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样本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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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同样本电子版篇1

甲方(出租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合法出租的广告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广告位位置:

广告牌规格:

广告牌制作材料:

广告画面: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租金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上述费用包括(1)广告位的报建;

(2)广告位的年审;

(3)广告的制作;

(4)广告的发布;

(5)广告的维护;

(6)广告位的维修;

(7)电费。

2、乙方应于将租金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作为建筑物业主对广告牌拥有建议权和验收权;

(2)甲方有权在向乙方催收租赁费用;

(3)甲方有责任协助公关城市管理局、规划局等政府行政部门,令该受租赁的广告位置可按规定发布广告,及协助乙方获得该位置的广告发布权;

(4)建设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创造有利的施工环境,安排好场地、用电及协助沟通的人员;

(5)甲方有义务监督广告牌的运作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及时提供甲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租赁期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并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而产生的责任;

(3)在安装和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负责广告牌的设计、建设、安装、建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租赁期内向城市管理局缴交其规定的场地占用费;

(5)乙方负责租赁期内广告牌、三面翻结构、广告画面、电气照明系统等申报、安装及维护,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6)乙方建设广告牌时,不得随意加建或更改经由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牌尺寸、广告牌形式及广告牌的结构,以免影响建筑物结构,如因现场条件的限制,可建议可行的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合同终止

1、在租赁期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广告位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该广告位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第七条甲方解除情形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广告位,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广告位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利用该广告位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租金达日以上的;

(4)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若因乙方无故拖延工期而影响了甲方的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广告位的,应按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但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均保持全部有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广告合同样本电子版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进行广告整合推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广告代理的时间界定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全程代理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委托期限为 年,即 年月日 至 年 月 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结束前一个月,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3、甲方应指定一位代表与乙方沟通,避免多方、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意见经甲方签署后生效。

4、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以增进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5、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应尽快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6、若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定稿后再次修改等,而造成乙方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报纸广告定版确认后,甲方要求改版、更改发布日期所造成的改版、撤版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如对广告、活动有确定之计划、设想,需要乙方配合及工作的,应于事前尽早向乙方提出工作要求和说明。

8、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甲方如对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作状态不满意,可以书面要求乙方给予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相关人员。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主要负责该项目全程的广告服务,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整合推广服务内容),乙方所有的工作服务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2、乙方所有策略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均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向甲方汇报。

3、乙方必须同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必须于事前及早向甲方索取。

5、乙方需尊重甲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必须同甲方有关人员协商。

6、若甲方付款无正当理由逾期达一个月,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制作等实质性活动,直至甲方付款为止。

7、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权在乙方策划、设计的所有平面、户外、影视作品上标注青铜骑士LOGO 图形及“整合推广: ”字样,并排在发展商、代理商之后。

8、乙方应提供与甲方支付额度相同的正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9、乙方设立不少于5人的专案小组,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

10、按实际需要举行周例会制。

四、广告策划手段

乙方严格按照规范化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即:立项、市场调查(涉及专业数据由甲方负责或出资)、策略创作、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阅、正稿制作、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

五、广告执行手段

项目进入运作后,在双方对项目各阶段推广策略方向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由乙方提供广告创意策略供甲、乙双方讨论、修改,经甲方审定、确认后,双方依照创意策略,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设计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发布实施。

六、甲方对广告方案的审查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分歧较大之广告项目进行调整。

七、其他费用

1、印刷制作、发布类,乙方负责将正稿文件包括宣传印刷品、POP、彩旗、展板等交给甲方寻找的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介绍的第三方进行制作,以及报纸、广告牌等交第三方发布项目的设计、制作、印刷及发布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如甲方经过比较认为乙方提供的制作发布价格、质量更具优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制作发布优先权。

2、影视拍摄制作类,由甲方寻找第三方合作;乙方具有同等参与权,提供此服务的创意及报价供甲方审核,如经比较后甲方认可乙方优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影视拍摄制作费用、模特儿、租片、喷绘制作、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经甲方寻找或同意的第三方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

4、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相关媒介、宣传资料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5、如果以上项目、或其他本合同以外项目交由乙方执行,应由甲乙双方商定具体价格,并签订单项合同后执行。

八、知识产权

按照国家著作权法规定,乙方拥有设计及策划方案之著作权。乙方创意设计经甲方签字确认、并支付全额款项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单项委托项目完成并结清费用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在合同结束后继续无偿使用上述乙方的设计。乙方不得再将该项目相同或相似的策划、设计、制作内容提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有把项目的策划、设计、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利、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如乙方之创意方案与第三方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如因此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服务承诺:

乙方将按照服务计划书的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提供最完善的服务。甲方将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时付款,并积极有效地配合乙方工作。

十、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代理费用

在委托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为¥ (即人民币 整)注:以上价格含税。

2、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代理费的 %,即人民币 整(¥ 元),作为乙方前期工作开展费用。余下项目代理费,从第三个月开始至第 个月止,甲方分 次支付代理费于乙方,每次费用为 整(¥ 元)。乙方每次收取代理费时应于当月的10号前开具正式发票于甲方,甲方在每月月底前(遇节假日顺延)支付乙方代理费。

代理费支付时间表: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以外,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目工作,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甲方意见反馈、其它合作单位提供资料等原因拖延时间,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完成各项设计任务,提交各类设计及策划成果,否则,每逾期一次,甲方有权处以当月代理费10%的违约金,并在支付下月代理费时扣除。

3、 在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前提下,如甲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对双方合作不尽人意,均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交接相关工作,结清相关费用。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合同款项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十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样本电子版篇3

甲方: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招牌(广告)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招牌(广告)的位置:

二、出租招牌(广告)尺寸:

三.租赁目的:乙方租赁本合同约定的招牌(广告)场地对外宣传招牌(广告)。

四.租赁期限:乙方租赁协议中招牌(广告)的租赁期限届满日应与店铺租赁期限届满日一致,即从(日)至(日)。

五。招牌(广告)租金:__年__日前,月租__人民币。月租从__年起每年增加5%.

六、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按月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押金不抵租金。

七.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第一次付款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下一个月的租金应在每月25日前支付。

八.本招牌(广告)设施的所有权在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后归甲方所有。

九、招牌(广告)由乙方出具相关审批手续..

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批准该招牌(广告)所需的所有材料、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不得在施工和维修过程中损坏甲方的财产和财产。如因乙方经营造成损失,乙方应按价格赔偿。

十一、乙方负责本合同招牌(广告)的施工安全和日常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变更招牌(广告)图片,并对招牌(广告)位置内外的任何部分进行结构性变更,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内租赁的招牌(广告)上的招牌(广告)发生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图片和已发布招牌(广告)图片),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直接原因造成招牌(广告牌)损坏,甲方应予以赔偿。

十三.乙方在发布过程中应保证招牌(广告)的完整性和美观性。如果招牌(广告)位置和招牌(广告)图片损坏或不完整,以及招牌(广告)盒内的灯管因非甲方原因损坏,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修复和处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发布内容和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发布的招牌(广告)内容或形式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五、如乙方需要甲方为招牌(广告)供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路线、材料、材料等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连接。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治安和消防工作。

十七、当招牌(广告)因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将招牌(广告)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追偿,并向乙方追偿违约责任,一切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租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上的所有材料和设施均由甲方处理..

3.若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则每违约一天,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如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执行。

2.如乙方因第三方(不含政府和司法机关)原因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乙方自行恢复发布招牌(广告),甲方予以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暂停期租金。

3.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甲方应在乙方未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退还或免收租金,并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经营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恢复招牌(广告)原状,甲方核对无误后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

时间:年月日

乙方:

签名:

时间:年月日

广告合同样本电子版篇4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楼顶制作广告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顶场地约40m×8m,租赁给乙方做广告牌。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场地的使用权。租赁期间,如该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动,甲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做好过渡手续。

二、广告牌自身高度不超过8m,广告内容、制作、发布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广告的规定。

三、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时必须确保安全,并且作经常性的`维护。广告牌施工过程中要做防漏处理,因广告牌施工引起的漏水问题由乙方及时修复。

四、广告位场地租用时间为每年租金整,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在7月1日前付清下一年租金。逾期支付租赁金则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的话,乙方享有优先的租赁权。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终止合同的,租赁费按乙方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六、甲方提供乙方发布广告期间的所需电源。电费按电力部门对甲方收费标准计价,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电费,不得拖欠。逾期支付电费的,则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并可采取停电方式追讨电费。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样本电子版篇5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广告制作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的具体情况

1.1 广告名称:。

1.2

1.3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2.广告的制作和期限

2.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对甲方广告进行制作。

2.2 乙方应在年

3.广告的发布期限和数量(次数):

3.1 广告的发布期限:。

3.2 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限内,乙方按以下约定的数量(次数)制作发布甲方的广告: 。

4.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元(大写: 圆整)。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3 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1)一次总付: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②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完毕后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3)其他方式: 。(提示:其他方式可适用于按月、季或年支付价款或广告发布期满时一并结算支付报酬的情形)

4.4 甲方的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

5. 合同总价款所含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费用:(提示:以下各项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5.1 乙方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所需的费用;

5.2 广告位租金或使用费;

5.3 广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以及广告的相关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等费用;

5.4 政府相关部门对广告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费用;

5.5 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6. 广告制作的具体要求

6.1 乙方应在告的设计方案和效果图进行审定和书面确认。

6.2 甲方对广告的设计方案或效果图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制作期限内按甲方意见完成修改。

6.3乙方设计的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广告的内容、图片和创意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

6.4 户外广告有广告牌、照明、支架等设施设备的,乙方应负责妥善安置和维护,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5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或影视资料进行广告发布的,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样稿或资料内容。

7.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应向乙方提出制作发布广告的具体要求。

7.2 甲方对乙方对广告的设计方案或效果图的审定权。

7.3 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

7.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设计、制作和发布广告。

8.2 乙方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的审批手续。

8.3 乙方负责广告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乙方对广告设施设备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4 广告发布期内,乙方保证广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广告画面平整、不褪色、不脱落、不污损;广告所用材料、色彩符合甲方要求,整体效果美观;广告的发布时间及照明时间符合本合同约定。

8.5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9. 知识产权归属

9.1 乙方根据合同设计、制作和发布的广告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广告作品的署名权。

9.2 甲方有权不征得乙方同意且不向乙方支付报酬,在其他广告媒体上使用和发布本合同约定广告作品。

9.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根据本合同约定设计、制作和发布的广告作品。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迟延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设计、制作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 广告的内容、图片和创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的,乙方除按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4 乙方制作的广告牌、照明、支架等设施设备发生触电、坠落等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按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5 乙方发布广告因未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而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6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若违约金未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1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1.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1.2.1 双方协商一致。

11.2.2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2. 通知及送达

12.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12.2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

12.3 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样本电子版篇6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从月日起至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务。

三、劳动时间:

每天劳动时间从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个月休息4天,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如无特殊情况不可连续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时间在4小时以内,加班费于发薪日同时发放。乙方辞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四、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

五、乙方自行处理吃宿问题。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条约,其补充条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广告合同样本电子版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起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业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公司相关的广告业务,业务范围涵盖LED显示屏媒体运营,户外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等。

三: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间,乙方经营亏损,由乙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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