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权转让合同
品牌代理权转让合同篇1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
品牌代理权转让合同篇2
品牌权转让方:(甲方)
品牌权受让方:(乙方)
代理机构:尚标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品牌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品牌名称:
二、品牌图样(贴品牌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见附件一
三、品牌注册号:
四、该品牌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品牌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品牌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品牌的注册所有人。
七、品牌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地域范围:
八、品牌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
九、品牌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品牌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品牌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品牌权转让的,品牌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品牌权。
十、品牌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品牌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品牌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品牌为有效品牌,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品牌所有权。
十三、品牌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品牌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品牌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品牌,除应停止使用本品牌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品牌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品牌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品牌申请未经品牌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品牌代理权转让合同篇3
委托方:
代理: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就委托方委托代理方进口所列商品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
(一)进口商品品名:单价:数量:总值:
(二)装运期限:
(三)运输方式:目的港:
(四)运输/保险费用负担:
(五)交货地点:
(六)验货期限/方式和机构:
(七)合同的履行
委托方须按照本合同及进口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向代理方支付货款和关税、增值税、运杂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偿付代理方为其代垫的货款、税金、费用和利息,承担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代理方有义务办理履行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对外业务进展及合同履行情况,承担约定条件的责任和义务,代理方不承担因委托方指定外商,因外商信誉而造成的货物质量和品质与合同不符;因履行进口合同与外商发生争议需要诉讼或仲裁的,由委托方决定并书面通知代理方,同时承担一切费用.
(八)货款支付方法:
(九)手续费和其他费用支付方法:代理手续费:进口增值税、关税:其它费用:
(十)违约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单方取消委托的,应向代理方支付有关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如代理方为委托方垫付资金,委托方应全部偿还;代理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外汇汇率发生变化由委托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品牌代理权转让合同篇4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第___号品牌转让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元整,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至该品牌核准转让之前乙方拥有品牌核定使用商品独占使用权。
三、品牌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品牌让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品牌让全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至该商品牌功转让乙方名下为止。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品牌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
(1)转让的品牌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许可证使用:;
(2)转让的&39;品牌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品牌争议;
(3)转让的品牌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品牌一并办理转让;
(5)要求一并转让的品牌乙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五、转让的注册品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品牌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品牌转让费。
六、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协议之前或者之后如甲方将上述品牌卖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赔偿乙方转让费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品牌局备案一份。
九、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为: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品牌代理权转让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扩大“___品牌”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满足市场需求,特在_______省______市自治区、县级城市设置营销网络(卖场、专卖店)商场。经甲方对乙方的综合实力考核后,同意接纳乙方为甲方的特许经销加盟商(以下简称:经销商),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授权经销商产品、期限、区域和合同执行
1.1授权产品名称:广东______内衣实业有限公司旗下“___品牌”品牌。
1.2经销区域:______省_______市(县/区),以行政区域边界为准。
1.3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乙方获得的特许授权权限在本协议范围内有效;在授权区域、期限内合法经营,承担所有经营责任。
1.5乙方加盟,须一次性交纳信誉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甲方收到信誉保证金后,合同方可生效;此信誉保证金不计入货款。双方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并无其他争议事项,甲方应在15天内将信誉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有违约责任的除外)。
1.6乙方获得本合同规定的区域独家经营许可,乙方作为甲方“___品牌”产品的区域代理,应积极配合公司开展订货会,乙方投资货款不能低于每次订货会目标总额的30%;原则上,公司所有代理商订货的货品均依款到发货方式处理,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或营销总监批准,甲方不承担因乙方货款不足而延误发货的责任。
1.7合同签订七日内,甲方若未收到乙方的信誉保证金及订货货款,即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8品牌所有权、生产权、形象标志及一切经营活动最终解释权属甲方拥有。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达指定帐户后,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乙方订购的产品。
2.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其他必要的手续。
2.3甲方及时告知乙方新产品开发信息,确保乙方及时获得甲方的新产品。
2.4甲方协助、督促乙方进行本协议约定区域内的市场拓展和销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市场服务。
2.5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年度营销方案,以及必要的广告宣传资料、样版图等。
2.6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及调换工作。
2.7甲方遵守乙方是合同地区区域唯一的特许经销商(签定本合同前甲方授权的商场设专柜销售形式的不列入本合同责任)。
2.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特许经销商营业场所的租赁、装修、资产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2乙方拥有对市场政策制定和广告活动的建议权。
3.3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声誉,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4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维护“___品牌”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协助甲方做好品牌保护和打假工作。
3.5乙方不得生产假冒、仿冒甲方之产品,不得进行改标、拆换商标、更改吊牌上的零售价格造成标识与产品不符,不得使用其他厂商产品换上甲方商标或者包装进行销售。
3.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在经销区域之外销售甲方产品。
3.7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严格维护甲方市场秩序和在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执行甲方的市场政策。
3.8乙方经营发生任何经济纠纷或诉讼,均与甲方无关但须及时告知甲方。
3.9乙方可以设立下属系列分销代理店,并努力开拓区域内的网络,争取建立所在地区的所有地级市和县级市的销售网络。
3.10组建3人以上团队专职销售“___品牌”产品。
3.11在发货期间,如发货数量超过订单数量的5%,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第四条:经营目标
4.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经营“___品牌”系列产品年度销售目标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度目标详细分摊到每次订货会的执行目标,年度订货会分为三次:春夏新品订货会、秋冬老款订货会、秋冬新品订货会;
4.2春夏新品订货会目标任务______万元,首批订货预付款不低于目标任务的30%;
4.3秋冬老款订货会目标任务______万元,首批订货预付款不低于目标任务的30%;
4.4秋冬新品订货会目标任务______万元,首批订货预付款不低于目标任务的30%;
4.5全年不能完成其目标任务的70%,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6每次订货预付款都按规定的目标完成,将可以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的大胶袋_________个,上面加印上经销商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电话,作为鼓励和宣传。没有按目标完成的,将按半价折算。
第五条:价款结算
5.1双方在现款现货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合作,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单执行款到发货,甲方产品执行全国统一的零售价和出厂折扣,甲方供乙方全国统一的出厂折扣为零售价的_____折。
5.2甲方产品供货价为不含税价,但可向乙方提供进货额度的税票,按财务规定向乙方代收相应税款。
5.3公司所有代理商的订货款项均以银行转帐等方式结算,原则上,本公司营销人员不得接受任何代理商的现金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营销总监或总经理批准。
5.4公司所有代理商的货款均须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进行结算,代理商货款转入非指定银行帐号的,其损失由代理商承担。
5.5代理商携带款项至公司订货的,允许使用现金结算的方式付款。
5.6原则上,公司所有代理商订货均依款到发货方式处理;特殊情况必须经营销总监或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产品交付、调货、退/换货及运输等事项
6.1乙方订货会所订货品,甲方将按新品上市时间有计划分波段出货,以保证乙方在不同的时段有相应的货品满足市场。
6.2鉴于保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周期都较短的特点,代理商需在旺季来临前至少60天下订货计划,并保持适当的库存,此订货计划并做旺季供货支持的重要参考因素,并严格执行订货比例的原则进行发货,
6.3对不属于乙方订货甲方发出的新款产品,乙方确实无法销售的,乙方可要求退货,但必须在收到产品后30天内提交退货申请,以便甲方接受退货。每款产品乙方若追单,所补单款式便属买断产品,不能再退货。
6.4乙方收到货品后的三天内如无书面的异议,则视为货物收妥。
6.5如果是甲方责任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30天内提交退货申请,以便甲方接受退货。
6.6如果退回的货物中有以下情况的,甲方不予接受:
①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出退/换货申请的;
②产品包装没有按甲方发货时的标准包装方式包装(含混色混码包装或每包数量不齐);
③产品被污染,有污点或有破损现象;
6.7退/换货的价格按甲方仓库同期销售价格冲帐;非甲方责任的产品质量问题的退货或换货的运费均由乙方负担。
6.8货物运输及运杂费: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托运,保险费为货物总价值的_____%。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如若有造成损失,由乙方向承运单位索赔。
6.9如因特殊原因,中途终止合作或期满后,如果双方没有再签订任何合作协议,乙方应在5天内将双方签定的各种协议,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样版、图片、授权书、培训资料、“___品牌”形象展柜等归还甲方;且将店铺外所有甲方授权字体及形象拆除,并将拆除后照片提供给甲方。乙方不执行上述要求的,甲方可追求乙方的法律责任;如果乙方要求退回库存产品,甲方按供货价的50%结算给乙方,但所退货物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第六款的要求。
6.10乙方在收货后两天内将收获情况以传真形式告知甲方。
第七条:经营及合作要求
7.1区域规范经营相关条款:
①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在本合同授权的经营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得跨区或越区经营。
②若乙方未执行合同区域划定,发货或窜货到甲方授权其他客户销售的区域内,一经发现,第一次乙方在收到甲方窜货通知后必须在三日内收回全部所发货品;若发现第二次窜货,甲方将委托被窜货区域以零售价格买回全部货品,或在不通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派员赴窜货地以零售价收购全部货品,包括购货及差旅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若出现第三次窜货之情况,甲方将没收乙方保证金,并停止供货和不给予任何广告支持和业绩奖,直至单方面中止合约。
③对属容易引起经营误区的特殊区域,必须经甲方同意且书面授权,乙方方可进行业务经营,否则视同为窜货处理。
7.2甲方产品在质量方面发生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
7.3所有带有“___品牌”及衍生的品牌标识,已经授予的专利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和乙方的零售商不得使用特许方的标识用于本合同所规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甲方的商标、标识、文件、名片、铜牌等进行商业或其他活动。不得进行改标、拆换商标、更改吊牌上的零售价格造成标识与产品不符。更不得经营___品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违反将视为假冒、仿冒甲方品牌系列产品,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7.4乙方和乙方区域的终端商均不得在甲方提供的终端道具上陈列非甲方产品。
7.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方针、思路、策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品牌推广工作,并提供“___品牌”产品的库存明细、产品信息销售情况及终端客户详细资料,收集并了解竞争品牌的畅销产品和市场营销模式等资料,反馈给甲方,并于每月的6号之前将相关资料传真给甲方作分析及备案。
7.6未经甲方授权,任何乙方以及乙方区域的终端商均无权在互联网上销售“___品牌”的系列产品,无权发布零售价格和供货折扣信息。
第八条:销售奖励与推广政策
8.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目标任务,并没有拖欠货款的情况下将获得以下返利:年度销售目标以自然年为准,每年的12月31日前乙方必须把所有应付甲方的货款全部结清,货款没结清或违反相关条例将取消返利。
①年销售及回款总额完成年任务80%___90%以下,甲方给予返利1%;
②年销售及回款总额完成年任务90%___100%以下,甲方给予返利1.5%;
③年销售及回款总额完成年任务100%___110%以下,甲方给予返利2%;
④年销售及回款总额完成年任务110%___120%以下,甲方给予返利2.5%;
⑤年销售及回款总额完成年任务120%以上,甲方给予返利3%;
注:特价产品不作返利销售累计和回款累计,返利的方式将在第二年秋冬老款订货会上给予抵扣。
8.2广告用品年度支持及使用说明:
8.2.1、为了大力推广并提升“___品牌”的品牌形象,对省级代理形象展厅,甲方免费提供品牌形象柜、1个收银台、2个落地架、腿模按实情配送;
8.2.2、对二级代理商及区域内终端网点的主体道具如高柜、中柜、收银台、腿模、水晶字门头、吸塑门头、落地架等提供50%的支持;
8.2.3、对推广“___品牌”专营形象店和商场专柜的,上述主体道具总公司支持70%,省代支持30%。形象推广必须按公司的标准要求进行,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8.2.4、为“___品牌”品牌开专场订货会,费用支持50%,所需费用将在第二年秋冬老款订货会上给予抵扣。
8.3甲方免费提供形象设计、产品画册、喷绘、易拉宝、灯片、背胶、海报、吊旗、名片等广告物品,总费用控制在回款额度内的1%以内,超出部分由代理承担。如代理商全年度累计的制作金额没有达到回款额度的0.5%,甲方则取消免费提供的支持百分比。
8.4为了充分发挥“___品牌”的巨大效应,更大力度地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及美誉度,___年全国所有省区必须在中心市场投放较大型的户外广告。甲方对乙方所投入的大型户外广告费用给予50%的支持,确定广告投放前必须先向甲方申请,并提供广告投放的位置、面积、投放效果分析及广告投放合同等相关资料,得到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甲方的费用支持以乙方提供的有效商业发票为准,所需费用将在第二年秋冬老款订货会上给予抵扣。
8.5甲方许可乙方经销区域内推出商业广告,但必须将广告设计方案,包括有关图片、文字、声音等广告资料报甲方审核后方可推出。
第九条:商业保密条款
9.1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销售管理方案、广告策划方案、销售政策等均为甲方内部机密;凡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销售材料、数据、报表等均为乙方内部机密;对于上述各种资料,如果一方人员未履行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10.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0.1.1、未完成合同签定的年度目标任务70%以上的;
10.1.2、未完成约定销售终端建设的;
10.1.3、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任何一款行为的;
10.2协议期满3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乙方有优先签约权,否则协议到期自动终止;乙方应在5天内将双方签定的各种协议,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样版、图片、授权书、培训资料、“___品牌”形象展柜等归还甲方;且将店铺外所有甲方授权字体及形象拆除,并将拆除后照片提供给甲方。乙方不执行上述要求的,甲方可追求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与争议
11.1本合同自乙方给付信誉保证金及首批货款之日开始生效,如属年度续签合同,在签字之日起10内,乙方向甲方结清之前所有欠款并交纳续签合同信誉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11.2甲方制定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配发货与退货程序规范
②广告与促销执行程序规范
③产品价格表
④终端管理规范
⑤形象执行方案
⑥培训管理规定
⑦事业部人员管理规定
11.3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涉及诉讼程序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4本合同争议解决之费用,包括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等各项支出,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11.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涉及事项,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品牌代理权转让合同篇6
品牌权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权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品牌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
二、品牌图样:(贴品牌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品牌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品牌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____
五、该品牌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品牌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品牌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品牌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品牌使用许可合同。本品牌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品牌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品牌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八、品牌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2、非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
九、品牌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品牌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品牌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品牌权转让的,品牌权转让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品牌权。
十、品牌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品牌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品牌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品牌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品牌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品牌为有效品牌,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品牌所有权。
十四、品牌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品牌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品牌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品牌,除应停止使用本品牌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品牌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品牌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成都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品牌申请未经品牌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