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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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书笔记篇1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高一读书笔记篇2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是以作者高尔基自己的童年为写照写的。

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从小就失去的父亲,然后便被母亲送去了外祖父家,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了。刚到外祖父家就特别不喜欢外祖父,感觉外祖父对他的不怀好意,所以就格外的留心外祖父的一举一动,对外祖父怀有一种好奇心,同时又很害怕他。在一次好奇心的驱使中,阿廖沙把白布丢进染缸因此被外祖父狠狠的打了一顿,阿廖沙更加害怕外祖父了。外祖父主掌家中的一切事物,视财如命,以打人为乐,阿廖沙因为调皮时常犯错所以也经常被外祖父毒打。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是完全继承父亲的残暴,因为分家两个人互相残杀,不顾兄弟手足大打出手。他们间接的害死了阿廖沙的好朋友“阿茨冈”,对此阿廖沙更加的厌恶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舅舅的一把火把作坊烧的差不多了,但因此他的妻子因为难产去世了,这也算是上帝给他的一个惩罚。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阿廖沙觉得十分压抑。

而外祖母的出现就犹如黑暗里的一束光芒,她照亮了阿廖沙的整个童年,外祖母会经常讲故事给阿廖沙听,给他关爱,让他相信世间还是有真情的,这份爱驱散了阿廖沙内心阴暗的一面。同样带给阿廖沙温暖的还有,乐观朴实经常保护阿廖沙的小茨冈、勤劳正直的老人格里戈里、知识渊博的“好事情”。

阿廖沙又回到了外祖父那,可是外祖母和外祖父完全各过各的了。阿廖沙跟着外祖母,在这种日子中,阿廖沙知道了贫穷的可怕,年少懂事的他利用节假日、放学后的时间去外面捡破烂挣钱。在这期间,阿廖沙碰到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在和他们相处的日子当中阿廖沙找到了一种叫友情的东西。他们那种纯真、毫无恶意、善良的性格让阿廖沙感到从所未有的温暖。

不久,在亲眼目睹母亲死后,阿廖沙出去谋生了。

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较我的童年是快乐亦或是幸福的。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在那里,春天可以看到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壮丽景象;夏天,可以和一群要好的朋友爬树抓知了;秋天,可以看到一大片一大片的稻田里金灿灿的稻谷,风一吹,它们就像穿着金黄色连衣裙的美丽女孩翩翩起舞;冬天,可以欣赏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纷纷扬扬飘洒下来的样子,还可以同一群小孩推雪人。这一切的一切就像一个个动听的音符将童年串成一首悦耳的歌,在风中飘扬。

我也是和我的外祖父外祖母一起生活。我的外祖父比较严厉,他会很注重礼仪,比如说;和长辈吃饭的时候得让长辈先动筷子,不能乱说话,所谓“食不言,寝不语。”夹菜得夹自己那方不可逾越。但我外祖母是个非常慈祥的人,她会很宠溺我,会接受我许多无理的要求,我也会经常跟外祖母撒娇,时不时爬上她的肩头“骑马”,与外祖父比较我跟外祖母会更亲近。

我的童年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嫉恶如仇,有的只是天真烂漫,它在我心中纯洁就像一片白纸,不允许让任何人玷污。

童年就是这样,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它离开了。只留给我们无限的回忆。我的童年是如此,我想阿廖沙的童年亦是如此。待他人生垂暮时,再回忆起童年,也许是嘴角的一抹释然的笑;也许是浑浊的眼睛里闪动的泪光。不管怎样,童年总是最令人回味的。

高一读书笔记篇3

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

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高一读书笔记篇4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书里描写了皮皮得探险得过程,做事得过程……直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皮皮是一个女孩,但是她力大无穷,满脸是雀斑,但是她非常喜欢自己。又细又长得大腿上穿着又长又大得袜子,一只是棕得,另一只是黑得。还穿着大大得鞋子,正好比她脚大一倍,所以就叫她长袜子皮皮。

皮皮出生在他爸爸得船上,当她哭得很厉害得时候,没有一个人敢靠近。她爸爸被海上得风暴卷走失踪了,而皮皮得妈妈在生皮皮得时候就死了。皮皮相信爸爸已经成了黑人国王,而妈妈已经变成了天使在天上看她。

后来她住进了维拉。维洛古拉,还有一只小猴子陪伴着她,小猴子蓝裤黄袄,带着一顶大草帽,名字叫尼尔松先生,是皮皮最要好得朋友,皮皮还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阿妮卡,另一个叫杜米。这几个朋友都给她带来了快乐。

皮皮捡过破烂,和人打过架,和警察玩过游戏,为自己过过生日……

皮皮最后找到了爸爸,当了霍顿督岛得国王……

皮皮是一个坚强、勇敢、又十分聪明得女孩子,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得。

高一读书笔记篇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

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高一读书笔记篇6

每位父亲、母亲都有对自己孩子的一套教育方法和期望,然而并非所有子女都能体会到父母的苦心与期盼。读《傅雷家书》,我感受到父亲对孩子的另一番教诲。品读一封封家书,正如聆听傅雷先生父子一次次温馨的对话。

傅雷先生是我国的文学翻译家和文学评论家,并且对中外的文学、音乐等艺术均有涉猎。然而,他对爱子傅聪的教育却没有要求其博学多才,仅仅让其在音乐上深造。因为傅雷先生深刻懂得,要在一个到达一片领域的巅峰,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兼之学海无涯,凭借一颗赤子之心,才能不断开拓出新的天地。

同时,傅雷先生更注重塑造爱子的人格。他在一封家书中教育儿子道:“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高一读书笔记篇7

人世间,有多少辛勤拨撒,含泪收获的人民教师;凡土中,有多少用心培育,诲人不倦的人民教师。这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伟大事业,多少人敬佩,多少人向往,多少人感激,多少人对它如此地崇拜。

而如今,人类社会发展越来越进步,社会人的思想也越来越前卫。老师,也不再用“教书先生”等老土的名词所替代。老师们的教学理念,也随着变化而变化。瞧,那漂亮老师和坏小子们!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们》叙述了漂亮老师米兰和米老鼠(米奇),兔八哥(战小欧)等四个“坏小子”之间发生的有趣事儿。作者杨红樱阿姨以生动活泼,有趣诙谐的语句深深牵动我的心灵。为什么呢?因为这写故事虽然表面看上去只是用来消遣,娱乐的小说故事,但是实际上却是一篇篇令人感动的师生情,饱含了孩子们对老师的依恋之情。

文中的米兰老师,年轻漂亮,充满活力,对学生宽容大方,对事业孜孜不倦,却不愿意拘泥成例,循规蹈矩。她带学生去野炊,救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她看到学生放了七天假,做了七天的作业,在课堂上昏昏欲睡,竟让他们睡了一节课的觉;她毅然反对教师带病上课,发了烧,向校长请了三天假回家养病;她教班级里一名转校生用自己的力量去保护自己,两个酷酷的直钩拳,就打掉了他男生女相的毛病……

真心希望能当一天米兰的学生,让我们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享受不被课本约束的快乐童年!

不妨去看看《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吧!那诙谐的文字,会令你捧腹大笑;那动人的故事,又会令你热泪盈眶。我推荐这本书,因为它确确实实是一本好书!

土豆包天就是王欣然啊!

高一读书笔记篇8

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曾写过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是受当时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书中主人公坚定不移的求生精神感动了世界,让我们共同了解它、走进它——《鲁滨逊漂流记》吧。

全书讲的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次意外的航海事故中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并凭借着自身坚强的意志在危险重重的岛上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最后终于乘船逃生。

当读到鲁滨逊险些被灾难夺去生命时,我为他暗暗捏了把冷汗;后来在他被冲上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时,我稍稍松了口气;在他面临岛上只有他一个人时,我又为他感到同情与担忧。但令我钦佩的是他迅速地振作了起来,努力适应着艰苦的条件、恶劣的环境、只身一人的孤独……

一个人在这样的逆境,甚至都可以说成是绝境的情况下,仍不放弃那及其渺茫的求生希望,实在是令人心生敬佩。我想如果是我面对与鲁滨逊一样的情况时,一定不会抱有任何求生的希望的,我会在绝望中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到来。每每想到这就更加使我对鲁滨逊产生了崇敬之情。

之后鲁滨逊在自己的努力下使自己过上了较为“舒适”的生活,但他在一次无意的行动中发现了另外的不属于自己的脚印,是野人!他起先十分惊慌,尽管害怕,但他却没有退缩。还利用自己的智慧救下了被其他野人围攻的俘虏——“星期五”。鲁滨逊和星期五成了最忠实的朋友,偶然中他们发现并解救了一艘被劫持的商船,得此机会终于逃出了这个将他困住了几十年的孤岛。

我想象着如果我是鲁滨逊,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看到了那些未知脚印;野人人肉宴后留下的人骨和即将被野人杀死的俘虏……我知道,人在面对未知事物与危险时,人会本能地胆怯,而后将自己藏入一个更安全的地方,而他虽然害怕但却不逃避,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可贵的精神。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只要你肯挖掘,你将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同时,当我们在遇到危险与困难时,不能被吓倒,只要有信心,敢于直面困难,不逃避,且有坚强的意志、持久的拼搏,我相信任何困难都将会在你的努力下迎刃而解。

《鲁滨逊漂流记》给予了我一种莫名的精神力量,我要像鲁滨逊一样,敢于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勇于接受挑战,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它。

高一读书笔记篇9

弗兰西斯·培根作为英国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想改变社会现状。青年时代的他,就开始用写作拯救人类的思想,一生从未放弃。《培根随笔》融入了他一生经验的五十八篇文章,播撒向国家,走进了世界。

《培根随笔》在政治、人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辩证的讨论,面对身边的社会问题,他尖锐直率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高尚品格的追求和急于改变黑暗的梦想。一个爱国、平等、正义、热爱生活的形象在我们眼前逐渐高大着,我们的内心也强大起来。

其中有几篇文章对我有较大感触。在《论帝王》中,面对这个崇高而不可触犯的人,他并没有畏惧,也没有花言巧语。他用客观公正的态度谈论了帝王的原则与做法。他主张约束君王权力,限制帝王欲望,同时对帝王的下属进行了分析阐述。他的侃侃而谈无时不让人为他的智慧所屈服。

在《论美》中,培根的看法更是独特。不管是当时还是现代,人们对美的追求从未消退,不少人对外貌不满,甚至为此失去信心,但培根说:“天生容貌胜过粉黛胭脂,而优雅之举又胜过天生容貌。”培根喜欢一切自然的事物,认为做善事使人更美。这对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有很大启发。

厄运是人类最恐惧最厌恶的东西,但培根在《谈厄运》中却提到厄运的好处。“厄运中也不乏种种慰藉和希望”,经历了一生大起大落的`培根,被挫折磨练得更加成熟勇敢,厄运会给一个人带来好的一面,与厄运斗争过的人,善的德行更显著,被打磨后的人生才会露出生命最璀璨的光芒。

培根在汹涌的时代潮流中显得渺小,然而他的思想成为永不褪色的章节,他睿智的大脑和慈悲的心时刻激励着我们,鼓舞着世界人民去进行正义斗争。培根对善的诠释感化了亿万人民心中的良知。这就是他语言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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