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视频个人观后感

| 舒洪

两千年前的荀子说:“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原来读这段话并没有多想,现在我明白了,对付事故保障安全,可以借助古老的中国智慧,因为,荀子说了三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预设警戒,防患于未然,这叫预防;第二种办法是在事情或者征兆刚出现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防微杜渐,防止事态扩大,这叫补救;第三种办法是在事情发生后再行责罚教育,这叫惩戒。荀子列出了三种方法后认为,预防为上策,补救属中策,惩戒是下策。

众多的案例表明:安全事故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疏忽;事故的责任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人。在学校这个相对弱势的环境中,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有时存在着比较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极其重要,我们不需要补救更不要惩戒,我们只需要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不变应万变,防范各种突发情况同时,要树立危机意识,因为事故或事件本身就是对思想麻木者的惩罚,有时甚至是极其严重的惩戒,切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终身的遗憾

这次观看完之后还使我认识到:安全管理不需要人治,而需要法制,也就是要治人,要建立安全考评机制,并把它作为各级管理者的常规武器,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在安全考评过程中把业绩考核和素质评价、状态评价结合起来,使安全状态评价贯穿于考评工作的始终,业绩考核应该落实到每天、每周,甚至每时每刻,不能等到年底算总账,安全素质评价却可以每年一次,同时,考评必须做到程序化、制度化、经常化,这样学校安全管理才不至于开空头支票。

安全教育视频个人观后感(精选篇2)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 没有添满色彩的时候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现在,有多少祖国未来的花朵因受到不良条件而枯萎。他们本应在他们向往的地方读书、就业,为自己那一张白纸填上辉煌的一笔,让自己成功!

从青少年犯罪案件来说,青少年犯罪都有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老师反映。所以就给了他们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这里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辉煌。

安全教育视频个人观后感(精选篇3)

上周三晚上,我们全体住宿生一同观看了一档法制教育系列片《勿让恶习染青春》,影片中的许多青年因为触犯了法律,关进了少管所里,他们都是由于当时的一时冲动与好奇,造成了现在的后果,他们都因失去了以往自由的生活而后悔莫及。

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片中4名少年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他们犯罪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今天的后果。他们为此都后悔不已,但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却都已经太晚太晚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社会和家庭教育。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未来。如果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正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免疫”能力,那么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例如2004年4月份,贵陽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在贵陽市区街头的"两抢"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所为,作案频率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据行动第一阶段的统计,在公安机关破获的南明、云岩两城区的523起各类刑事案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作案件占37.4%,占314起"两抢"案件的73.6%;在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占42.3%。该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市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000多人,其中18岁以下(不含18岁)的作案成员占26.2%。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目前"四类"(两劳释放、吸毒人员、暂住人口、违法青少年)高危犯罪人群之一。

由贵陽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一个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_岁。 2002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鸿门村15岁辍学少年王某,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今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属院14岁女学生芦某掐死后实施奸婬。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100元让其外逃。法网无情、法网恢恢,伸手必抓,违法必究!一时的'冲动、一时的失误,终生遗憾!给自己的家庭和亲人带来无限痛苦!

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美校园里,生活在自己的班级里。自然会有各种法律、校规、班规制约着你,而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必须去配合它。因为它是规则而你做为团体中的一员就必须服从。让我们重视起来吧!增强法制免疫力杜绝犯罪!

安全教育视频个人观后感(精选篇4)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法制教育短片,看完之后大家都感触很深,它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同时告诉青春期的我们理智处理事情,想清事情的后果,切不可莽撞意气用事,避免造成让我们后悔、无法承担的后果,理智处事,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第一步短片讲了原本成绩良好、孝顺父母的飞翔因迷恋于网络,成绩一落千丈,经常旷课去网吧打游戏,父母开始重视起来,父亲许多次将飞翔从网吧找出来,不让他上网,最后一次飞翔一怒之下,拿起水果刀刺伤了父亲,犯下了弑父的大逆不道之事,最终父亲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而飞翔也被警察带走了。我们要引已为鉴,切不可做这种傻事。

网络的应用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们上网要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避免“网毒伤害”,我们要善于利用网络技术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难题,做一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用的事情,而不是在无聊的信息中浪费精力,要学会抵制网络上不良信息的诱惑。网络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们不应该成为网络的俘虏,而要做网络的主人。我们要正确认识网络两面性,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发挥网络交往对生活的积极促进作用。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矛盾、挫折,我们要学会冷静、理性处理问题,冲动是魔鬼,要学会自我控制、加强保护自我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明辨是非。同学们,让我们自尊自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吧!

安全教育视频个人观后感(精选篇5)

星期一下午,我校特地请来法制讲座所人员,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事例,描述了犯罪分子如何走上犯罪道路。其中有个事例是这么讲的:“有一天,小红一个人独自在家里,突然有人按起了门铃,小红马上跑过去把内门打开,小红问,你有什么事情吗?陌生人回答,我要向你借笔纸,旁边没人在,我用笔纸来写,让他们知道我来过,小红觉得也情有可原。于是,就去拿了笔纸,正她要把外门打开时,只有一小条缝,陌生人马上把小红给绑起来,并且把贵重物品统统卷走。”就在这一个小小的事例让我有很多的体会。我们独自在家中的时候,不应该与陌生人进行交谈,而是快速打给家长,问清楚情况。不要随意打开门,一打开危险就在靠近。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时候,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陷入无底洞中。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孔子说过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携起手,共创美好文明,不要让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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