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玥感动中国事迹颁奖词

| 吴泽

何玥感动中国颁奖词

正是花样年华,你却悄然离开。你捐出自己,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留得满地清香。命运如此残酷,你却像天使一样飞翔。你来过,你不曾离开,你用平凡生命最后的闪光,把人间照亮。

何玥感动中国事迹

何玥,女,壮族,12岁,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生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金宝乡中心小学少先队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西部的小山村的一所希望小学里读书,是一名留守儿童。她的父母常年在广东打工,之前何玥也是跟着父母在广东汕头读小学,直到五年级才回到金宝老家读书准备升初中。学校设有奖学金,她每年都得,所以学费几乎不用父母担心。由于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回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后,那所希望小学的老师还经常打电话过来叫她回去。

2012年4月,何玥即将小学毕业,不幸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住院进行了第一次手术。2012年4月,做完第一次手术后的第三天,她就回到学校上课了,回去的第一次考试,三科还考了250分,有一科没上90分,她还埋怨了自己很久。家里满满一面墙都贴着她的“三好学生”之类的荣誉奖状。病重的日子,何玥无力地躺在床上,连抬眼皮的力气都没有,但是她只要听到照顾她的叔叔、婶婶们一说到读书和学习,她总是用力睁开眼睛,甚至用手把自己的眼皮撑开。何玥是英语课代表,在病房里,还经常拉着父亲用英语对话,无奈何先生对英语一窍不通,但女儿却越说越来劲。

汶川大地震的时候,何玥不仅把自己存下的零花钱全捐出去,还让她爸妈把一个月的工资捐给灾区。生病后,学校的老师、同学来看她,还送来了2000多元的捐款,她都要父亲把捐款捐出去给别人。这次她把自己的器官无偿捐献,更是让许多大人都自愧不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潘医生说,小姑娘给他印象最深的,就是意志力。“二次手术后,以她的身体情况,下床走路是很艰难的事,会头晕、乏力、心悸。当时我对她说,要有毅力,多走路,这样病才会好。以后每天她都要何先生扶着她,在走廊上走个两三次,很多人可能下床的勇气都没有。”

2012年9月初,病情突然复发二次入院,肿瘤已扩散至脑部组织。当听说自己的生命只剩三个月时,她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

2012年9月中旬,爸爸从广东打工回来,她第一句话就说:“爸爸,我想把自己的器官捐出去,行不行?”何先生上来就骂了孩子。但她说,她只剩下三个多月的生命,她希望能尽自己的能力给别人生的希望。由于是何玥最后的心愿,爸爸、妈妈、奶奶、叔叔、婶婶才最终同意了孩子的想法,决定帮助她完成遗愿。2012年11月17日凌晨零点十分,何玥被确定为脑死亡。 2012年11月17日凌晨四点,她父亲根据她的遗愿将她的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捐给了三位患重病的患者。她的两个肾脏被送到解放军第181医院捐给了两名患者,其中一名是身患尿毒症的十八岁藏族小伙索朗旺青。而她的肝脏捐给了一位肝病患者。

何玥因捐献器官被称为“最美女孩”,她死前的这个愿望被称为“最美遗愿”。

何玥荣誉称号

何玥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优秀少先队员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道德模范、中国中央电视台2012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2012中华儿女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

2013年全国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2013年9月26日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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