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精选

| 钦容

建设施工合同精选【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某地中心二期A栋基坑支护工程。

1.3合同总价:224510.4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壹拾点肆元,(注:工程量:1247.28㎡,单价:180元/㎡)。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第二条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双方预定本工程土钉墙护坡工期:暂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详细地下管网和地下构筑物资料等有关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

5.2开工前负责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在用地下电缆电线、管道设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现场及书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5.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所需证件,并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协调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之间关系,土方必须配合边坡支护施工,按边坡支护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以保证边坡支护安全为前提。

5.7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并支付资金。

5.8甲方须保证降水效果,降水之后施工现场能够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边坡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沉降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的规定。

6.2根据工期和施工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纠正出现的偏差。

6.3乙方对本工程技术方案及工程实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自工程开工至基础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间内,确保边坡安全。

6.4确保安全生产,负责处理本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6.5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提交各类报表、计划、方案、措施、记录、名单、证明等文件或资料,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

6.6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的.困难,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甲方按照有关设计资料、现场完成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双方方可办理有关工程验收及竣工手续。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支付: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护坡工程完工后退场之前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土方回填后一周内结清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

第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违约

10.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0.3‰的违约金。

10.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结束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11.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项责任及义务,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5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2.1乙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满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而妨碍、阻挠它方的工作,或破坏它方工作成果,否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施工合同精选【篇2】

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特别注明:施工现场闲人免进,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若施工人员因没有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一、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管理公司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向对方现场负责人当面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各工种交叉作业有冲突时必须报公司现场工长协调,严禁发生争执或打架斗殴现象,如有发现任何后果自己承担,并且我公司将处以重罚。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具体落实事项:

1、双方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所有料具、建筑垃圾等任何东西必须集中后由塔吊运吊,严禁高空抛物。

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时清理边坡浮碴,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碴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石头滚落措施,如防护网、挡碴墙、滚石沟等)。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4、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5、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项目部审批,且一般应在____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6、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8、由于一方施工不当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时,所有损失均由施工不当方承担。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精选【篇3】

委托方(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经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师宗百货公司改造项目的施工现场围墙砌筑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双方协议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工程范围:

砌筑范围、位置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指定。

二、质量及砌筑形态要求

采用24墙砌筑,墙高2.2米,每6米一个承接墩,墩高2.4米,墩顶端要求形式按后附图。

质量要求:

1、围墙必须垂直、牢固,结构合理,形态美观,砌筑砂浆须饱满,严格按建筑砖砌墙的质量标准执行。

2、外墙以砂浆抹平,必须平整且砂浆厚度要达到1㎝以上。

三、计量及计价标准

1、2.2米高24墙每米含材料费、人工费、工时费,综合单价100元/㎡。

2、增加墙墩按360mm厚,高度2.4米计,每米综合单价440元/m;

3、墩部的不规则形态按用砖数折算为24墙(2.2米高)的延平米计价。

四、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1万元施工准备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除质保金外一次付清,质保金5000元。

五、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每100米用时不超过3天。超时每天罚款500元。

六、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自行负责,乙方施工期间须对行人安全负责。

七、遇有人阻挠砌筑时应停止施工,不与之争执,报甲方工作人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乙方需开具工程发票,甲方方可支付工程款。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建设施工合同精选【篇4】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__项目道路工程

1 道路工程名称:__工程

2 工程地点:位于__

3 承包范围:__工程点上山路

4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万元

大写:

5 合同工期:

工程总期天。

开工日期为:年月

竣工日期为: 20__ 年 月 日。

6 工程内容

道路全长711米,宽4米,总方量为2718.8立方米

二、工程质量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主动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

三、付款方法

工程完工后采用报账制,验收后付款。

四、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及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安全生产施工规范。

(2)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定时间竣工交工。

六、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施工单位(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建设施工合同精选【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附属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技术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三、工程内容:等内容。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双包工程。

五、甲方职责:

(1)负责解决施工所需的临时占用土地、料场等问题;

(2)协助解决与周边群众发生的纠纷关系;

(3)解决好工程所需的水电问题(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职责:

(1)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工程量要求执行施工

(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施工中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5)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

七、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现场实收工程量,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定额,结合市场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标准调整办理竣工结算。

八、付款方式:

分四年到位(不计资金利息)。其中20__年拨付工程款的42。5%;20__年12月30日前拨付28。5%;20__年12月30日前拨付21。5%;剩余的7。5%视甲方情况拨付,但最迟在20__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如逾期未付清,则按所欠资金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订立日期:

14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