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转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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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转让合同范本篇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营证照持有人(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将位于____房屋租赁使用权转让和洗浴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的浴池全套设备、设施、装潢等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本次一次性转让范围包括甲方投资的浴室装潢,储水罐及管道,池水加温设备,1个休息室、所有个包间、更衣间、前台等处的空调、按摩擦背床、休息椅、更衣厨柜、监控通讯设施、影视设施、前台设施等经营性设备,浴室必备的设备等经营物品,甲方已交付给房东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房租等,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________元)。

二、甲方、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浴室经营必备的、完整的、合法有效的手续、通过法定年审的经营证照交付乙方。丙方同意将位于的浴池经营经营证照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权;丙方同意今后协助乙方在其持有的证照有效期内的年审工作。

三、交接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实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甲乙方共同清点交接设备物品,甲方交付乙方房东开具的房租收据及与房东签订的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取得设备、物品所有权和经营权;交接完毕

(3)乙方取得经过年审的浴室经营必备的合法有效做营业证照时支付余款。

四、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转让费时已取得所有动产所有权,甲方当日交付甲方经营时,必须保证所有设备物品与清单一致,如有毁损按价在余款中扣除。

五、转让前浴室所有债务及甲方经营期间所有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偿付;转让后发生的债务及费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偿付。如因甲方未偿还转让前债务及费用与债权人发生纠纷而影响浴室经营或造成浴室设备设施被强行抵债或损毁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营损失及物资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2)如因丙方不愿或延迟提供浴定营业证照年审换证所需丙方应提供证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或受到经济处罚的,丙方应向乙方赔偿经营损失和罚款。甲方必须保证丙方与乙方签订房屋续租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个一份三方确认无竞争以后签字。

甲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转让合同范本篇2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原甲方经营的南通市教育路31号绿缘浴池,一次性转让乙方经营。现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就有偿转让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承租的海洋水产研究所的房产,已经所有人海洋水产研究所同意,现已有甲方出资改造为营业性浴池,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三十六万元转让乙方经营,转让范围甲方投资的浴池必要的设备设施。

二、甲方所承租的房产,转让后其产权甲、乙双方无权予以变更,依旧有原所有人海洋水产研究所所有,其房产设施含主体、门窗、生活用电、用水设施,依旧归原房产所有人海洋水产研究所所有,本次转让范围为原甲方所投资的经营性设备,含锅炉、储水罐、管道、浴池必须的衣柜,前台设施经营性设备设施(包括装潢)。

三、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出资三十六万元一次性买断甲方的设备、经营权,其付款方式为:20__年8月8日前乙方交予甲方现金贰万元整,乙方可有权对该浴池进行维修、维护和经营。

20__年月日前,乙方第二次付款万元,乙方可以开门营业。乙方于201年月日前结清尾款,结清余款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含设备和经营等问题)予以推诿。

四、在乙方对甲方的转让费未付清之前,乙方对所使用物品必须妥善使用、保管,甲、乙双方需对所有物品登记造册,予以验交,在未付清余款前,所损坏物品照价赔偿,余款付清后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在转让前发生的债务与乙方无关。转让后乙方的经营中所发生的债务与甲方无关。

六、因政策原因导致乙方暂不能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为保证乙方的经营不受影响,甲方准许乙方暂用原有效证照经营,乙方应积极办理相关证照,甲方应当配合。

七、乙方使用甲方证照经营过程中必须守法经营,如发生行政处罚,乙方应自行承担,如不能履行处罚应以浴场的经营权以及设备设施优先变现后履行。

八、合同转让后一切事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20__年月日

经营转让合同范本篇3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__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__X_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______X_月____日至______X_月____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X_月____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_X_月____日预付转让费12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月日

月日

经营转让合同范本篇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房东(丙方):单位盖章: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按原有合同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商铺不动产归还丙方,营业设备、物资、装修材料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物资相关费用(详见清单),不包含押金及清单外的私人物品,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在丙方店铺产权者的店铺押金为元,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把店铺押金元整全额归还给甲方。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经营期交接以签约后规定日期内转让资金到账日为准。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丙方签字:日期:

经营转让合同范本篇5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应由甲方交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经营转让合同范本篇6

转让方(甲方)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________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县________路西则________小区原________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________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预付转让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________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________元(________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转让合同范本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住宅)(办公室)传真:电子邮箱:

甲方是武汉地一大道(以下简称地一大道)的投资人,并在平时就地一大道拥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地一大道性质和状况的情况下,拟受让地一大道商铺的经营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地一大道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

第一条乙方拟受让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的商铺经营使用权。

第二条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武汉市友谊南路/多福路/利济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汉地一大道区号。

第三条商铺的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第四条商铺的用途仅限于经营品项为的商品。乙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为地一大道整体布局考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的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地一大道开业时间预计为年月。乙方享有商铺经营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预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将就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日期进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实际开业时间与本协议约定的预计开业时间不符,甲乙双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时间为准。

第二章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

第六条转让商铺经营使用权总额按商铺建筑面积RMB元/M2(每平方米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元

(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上述金额不含管理费。管理费包括空调费、公摊电费、保安、消防、环卫、绿化、排污、公共卫生、公共水、设备维修保养、商场日常服务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分摊。商铺内电费、电话费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管理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费标准甲方按市政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合同印花税合同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第八条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时间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30%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时支付,剩余70%款项,乙方有权选择做3—5年银行按揭支付,但应于甲方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商铺后30日内,由本人到甲方公司签订银行按揭合同。

第三章装修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和甲方公共区间的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

9.1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和位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未按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2如乙方决定装修,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如按照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乙方装修需办理装修报批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之日起十五日内装修完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书面同意。乙方的装修应由甲方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因乙方装修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3乙方应向管理部门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效果图、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9.4乙方因装修产生废弃物,应由乙方负责清扫,妥善处理。如装修废料为大宗,可委托进行清理,所发生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9.5乙方应在就装修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同时,向管理部门缴纳装修保证金。乙方进行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管理部门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在乙方装修完毕之后,由乙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管理部门退还上述装修保证金。

第四章商铺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十条乙方与甲方签定《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场地的验收、移交等手续。按甲方规定时间统一开业经营。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损坏商场的原有设备,不得经营污染环境的业务。商铺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等有关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

第十二条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应到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手续。

12.1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则应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聘用从业人员,并对所雇请的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职业培训和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的教育、管理,并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12.3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从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签发合格证的,方可在商铺内从业。

12.4乙方主业、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费用自理),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十三条乙方合同期内,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商铺内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应按照工商和税务部门的要求:

14.1悬挂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14.2为每款出售的商品悬挂由物价局监制、甲方统一印刷的价格标签;

14.3标签上注明商品名称、规格、产地、单价等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应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在市场内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仿冒商品。

第十六条在甲方公布的市场淡季期间,乙方需要清理尾货的,可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有关促销活动;除上述情况外,乙方不得在其他期间在商铺内张贴特价促销等宣传物。经甲方批准进行促销宣传资料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损于甲方及其他业户的利益。

第十七条乙方的营业活动应遵守如下规定:

17.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不得迟到、早退。如乙方需在商场清场后延迟离场的,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班;

17.2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商场范围内从事与正常经营无关的活动;

17.3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在自营商铺以外的商场范围内进行拍照、摄像。

第五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享有对商场进行宣传和推广的独立自主权,对商场享有法定的管理权,并有对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变更商场名称及更换管理部门,以及有权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商场公共区间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十九条甲方需定期进行商场结构和共用设备检查和维护,并承担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护费用;如因商场维护须乙方临时搬迁的,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条甲方须对商场进行卫生、管理秩序、防火安全及工商等检查工作,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项的发生,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1.1乙方违法经营,或乙方经营使用的商铺被司法机关查封、拍卖的;

2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的一切纠纷;

21.3乙方故意破坏或过失或非正常使用商铺、商场设备和设施;

21.4因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损害;

21.5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

21.6因上级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政府行政行为;

21.7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为维护商场秩序而采取紧急措施;

21.8非甲方故意或过失,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第六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在使用期内依约使用商铺或出租、转让他人,进行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并对其经营活动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和商业风险。

第二十三条乙方须以自己名义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持证经营。合同期满,乙方应自行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废业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设备、设施、财务和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使用期内,乙方或其承租户需要增加或更换经营服装的品牌,应提前至少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六条为地一大道管理需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将商铺经营使用权设定他项权利、进行转让或转借,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乙方将商铺出租第三人,必须交一份租售合同原件给甲方备案。租赁合同不得超逾本合同的期限。乙方、第三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武汉地一大道商场管理公约》。《管理公约》详见附件。甲方及其管理部门可依据商场管理的实际需要,修改有关管理规则、装修规则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代乙方经营并另行出租他人,收取租金弥补甲方损失后,可付给乙方:

29.1未经甲方同意,开业初乙方无故超过十日仍未开始营业的,开业后连续三日不营业或在合同期内每两个月累计歇业超过十五日的,但经甲方同意的装修的情形除外;

29.2乙方违法经营或利用商铺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29.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擅自变更商铺的用途;

29.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的约定;

29.5乙方拖欠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以及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其中任何一项超过十五日;

29.6乙方或乙方的从业人员在商场内聚众或参与闹事、扰乱市场秩序,经警告后仍不予改正的;

29.7乙方违反合同的其它规定,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内不予改正的。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和期满

第三十条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将铺位的经营使用权转让过户,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第三十二条终止合同时,双方须共同检查和交接商铺,乙方必须付清应付费用。如商场、商铺结构或设备、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三条终止合同之日起当日内迁出商铺,逾期不迁的,每逾期一个星期,乙方按本合同转让款每平米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占用时间不足一个星期的按一个星期计。逾期超过十五日的,视为乙方放弃认购商铺内相关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进驻商铺和处理商铺内的物品。

第九章安全防火责任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34.1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4.2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4.3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其购买的经营使用权的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签定《武汉地一大道安全防火责任书》。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等自然现象,动乱、战争、疾病流行等社会现象,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一大道作为人民防空工程,战时由有关部门统一安排使用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终止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铺,所缴纳的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按40年平均计算,由甲方在办理退铺手续时扣除乙方应缴费用后,将余额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的缔结、生效、解释、履行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七条乙方的联系电话、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的,甲方按乙方变更前的电话号码、地址送发的通知,视为已送达

乙方,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甲方对乙方的通知,甲方可选择当面送达、按本合同所述通信地址(或乙方随后书面通知乙方的通信地址)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即将信函置于该商铺适当位置后满七日)等方式之一,均视为有效送达。让乙方商铺内营业人员的签收行为应视为乙方的签收行为。

第三十九条在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叁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其余副本交有关部门备案,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签定。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武汉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13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