员工行为规范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按照甲方管理规章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从当月承包报酬中扣除相应各罚款:
(1)乙方厨房员工偷拿厨房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的食品、干副材料、油等),每发现一次,扣除月承包报酬标准金额的2%,但不低于偷拿财物的成本;厨房员工偷吃食品,每发现一次,按成本价的10倍扣除;
(2)发现厨房员工出菜不开单或少开单的情况1次,每次按月承包报酬标准的2%扣除,但不得低于未开单或少开单菜品的售价;
(3)发现厨房员工出菜自行收款或自行收款后不入账的情况,每次按月承包报酬标准的2%扣除,但不得低于实际收款的金额;
(4)乙方公司人员接受供应商的宴请、财物等行为或向供应商索要上述经济利益的,发现1次按月承包报酬标准的5%扣除。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及设施设备,乙方有使用权,设施设备的维修(自然损坏)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必须爱惜甲方设施设备,人为损坏自行承担,且对甲方提供的水、电、汽(甲醇)必须做到节约使用,如一担发现浪费,视情况处以罚金。
2、对乙方厨房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3、负责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采购流程按甲方现有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4、负责监督乙方出品质量,并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
5、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组织厨房财务收支的核算工作。
6、乙方派驻甲方人员发生变动后未达到甲方岗位技能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调整。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承包报酬作出相应扣减。
7、在厨房员工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情况下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根据厨房员工的工作表现,向乙方提出奖惩建议。
8、乙方或厨房员工的行为给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属其派驻范围内的员工有完全的人事自主权,如招聘、晋升、解聘等。
2、乙方应完善与其派驻员工的用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交纳管理费等。乙方于其派驻员工因劳动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的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在承包期内将健康证交给甲方保管。
4、乙方全面负责承包厨房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按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的原因出现食品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部门的罚款,甲方可视情况按次处以1000-500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有员工(含厨师长)在行为规范、考勤管理、新菜品开发、市场考察、盘点等方面应遵守甲方酒店管理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6、乙方应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情况在本合同签署时交给甲方,不可随意变动派驻人员。乙方派驻人员发生变动需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并保证变动后的派驻人员满足甲方的技能要求。
7、厨房的设备设施及存货的管理按照甲方现有管理制度执行。乙方有义务保护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的安全完整。因乙方原因造成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样或赔偿甲方的损失。
8、乙方对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及餐饮部的日常管理有权提出建议。
9、乙方有义务每月为甲方营业做出新菜品调整,每月出新菜品,时令菜的推出,对所推菜品做到新、奇、特、鲜。
四、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协商签订续约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而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
3、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1)因乙方原因,出现较严重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2)非甲方原因,乙方承包厨房停工1天(含1天)以上。
4、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报酬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对除乙方承包厨房外的餐饮部其他员工,由甲方决定编制,并进行人事管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甲方可予以采纳。
2、菜品价格由甲方餐饮部管理人员会同乙方厨师长共同确定。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在酒店餐厅的消费,消费价格按照甲方原有价格政策执行。
3、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控制合理的库存物资,对申请采购超过500元等贵重物资,及其它非常用性质的原辅材料,在承包期结束时仍未耗用完的,应由乙方按承包期内相应物资的平均采购价格购买。购买款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项中扣除。
4、本合同一式5页、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如双方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各方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什么员工劳务合同篇5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电话:
签订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县)月街道(乡镇)区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务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_____期限劳务合同,
(二)其中试用期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三)乙方应在20__年__月__日前开始就位。
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至,双方协商一致,协商续签劳务合同,如双方均无条款上的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合同期届满而双方不再延续的,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如乙方所受托完成的工作、业务尚未完成,或者涉及到诉讼事宜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甲方亦需继续支付劳务报酬,直至上述事宜完成为止。
第二条劳务工作内容和劳务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提供_____岗位工作劳务,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提供工作劳务的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劳务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劳务质量标准。
第三条劳务工作要求及劳务工作时间
(一)乙方劳务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本劳务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其其他有关考核劳务业绩的规定。
(二)乙方提供劳务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每周40小时,乙方提供劳务工作应当符合甲方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甲方因任务需要乙方超时提供劳务工作时间的,乙方应当接受,事后由甲方安排补休。
(三)乙方的劳务工作接受甲方的劳务业绩考核,不断提高劳务工作能力及工作质量。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越本劳务工作岗位所涉及的工作范围,不进行相互恶意竞争,不参与其他单位同类产品的销售工作。
(五)根据本行业规范,乙方在合同期间应确保身体健康并适于本劳务工作,应定期(每年度)向甲方提供合格、有效的法定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
(六)乙方在进行劳务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甲方对乙方下达的相关文件、计划、劳务工作指令或者劳务工作安排等,除违法或违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的外,自然成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劳务工作基本范围及劳务工作方式
(一)乙方提供劳务工作的基本职责范围为:
1、根据公司营销计划,制定客户开发计划并落实执行,
2、对市场开发及客户回款负责,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3、传播公司品牌及产品知识,拓宽业务渠道,不断扩大公司商品的市场占有率;
4、及时处理好客户投诉,保证客户满意,提高企业信誉;
5、做好市场/客户的信息收集工作
6、其他。
(二)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1、甲方根据公司有关配发办公用品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用品,除已消耗的耗材外,其余用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归还甲方;
2、乙方自备手机及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通讯工具;
3、交通、通讯补贴以及出差等其他公务费用,按照公司财务规定核报核销。
第五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为六个月,期间的劳务报酬为_____元/月,试用期间减半享受绩效提成。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提供劳务工作的态度、能力和水平符合甲方的考核要求,确定对乙方实行的劳务报酬形式为: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底薪和绩效提成组成。底薪为_____元/月,绩效提成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乙方的上述劳务报酬(包括底薪及绩效提成)均含税,并已包含乙方的养老、工伤、生育、医疗等保险金及福利津贴。上述保险金等由乙方自行向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及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交纳手续及自行缴纳。
如乙方需甲方为其办理社保手续,则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每月应实发劳务报酬总额的30%由甲方代扣后,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的社保申请及社保费用缴纳手续。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发放日为每月_____日。
(四)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扣减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的非正常经济损失的;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甲方关于劳务工作的指示、工作安排、指导、命令的;
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履行合同劳务工作条件的;或者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资格或其他法定材料的。
2.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者严重违反甲方相关规定、文件、指令、劳务安排的以及较长时间业绩低下,无能力完成应履行的劳务工作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与本合同相类似的劳务、雇佣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法律、法规或双方认可的其他规范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的;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四)劳务合同期限未满,除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甲、乙双方若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十天通知另一方。
(六)本合同依法或者依约定解除的,除本合同已做规定的外,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其他补偿。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学历、履历、资格、健康、有否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证明或有其他严重虚假陈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劳务工作岗位和工作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如属于因乙方工作能力突出或不足而被升级或降级的,同时相应对劳务报酬等相关事项进行升级或降级调整,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安排。
(三)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完成的劳务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如乙方完成劳务工作情况成绩显著,甲方予以奖励或升级。如发现乙方在履行本劳务工作未能达标者,甲方有权降级并调整乙方的劳务报酬,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依法或依合同规定解除等情形出现,且双方未延续订立劳务合同的,乙方应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
第八条、其他规定
(一)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对于新旧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从新原则。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知识产权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解除合同。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什么员工劳务合同篇6
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体制的影响下,企业管理具有行政化特色。我国的劳动关系,经历了由国家统一分配向自主择业的转变,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也经历了一个由国家统一立法向企业自主制定的转变过程。本文通过结合相关学说、立法历史,试图对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进行比较,探索劳动规章制度由行政指示向劳动契约转变的路径,并提出完善建议,以达到保护劳动者,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目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互联网时代,《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成为解决劳资纠纷最主要的依据,一方面规则设置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运用劳动规章制度约束职工的行为,维持管理秩序,甚至通过严苛的规章来变相改变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分配,由此引发了新的矛盾。目前,中国的劳动法对劳动规章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用人单位滥用权利。笔者希望从我国劳动立法历史出发,进行有益的探索,提出平衡二者的建议。
一、“身份”的时代——劳动规章制度的渊源
(一)我国劳动规章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劳动立法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95年至20__年,即《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计划时期主要包括1982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6年《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①劳动规章制度基本具有与法律法规同等的效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国家的一切资源都由政府统一调配,就业大多为国家分配,劳动者个人被极度弱化,劳动规章制度侧重调整的是职工整体,作为个体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悬殊,根据国营企业“指示命令权”制定,职工处于被动服从地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是劳动纪律,大多以行政奖惩的形式实现,是维持内部劳动秩序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功能
在计划经济的历史大背景下,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只存在单向分配关系。实质上,劳动者是作为一个整体被调整的,个人个性被压抑。故劳动规章不仅是管理职工的内部“法律”,更是维系社会稳定的行为规范。故法律法规的授权是劳动规章效力的本质来源。劳动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整个单位的经营管理秩序,其约束和保护的侧重于作为管理方的用人单位。工作规则涵盖范围相当广泛,涉及工作时间、着装,行为表现、出勤情况等各方面。②
二、“契约”的时代——劳动合同的突破
(一)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合同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大量工人下岗,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始双向选择,双方签订劳动契约。1995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突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彻底改造中国过去的就业制度,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在调整劳动关系上的突破不言而喻。该时期企业活力增强,政企分离,企业获得较大的自主经营权。劳动合同符合民法上意思自治的要求,所有的条款原则上都可以自由协商。劳动合同制度的确立开始注重劳动者的意思表达,注重个人权利的保护,劳动者个性的表达。同时,劳动契约符合我国“从身份到契约”发展的国情,当劳动者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劳动合同是一种进步,将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所提劳动条件的选择权交给劳动者自己。其次,劳动合同也符合劳动法的精神。劳动法是社会法的代表,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要求控制企业行为,防止其单方制定劳动规章来侵害劳动者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下劳动规章的发展
劳动规章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得到了新的发展,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逐渐出现了分离。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中相对于《劳动法》第19条,删去了“劳动纪律”。实践中劳动合同通过两种方式涉及劳动规章:一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二是在劳动合同中列明根据劳动规章处罚的条款。③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结果必然将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配套制度。但同时为了适应日益扩大的企业规模,节约成本,简化缔约程序,劳动规章制度作为一种“附随”的条款出现在劳动合同中。其次,劳动合同是一对一签订的,往往不适用于整个单位的劳动秩序,劳动规章制度恰好弥补了劳动合同无法兼顾的细节或者适用于整体的情形。
三、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学理分析
(一)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同时存在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内,二者关系密切,存在交叉的情形,特别是将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以契约说来解释时,与劳动合同的性质相似。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工作规则需要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并由用人单位最终决定和公布。虽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充分听取工会及职工代表意见自主制定劳动规章,但根据《公司法》中的企业“经营权”仍是制定效力的主要依据。劳动合同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规定。2.约束力范围劳动规章制度具有普遍性,对用人单位的员工有普遍约束力。为了简化签约手续,一般大型企业往往采用格式合同,但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原则上都是可以由双方重新一对一协商的,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具有个体差异性。劳动合同只对特定的劳资双方有约束力。3.变更程序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变更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通过严格的程序限制用人单位滥用权利,防止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或者重要事项,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劳动合同具有个体性,是双方的意思自治,所以并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劳动合同的变更也是经过双方合意即可。
(二)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冲突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之间密切的关系使二者在适用的过程中产生效力上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劳动合同效力优于劳动规章。从制度程序上说,劳动规章制度民主性、强制性较弱,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单决”。《劳动合同法》中缺乏确认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无效的条款,因此经过集体谈判协商的制定程序很容易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劳动规章一般具有稳定性,制定完毕付诸实施后,新进劳动者无疑没有机会参与制定,只能被动地被告知并同意。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工会或职工代表有权提出修改,但是根据法条的表述,劳动规章修改程序的启动权并不在劳动者手中,劳资双方协商的主动权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用人单位较之劳动者处于优势地位,这就使得劳动者在实质上没有同等的共决权④。后进员工对既成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权利义务分配格局实际无法改变。劳动合同毕竟是一对一协商的结果,虽然雇主仍然占主导地位,但职工有权利拒绝签署不公平的劳动合同,故劳动合同更能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以及劳动法中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⑤第二,劳动规章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劳动规章制度一般针对整个单位,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当然具有合同“意思自治”的特点。合同约束合同双方,即职工和用人单位,适用范围小于劳动规章,自然其效力就要小于劳动规章。其次,用人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一一列出,但在劳动规章制度中会列明违反相关具体情形可以辞退的条款,在这个层面上来看,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有效的劳动规章有更高的效力。第三,视具体情况决定二者效力。从劳动法作为社会法的思想出发,其核心是保护相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在二者发生效力冲突时,考虑如何有利劳动者保护,有利的一方具有更高的效力。地方立法以及《解释(二)》第16条实际采用了根据劳动者的请求认定二者效力高低的规定。劳动者有选择权,理性劳动者会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权利的规范,事实上是以有利劳动者原则决定二者效力。
四、平衡与控制的建议
基于“从身份到契约”的必然历史发展趋势以及劳动法立法思想,笔者认为“集体合意”是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出路。集体合意说认为劳动规章制度是由劳资双方经过集体协商谈判,达成集体合意,由此制作或变更的劳动规章制度,才具有法规范之效力。“集体合意说”被学者诟病的在于缺乏性质沉淀,把劳动规章认定为集体合意后更容易造成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界限不明。⑥三者在内容上本身就存在交叉、排斥的复杂关系。而在立法方面上对于哪些事项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在实践中无法区分,也容易造成效力上的冲突。平衡二者关系首先要区分个人与集体的界限,个人劳动条件由劳资双方一一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劳动条件由工会发挥职能,由劳动规章制度和集体协约规定。其次,针对由于劳动规章和劳动合同重复规定造成的效力冲突,制定独立法规或出台司法解释的形式来统一,如日本明文规定“劳动规章优先”。笔者主张明确规定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同时为法院处理不同地区劳动规章制度效力问题提供统一的法律依据,也为劳动者保护自己合法权利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平等协商确定”,明显地加大了职工大会和工会的权利。但该规定就我国现实来说,平等协商难以实现。首先,我国工会发展缓慢,一些小微企业甚至还没有建立工会或者工会成为管理层的传声筒,通过职工大会或工会制约企业沦为形式。其次,我国的用工制度经历了由计划到市场,由行政奖惩到契约的转变,企业在获得经营自主权的同时获得了制定劳动规章的权利。《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平等的劳资谈判对用工单位既得权利是一种挑战。此外,未经民主协商制定的工作规则的效力如何也属于立法空白。集体合意说在当前我国立法不完善、劳资谈判机制未成熟的背景下相对超前,但其本质仍是符合劳资关系向“契约”发展的方向。国家应该在立法上明确未经民主程序无效原则,同时应当强化工会赋予劳动者参与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达到防止用人单位滥用经营自主权。
什么员工劳务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为搞好食堂工作、方便职工就餐,注重饮食卫生,提高饭菜及服务质量,根据员工食堂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无偿提供职工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炊具与餐具(以交接清单为准);
2、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燃煤,并保证正常供应;甲方食堂管理员及甲方伙食委员会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品种、环境卫生、服务态度实行监督考核和指导;
3、食堂所有设备、用具、餐具的添置及维修,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购置或维修;
4、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由甲方指定专人对购进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由甲方保管且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发现不合格物品甲乙双方责任人各赔偿50%;
5、免费为乙方提供住宿,所配物品如有损坏和丢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同时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
6、负责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工作;在餐厅设立职工意见箱,对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乙方应于考虑和采纳,甲方将整改情况在餐厅予以公示;
7、在内部审计监督配合下,对职工食堂每月进行一次盘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次给予责任人1000元以上罚款;
8、食堂所配电动三轮车,只限于食堂送餐及购买物品;
9、有权对乙方安排的小炒厨师及服务员提出调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予以调换,每延后一天罚款50元,从乙方当月劳务报酬中扣除。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职工食堂期间,要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员工行为规范,以服务职工为宗旨,按照甲方食堂管理员及伙食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降低饭菜成本,乙方每月盈亏幅度不得超过2%,超过此规定则扣当月总报酬的2%-4%,全年累计盈亏不得超过最后一个月营业额的5%-8%,超出部分按实际额数从所提报酬中扣回,并将扣款额有计划地用于改善就餐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它用,并且不得连续亏损和连续盈余;
2、乙方必须保证全厂职工每日早、中、晚和运行工夜餐正点供应,并保证每日中、晚餐按时送到现场,保证饭菜新鲜,卫生合口,热饭热菜让职工吃好吃饱,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则扣其当月劳务费的`2%-10%;
3、乙方必须搞好环境(包括设备、设施、地面、餐具、炊具等)和食堂卫生,每餐后必须对所有餐具严格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因管理不善每发生一次中毒事件,扣罚乙方5000—10000元劳务费,并负责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焦作市武陟县卫生防疫站颁发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上岗,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人员在食堂就餐,每人每月伙食费计30元,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6、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凡亲属、朋友、来宾在职工食堂就餐的,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伙食费,否则以就餐标准2—10倍罚款;
7、乙方要爱护、保养好食堂的设施和设备,人为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
8、乙方人员的工伤、医疗费以及所发生的社会刑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9、无论何种情况乙方不得收取现金,否则除没收本金外,再按收取现金额的10倍予以罚款,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10、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干净整洁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自觉接受上级卫生部门和甲方工会、伙食委员会的检查和考核,凡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200元,不计入成本;
11、乙方向甲方交纳贰万元保证金,正常终止合同时如数退还,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
三、劳务报酬的计算和提取
1、乙方劳务费按月营业额的35%提取,未经加工的食品、水、酒不得计入营业额;
2、乙方劳务报酬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额×35%—应扣除部分;
3、甲方当月招待费<1万元时,按3500元/月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当月招待费≥1万元时,按实际营业额×35%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4、乙方劳务报酬的提取,由食堂核算填表,经甲、乙双方食堂管理员签字认可,报部门领导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每月25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5、劳务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或现金支票。
四、合同的续签与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协商合同事宜,如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2、合同终止,甲乙双方要认真清点食堂设备、用具和物品,乙方应在合同终止30天前将设备、物品清点造册移交甲方,凡乙方损坏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甲方;
3、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后,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违约方向对方交纳一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双方的义务及其它
1、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员工食堂管理办法规定,努力办好职工食堂,为生产一线服务,让领导放心,让职工满意;
2、每月由甲方组织伙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参加的食堂工作座谈会,乙方派员参加,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改进工作;
3、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地完成甲方交付的临时做饭任务(如抢险抢修等),收入计入当月营业额;
4、乙方每天必须公布饭菜品种和销售价格,否则罚款50元/次;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什么员工劳务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在地: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1、本合同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__年。
2、乙方工作岗位洗车美容。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鉴于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实行综合计时制,即双方约定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包两餐时间)。
三、工资待遇
乙方的工资:每月为人民币__元整。工资按月发放。
四、工资发放
1、甲方每月__日为发薪日,甲方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押金伍佰元整¥(500元),保证金贰佰元整¥(200元)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额退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乙方严重违反甲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损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保密条款
1、乙方应立遵守本合同有关法律规定,向甲方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
2、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甲方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充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即对甲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索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乙方的行事责任。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的部门申请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