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诗感动中国人物颁奖词
樊锦诗感动中国人物颁奖词
樊锦诗,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大半辈子的光阴奉献给了敦煌石窟。她扎根大漠,完成了敦煌莫高窟的分期断代、构建“数字敦煌”等重要文物研究和保护工程。
颁奖辞
舍半生,给茫茫大漠。从未名湖到莫高窟,守住前辈的火,开辟明天的路。半个世纪的风沙,不是谁都经得起吹打。一腔爱,一洞画,一场文化苦旅,从青春到白发。心归处,是敦煌。
樊锦诗人物事迹
樊锦诗,女,汉族,1938年7月生,中共党员,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
樊锦诗择一事、终一生,把敦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弘扬、管理工作当作终身事业,在敦煌莫高窟永久保存与永续利用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被誉为“敦煌的女儿”。
1963年,樊锦诗到敦煌文物研究所工作。那时的莫高窟,工作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她克服严重水土不服引起的身体不适等困难,潜心于石窟考古研究工作。
她运用考古类型学方法,完成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唐代前期和中期洞窟的分期断代,揭示各个时期洞窟发展演变规律和时代特征,为敦煌石窟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采纳。她先后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研究课题10余项,主持国际合作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13部,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编制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3部。由她主持编写的《敦煌石窟全集》第一卷《莫高窟第266—275窟考古报告》,是国内第一本具有科学性和学术性的石窟考古报告,为其它石窟寺遗址考古报告的撰写提供了借鉴。在她的带领下,敦煌研究院率先建设数字敦煌档案,实现了敦煌石窟文物数字化永久保存和永续利用。
如今,83岁高龄的樊锦诗还在为编写第二卷敦煌石窟考古报告殚精竭虑。她视敦煌石窟的安危如生命,积极推动敦煌研究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法规和保护规划建设,促成《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颁布,使莫高窟保护、研究、利用和管理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
樊锦诗生活简朴、淡泊名利,她每次领完奖回到单位,第一件事就是上交奖章、奖状、奖金。她认为,这些荣誉属于所有为莫高窟作出贡献的人。
樊锦诗荣获“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改革先锋”、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樊锦诗所获荣誉
1985年获全国优秀边陲儿女银质奖章;1986年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87年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91年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起任全国_第八、九、十届委员;2002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人事部、科技部四部委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2004年当选由《人物》杂志等单位组织评选的“2004年最深刻影响中国的文化人物”;200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7年,被甘肃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2009年,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中,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2013年荣获中国公民道德最高奖“雷锋奖” 。2018年11月,入选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樊锦诗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文物有效保护的探索者。
2019年8月,获得第四届“吕志和奖——世界文明奖”“正能量奖” 。
2019年9月,受聘为北京大学青年立德树人工作导师。
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_签署主席令,授予樊锦诗“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
2019年12月6日,获2019第七届“中华之光——传播中华文化年度人物”奖。 2019年12月7日,受甘肃省委委托,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元平看望“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宣读享受副省部级医疗待遇通知,颁发《甘肃省干部医疗保健证》,并转达_、党中央和省委的关心关爱。省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医疗照顾政策和就医看病流程。
2020年5月17日,樊锦诗被评为“感动中国2019年度人物”。
2020年11月3日,被授予2020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
2020年12月18日,位列《2020中国品牌人物500强》第81位。
2021年11月,被评为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