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10篇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2】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向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期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我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今年,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在一个直径仅有10厘米的小碗里种下了我最喜爱的喇叭花。当时,我想它发芽就行,因为种子是捡来的。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读后感【篇3】
很早以前就知道有《活着》这本书,但一直没有找来阅读。近几天又经常听到读书会的会员们在讨论余华的《活着》,便到阅览室借来并急迫的读完。
《活着》的作者余华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冷静的、平常的笔调,用至真至诚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位叫富贵的老人极其不平常的一生。
富贵是一个富有的地主家的少爷。年少无知的他,夜以继日的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后将庞大的家业全部输光。从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少爷,沦落的靠租地为生的佃户。巨大的人生落差,刺醒了他麻木的心。他开始孝敬母亲、关怀妻子、怜爱孩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自己过去的错误付出代价。他去为母亲请郎中,却在路上被残兵抓了壮丁,被抓后母亲病死。以后他的儿子有庆在为学校的校长献血时,却被不负责任的医生酬谢过量致死。他的女儿凤霞死于产后大出血。他的妻子家珍在两个孩子去后也撒手人寰。他的女婿二喜在一次搬运事故中惨死。剩下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因贫穷,吃豆子被撑死。亲人相继的离开了富贵,孤独的富贵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继续活着。
富贵只是千千万万那个年代中的人物的一个缩影,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我们可以体会到人世的残酷与个人的渺小。作者在《活着》韩文版的自序中这样写道: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成为生命给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须条件。但是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其实活着是一种证明、一种历练。活着就是一种修行。
活着读后感【篇4】
书香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一直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被一本本童话书充斥得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伙伴,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睡美人、丑小鸭、都是我的好朋友。童话那些中幸福快乐的结局使我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也促使着我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而我一直也没有停下读书的脚步。
这个暑假我读了余华的《活着》,感触颇深,在书中,福贵的生活蜂拥而来的真实都在诉说着丑恶与阴险,在大时代背景的社会变革下,福贵和他的家庭遭受了许多磨难,最后亲人都离他而去,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心中充满了力量,人是为活着而活着,我们在活着的过程中经历着无数的故事,不论不是好的坏的都需要我们用心去对待,这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既然承担起这个责任,就应该竭尽全力去克服生命中的挫折,把生命变成最好的模样。我清醒的知道,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我们必须艰难的活着,正是因为艰难,活着才更有深刻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活着》中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更加映衬了活着的意义。故事结尾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的福贵是一位英雄,活着的意志在他的身上熠熠闪光,坚定的信念象征着他不屈的灵魂。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长,每当翻开书卷,总会有一种绵软的情感萦绕在心头,思绪万千,卷卷都积满深情,行云流水的语句,真挚动人的情感,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读一本好书,与书为友,潜移默化,见证着崇高灵魂的再现,顷刻唤醒心灵,豁然开朗,仿佛有光在前方指引。再次拿起这本《活着》,书页间仿佛仍存留着我指尖的温度,我闭上眼睛,黑暗中的我正飞向那片明亮的书海……
活着读后感【篇5】
这个寒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活着》,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活着读后感【篇6】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阅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的故事。他先是赌光了家产,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在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后,他所有的亲人接连离世,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
余华在《自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我总是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昨日的不公。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他们的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他们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详静美。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临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远去,恋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与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是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芒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
芸芸众生,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篇7】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地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地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福贵的经历的确令我感到悲凉,甚至同情他。他的一生有太多的不幸,曲折的命运一次次降临,我不禁感叹:这世界上的确不公平,有的人一生享尽荣华富贵,衣食无忧,而有的人却要像福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血汗过完一生。
在现实生活里,往往有许多的人因一时的挫败,对命运的不满,企图了结自己的生命。在电视新闻报道上,往往都会看到一两则关于某某人因对生活充满绝望,或是忍受不到生活所带来的煎熬而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看到这些行为,我并没有对其有同情之感,反而觉得他们很愚蠢,人生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活着,我们可以干很多事,
必死去幸福得多。我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其他的都不能动摇我们活着的信念。我们要友好地面对我们的人生。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地去实现他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到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篇8】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
死亡是生命逝去的方式,是终点,亦是起点。而活着,活着是生命存在的证明,但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了什么呢。这是个问题,也不是个问题。
福贵是《活着》这部小说中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悲剧之所以是悲剧,是因为原先美好的事物被毁掉了。福贵原本的生活究竟是幸福还是悲哀,这便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生活不停的变故,是悲剧的来源,福贵好赌,把家产赌光,从地主的儿子变成了下地干活的农民,因此导致父亲崩溃掉入茅坑,再也没有发出声音,接下来福贵的人生可谓是一波三折。经历种种苦难的福贵,感受过幸运来临,也感受到了生命离去的无奈,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老婆女儿相继死去,生活仍旧继续,福贵还活着,他还活着。
你说无一亲人的福贵,这只是苟活,可你怎知他是在苦难中熬着,而不是在苦难中幸福呢。以往的种种回忆,似乎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不像其他的乡间老人,对自己以往的人生一问三不知,似乎那段人生与自己毫无相关。他可以绘声绘色的描述,他可以徐徐道来,他的曾经,他的人生,他最终为自己而活着。
有人说他其实算是一个恶棍,在生活富裕之时,他吃喝玩乐、好赌成性、不顾家庭、戏弄老丈人。可他何不是为自己而活着,在亲人全部离去的天昏地暗中选择死亡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可他还是选择活着。
我不知道他在当地主儿子时过着的那些一天天随风飘去的生活是否快乐,是否幸福,但是我认为他在苦难中,在有真正的活着的感受时,他是幸福的。
我们的人生也许没有那么戏剧化的苦难,没有那么多的坎坷。但是活着,为何而活,为谁而活,是人生始终要探寻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在生活中前进的一个理由,一个原因。生活总要继续,最终我们总要为了自己而活,身边的人会离开,会离去。而每一个鼓起勇气生活的人,我们都应该明白,活着不仅仅是活着,为自己而活的真正含义,需要实实在在的生活去实践,来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9】
活着的意义,我觉得不仅仅是敬畏生命,这只是单纯从情感上说。我觉得活着就是活着,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不需要太多的感悟,不需要太多的这样那样的解释。当然不是冷血不是草木,不是这样或那样的诠释。
单从生命的过程来看,每个在现阶段世界存在或逝去的具体都是相似或相同的,但是对于情感和认知,心念和感知,却千姿百态各有己见。如果说活着就是为体验生命的存在感,那么灵魂的重量和精神的力量体现出的行为举止,那就是区分平凡和伟大的重要区别。
所以活着才是美好的,才是崇高的,才是真实存在的。活着还能做自己喜欢的做的事情,还能随心所欲的支配自己的时间,那就是更美好的一件事了。但往往都事与愿违,相差甚远,谁不是尝尽了人世间的苦辣辛酸,谁不是听惯了冷言冷语,谁不是看够了别人的脸色行事,谁不是说着言不由衷,谁不是做着事与愿违,谁不是有苦难言,谁不是……
可是,我们还活着,不管怎样,无论怎样我们还活着。虽然不易,但是活着,说是苟且偷生,说是苟延残喘,说是行将就木,说是……。可是还活着,活着就要生如夏花之绚烂,活着就要志存高远,活着就要有骨气,有血性,有担当,有作为。就要尝遍人间的苦辣酸甜,就要走遍人间的大道阳关,就要春有百花秋有月,就要夏有凉风冬有雪。活着毕竟是生命最高的荣誉,既然有幸获此殊荣,缘何不直挂云帆,缘何不鸿鹄之志,缘何不豪情万丈。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正如书中余华所说说:“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来与走都是一首无题的诗,每个人各有自己书写的形式。而能在不容易的岁月里,深情的活着,便是生命享有的最高荣誉!
活着读后感【篇10】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