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第一课观后感

| 新华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于是法律就诞生了。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守法,将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从小就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前几日在电视上看这样一则报道,有一个18岁的青少年,小的时候看到别人好东西就会偷偷的拿回去据为己有,父母因为忙于工作也疏于管教,后来,这个孩子迷上的网络,整天不去学校,在网吧里打游戏,父母给钱用完了就到外面偷钱,然后继续在网吧,发展到后来,偷窃的钱不够他用了,就想起了绑架勒索,甚至抢劫的主意,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一个18岁的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当然这不仅仅是他的错,如果在他第一次偷窃的时候,父母就给他灌输法律的意识,那么他也不会走向这深渊。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因有的惩罚。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公平的处理一些纠纷,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要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法治第一课观后感篇2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

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权!!!不要跟我一样!差不多就好哈!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雹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法才能明确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该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状况如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

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法治第一课观后感篇3

最近一段时间,我经常看中央12套的节目,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道德与法制》栏目,相信我们好多的老师都看这个节目,的确,里面有好多感人的故事,并且让人从故事中感悟一些道理。中午,刚吃过饭,看完中央1套的《今日说法》,我就把电视频道转到中央12套。今天的《道德观察》讲的是《我的爸爸是飞人》。故事是这样的:”飞人老爹”为了儿子能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准备把儿子送到城里去读书,可是要到城里读书,必须有城市户口才行,但是要办理城市户口,在当时要六千元,”飞人老爹”由于刚刚破产,那能拿出那么多钱呢。一次偶然,他看到一则招收”飞人”的启示,(他从小就掌握走铁链的技术)思前想后,为了儿子的将来,他还是瞒着妻子参加了这个表演(这个表演不用任何的防护措施)当赞够六千元钱,交到妻子的手中时,妻子问他在做什么工作,他没有告诉妻子,怕妻子担心,但是有心的妻子还是发现了他从事这么危险的表演,劝他不要再做了。

而他却不愿放弃这个赚钱的机会,让妻子也不要告诉他的儿子,就这样,一晃快五年了,儿子的中学快毕业了,儿子也不知道他父亲从事这种职业。可怜的老爹那那知道,他的儿子并不象他想像的那样,在学校里是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儿子在学校不但不好好学习,就连他父亲给他交学费的钱也胡乱花了。直到有一天,学校老师给他的母亲打电话,母亲才知道儿子的一切。母亲伤心的领儿子去他父亲工作的地方去看看,儿子看到父亲在表演这么危险的节目,下定决心好好学习,可是他一回到学校,原来的朋友又来骚扰他,再一次荒废了学业。老爹知道后,决心让他体验一下自己的工作,让他在危险的铁链上走,儿子很艰难的用了两个小时走完100米的铁链,从此以后,他真正体会到了父亲的艰辛和良苦用心,断绝了以前的所有来往,把荒废的学业补上,每天晚上学习到一两点,终于在2003年,他考上了西南科技大学,成为他们那个村里几十年里唯一的一名大学生。老爹高兴地说,他还要飞,要飞到七十岁,让他的儿子有更好的前途。是啊,看完这个故事,我的内心很不平静,飞人老爹为了儿子的前途,可以说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值得欣慰的是:老爹的儿子最终明白了父亲的苦心,发奋努力,考上了大学。假如,这个儿子最终没有考上大学,没有一个好的前程,这个飞人老爹的付出又有谁能理解。现如今,我们有好多像这样的孩子,根本体会不到父母的辛苦,体会不到父母对自己的期望,不用心学习,把时间都白白浪费,到知道学的时候也就迟了,希望我们今天的孩子都要把握今天,为明天做准备。

法治第一课观后感篇4

人的一生,总会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抉择,每条道路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都充满着诱惑,以至于我们不能明辨是非,往往走上不归之路。

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我校特地为我们组织了法制教育课,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我们应如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为我们做此次法制报告会的是司法局的叔叔,他讲了几个犯罪事例,犯罪人都是处于花季的青少年,他们因为结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而去上网、偷钱、吸毒甚至杀人,或因在学校里与人发生争执,最终打起架来,导致人员伤亡最后走进了监狱。这就预示着自己的青春因此而虚度,前途因此而毁掉,不仅如此,就连父母们也会受到牵连,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我认为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以为没什么大不了,便去做了,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才想起后悔。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些坏念头是闪现在脑海中的一瞬间,我们必须有自控的能力来阻止它,在做某一件事情时,多思考它的后果,这样才能避免带来遗憾。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不去网吧、不出入社会娱乐场所以及青少年不适宜去的地方,培养自己健康、积极的心理素质,多阅读有益的书籍或报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习惯,遏制不良行为。

这些知识,会使我们一生受用!

青春时节,有了正确的努力方向,我们才能掌握住人生之船的陀,驶向生命的航程!

法治第一课观后感篇5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的学习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又学习了《婚姻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这次的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

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2、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

3、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期,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迫切向往着自身的独立性,却又摆脱不了依赖性;有了一定的是非原则,自我控制能力却又较差;缺乏自觉性,又充满了反抗性;做事情有了一定的主见性,却又欠缺周全地考虑。这样的矛盾存在导致学生的思想起伏大、情感易冲动,加上他们的人生阅历尚浅,社会环境又非常得复杂,不良诱惑太多,教育就成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只有让学生明白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才能真正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4、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

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法治第一课观后感篇6

12月4日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CCTV_12的法制节目,我们全家都被那些为维护国家法律的英雄们所震撼。他们身在祖国的大江南北,做着平凡的工作,用灵魂深处的善良感动着社会,我知道那是责任。

有法天下和。

因为法律,一只钢笔承载的是几十年的公正审判;

因为法律,一盏油灯照耀的是几十年的漫漫长路;

因为法律,一个救生圈托起的是如花般的年轻生命。

如同随风飘摇的风筝,看到的是他明晃晃的招摇,终需要那一根细绳的牵制。法律亦如此,约束是为了飞的更高,贯穿古今,历史是最好的证明,同时历史是让人铭记的。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的精神》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在历史看来不过是一番叹息扬起的尘埃罢了。历史一路走来,百年归尘,法律的永恒贯穿其中,这种无形的力量法制的力量,是多么令人动容。

法制,顾名思义,有法才能制。而“法”其实是无形的,它就在我们身边。它是一份责任。责任不是甜美的字眼,他有岩石般的冷峻。它背负在我们的身上,如影随行。有了责任,我们就可以循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你说他是蔷薇路也好,你说他是荆棘路也好,我们一定要肩负责任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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